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是08年5月1日正式开馆的。我是2010年来的北京。来的目的就是参加工人大学的培训学习,主要是想学习电脑知识。在学习期间发现,电脑知识虽是重点,但不止于电脑的学习,也有很多副课,法律学习、小组学习、社会认知等各种课程,周末还有实践基地。而皮村就是我们每周要来一次的地方,通过实践,了解到皮村有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社区工会、同心小学、同心互惠商店等、儿童项目组等各块工作。
工人大学半年的学习结束后有两个去向选择,一、留在工友之家你感兴趣的项目工作,二、按自己的想法出去找工作。而不甘于天天在流水线上消磨青春的我选择了留在工友之家打工博物馆工作。虽然没有参与博物馆的筹建工作,但后来却陪伴了它近10年,这十年让一个充满迷茫的小女孩,变成了成熟稳重的女人,并在这成家立业。这十年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也诞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博物馆和社区工会属于一个工作项目,我工人大学毕业后就被分配到这个项目,那时才刚18岁,对什么都充满好奇,但又很不自信,不敢和陌生人说话,刚开始也不敢接待参观者。后来熟悉了一段时间后,就慢慢开始接待了,但那时会不自觉的一直说然后什么什么,然后什么什么,而自己一点都没察觉。有一次开例会,汇报自己的工作。有个细心的同事,竟然帮我数着一分钟的汇报里说了二十多个然后,当时听同事说了还被吓一跳,自己一点都没察觉啊。后来我就去博物馆自己跟自己讲解,然后录音,一听录音,确实说了很多很多的然后。
经过挺长时间的工作后,博物馆的讲解也越来越熟练了,有时遇到一两位参观的人,我会细细的讲解,全程参观下来也有一个多小时了。还有一次接待一位同事的朋友参观,讲解了一个多小时,后来那人还和同事说我讲的特别好,同事反馈给我后,心里那个美滋滋啊!
但我这人也有个很大的毛病,也是我改不了的毛病,我这人有脸盲症,就是一般的人见面一次、两次、甚至三四次后,再见还是不认识,而我又从事经常接触人的工作。记得第一次出差学习去云南,当时在参观云南的生态机构时,有位小姑娘说之前来过皮村参观,还是我接待的呢,但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啥时候接待的了,而且也不认识她,感觉气氛有点尴尬。
还有就是接待外国人,我也忘了第一次接待外国人是啥时候了,但我这人对外国人不太感冒,没有激动的心,可能当时就一心喜欢当兵的原因吧,反而对外国人不感兴趣。不过我也有觉得自己了不起的时候,有时有留学生来参观,几十个人,而我又不会英语,我就用中文讲解,带队老师用英文翻译给学生们。当时感觉成就感满满,为啥?因为我也像电视、新闻的那种外交活动一样,有翻译啦!
14年的时候,有个工大的学弟来博物馆实习,实习后像我一样留在了博物馆工作,后来我们俩一起商量着成立文学小组,当时也了解到有工友对文学感兴趣,因为社区工会成立过很多小组活动,再成立个文学小组也不难,无非就是通过宣传招募感兴趣的工友,然后在招募老师来给大家讲课,而我们工友之家在社会上有很多的资源,和各个高校的学生社团及老师也都有联系。所以就说干就干,但是就在筹备期的时候,那个学弟因一些原因,不在这干了。我想着都已经在招募了,不可能因为他走了就黄了啊,所有就自己继续了文学小组后续的事情。刚开始想着就组织十节课的学习,教会大家怎样写作,写作技巧,还设定了第一届为看图写作,把博物馆第一展厅的那个打工全图发给授课老师,让他依照主题来讲。后来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文学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复杂,而十节课的学习可能只是皮毛。慧瑜老师当了授课老师后,前两节还按我定的主题讲,后来在授课中发现不太妥,又根据学员的需求自己定了授课内容,学员们也觉得不错。
16年的时候,文学小组的范雨素出名,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事情,因为我知道她从刚开始就参加文学小组学习,但实际上没有写过什么作品。一开始慧瑜老师为了鼓励大家写作,还针对每个写作的人奖励两本文学书籍。那时范雨素也没写啥东西出来,后来说自己正在写一篇长篇小说,但我们一直也没见到,所以也没放在心上。再后来她把小说的一部分摘选出来名为《大哥哥》放在我们的文学作品集上。当时也帮忙发在其他平台录用了。再后来她找到我说想让我帮忙录一篇文章,然后看有没有平台发表,那篇文章就是《我是范雨素》,当时是冬天,就在我宿舍录的,录的过程中也没感觉写的多好,主要是我的文笔和文学欣赏能力真不行。所有就没有啥察觉。但始料未及的是我帮忙录的这篇文章发表在正午故事的第二天就引起了全国关注,就这么滴火了。我当时确实不敢相信,又看了一遍,然后身边的同事什么的都说写的特别好,第一句话就能吸引人看下去。那时我才发现,确实有火的能力。
因为范雨素文章火的事情,我还跟着处理了很多媒体、对范雨素感兴趣的事。那段时间确实忙的晕头转向。微信也加了不少的各种人士。不过我面对镜头、面对媒体、包括采访我成立文学小组的种种事,我个人兴奋不起来,可能我对名人名利也不感兴趣吧!当时还是一心喜欢当兵的。
针对文学小组学习这么多年的熏陶,我也潜移默化的进步了不少,比如,之前我觉得看电视剧比看书能学习百倍,而且也不喜欢看书,到后来的主动找文学类的书看。刚开始对写作一点自信都没有,觉得自己不会写东西,写不出来东西,到最后能写一下有感而发的文字,还在某次的晨跑过程中写了一篇流浪猫的诗呢,虽然专业来看,那不叫诗。
总的来说,在工友之家的这十年是我活的最有意义的十年。有时我就在想,如果当初不留在这工作,现在会是怎样的生活,可能很早就被迫回老家相亲,依照家里的意愿,结婚、生子,然后每天过着柴米油盐,一心为挣钱养孩子,各种攀比的生活。那会是我想要的生活吗?我想不是的。【还有很多故事,未完待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