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明白,无论刚刚胜诉的邱少云案,还是不久前结案的两次狼牙山五壮士案,本质都是政治性的。
洪振快也好,孙杰(作业本)也罢,他们同狼牙山五壮士和邱少云都没有个人恩怨,之所以选择他们下手,是因为做为国家英烈,他们是共和国的形象大使;羞辱了他们,也就等于羞辱了共和国,进而也就消解了共和国的尊严,解构了共和国的合法性。
洪振快及炎黄春秋的做法,是用历史的碎片冒充历史本身;作业本的做法,是直接向历史的脸上甩大便。
这种行为,本质是为推动中国发生苏联式的政治剧变所做的舆论准备的一部分。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明白法庭斗争也仅仅是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政治斗争的一部分,或者说仅仅是前哨战。法庭斗争的胜利,为继续进行政治斗争创造了好的条件,但不能取代政治斗争。
实际上,法庭斗争如果不是做为舆论和政治斗争的序幕而存在的话,那么其意义就是极为有限的,甚至法庭胜利所获得的成果也会迅速丧失。
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只有通过舆论斗争(在今天这是政治斗争的主要形式)的胜利,才能使大多数的社会公众明了政治、历史的大是大非,才不会盲目的追随推墙派、沉船派、改旗易帜派,才能够在历史的紧要关头,不会出现苏联那种“竟无一人是男儿”的悲剧性局面,众志成城站出来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要谨防出现把法庭斗争等同于政治斗争,甚至用法庭斗争取代政治斗争的倾向。
单从法庭斗争的直接效果看,洪、孙以及加多宝所需要承担的代价极其轻微:洪振快无须做出任何经济赔偿;孙杰、加多宝只须赔付一元。
所以,法庭斗争的胜利如果不能转化成舆论/政治斗争的胜利,不能在今后大大压缩洪、孙和加多宝的“市场”,那这样的“胜利”简直等于对他们的奖励——因为这反而扩大了他们的知名度——如此“低成本高收益”,会鼓励更多的追名逐利之徒加入到历史虚无主义阵营中来。
但舆论斗争的形势并不令人乐观,比如孙杰虽然败诉并且道歉,但他的微博人气反而有看涨的趋势。
自由派主导舆论的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这甚至影响到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狼牙山五壮士后人在起诉洪振快时,没有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与此呈鲜明对照的是洪振快在起诉郭松民、梅新育时,反而分别提出了赔偿一万元和五千元的要求);邱少云的胞弟邱少华在起诉孙杰、加多宝时只提出了一元赔偿的要求。
为什么会这样?恐怕和他们直觉上感到舆论对他们是不友好的,一定会揣测他们起诉是“为了钱”,便只好预先撇清这一点。
考虑到舆论/政治斗争是长期的(历史虚无主义已经搞了三十多年),为今之计,应该首先制定通过《革命英烈荣誉保护法》,类似狼牙山五壮士案、邱少云案应该依法转为国家公诉案件,作为应急之策遏制历史虚无主义的势头;与此同时,党的各级组织应该恢复做为政治组织的活力,尽快投入到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中来,软弱涣散是不能战胜历史虚无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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