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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贵生:需求、利益与人的本性——三评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讲话

2016-10-25 09:19:3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郝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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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王长江讲话中大讲特讲需求、利益与人的本性。其实王长江本人根本不懂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需求、利益与人的本性的科学含义。马克思主义认为,需求是人的实践活动及社会关系的反映,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具体的、多样的。利益是人们在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中形成的相对固定的需要、需求以及实现需要的手段方法,并以此成为支配自身行为实践的主观动机和评价周围人和事物的立场和价值标准。人的本质是实践的,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具体历史的,在阶级社会里主要表现为阶级性。王长江把需求单纯归结为人的自然属性的反映,把利益单纯归结为个人的物质利益需要,把人的本质、本性归结为自私自利、利己主义是绝对错误的。

  “利益”对人们是再熟悉不过的概念了。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媒体上几乎天天见到“利益”二字,无论任何行业、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企业,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几乎全部权力者谈人们工作积极性时,都要谈人们的“利益”问题。笔者在大学几十年教书中,校、院领导几乎年年修改奖金发放制度,用他们的话来讲,就是把劳动者的贡献最大限度与物质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改革的内容就是把所做工作量化、量化、再量化,以此调动人们的所谓“积极性”。这是他们改革的一个极其重要指导思想。我想任何一个普通的人都能感受到这种“改革”的如此显著的特点吧!至于这种“改革”正确与否,笔者后面再具体分析。这种改革特点必然为理论家概况起来。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2008年1月8日在广州日报发表的谈话中讲到,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下,国家总是在不停地找动力”这种动力就是“精神动力”。而改革开放以来,就是“还人以利益”,“改革开放的强劲动力是前所未有的,因为。它的动力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还人以利益—承认人对利益的追求是人的本性,‘既不姓社,也不姓资’,只是人的本性而已。利用人的本性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有了最原始的动力。”他还认为这种个人利益实现的手段就是“交换原则”。“个人利益如何实现?—通过交换。工人用工业品换粮食,农民用粮食换工业品;多余的,换成人民币揣在手里。所以,不管我们主观上愿不愿意,只要我们把人对利益的追求作为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我们就自然要发展到市场经济。”同时他还认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是禁止还是鼓励追求个人利益。“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是禁止个人追求利益;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是鼓励人们去追求合法利益。”笔者2009年曾经写过一篇批判其的文章《改革开放与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评中央党校某教授的“物质利益”观》,并发表于《中华魂》杂志2009年第10期。这个“某教授”就是王长江。文中批评了其错误的“物质利益”观,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观。用今天的观点看,笔者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是正确的,但某些具体观点还有一定的局限性,批判的深入程度也有一定的不足。但也不妨作为本文的附录,因而有助于认识王长江错误观点的实质。

  王长江教授本次讲话中仍然大谈特谈他的“物质利益”观,几乎贯穿于这个讲话始终,几乎段段都要谈到人的需求、利益问题,并引申出人的本性问题,实际上成为他讲话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逻辑起点,或者说最高层次的理论依据,并由此构成他的所谓“党建”理论的基本内容,也成为他评价中国革命史、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评价学雷锋、评价“斗私批修”等活动的理论根据。由此可以看出,王长江丝毫没有改变他2008年的基本观点,且更加系统化、通俗化和深化了。他的这种所谓“物质利益”观实质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和根本思想,是与无产阶级世界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对立的,也是彻头彻尾的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且这种观点在党内、官场内、学术理论界和整个社会上有相当大的市场和代表性。因此这个问题必须结合王长江讲话的内容和基本思想,继续深入批判之,同时在批判中阐发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观点,努力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其对于永远保持党的无产阶级性质,促进人的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发展,促进真正的社会主义改革和党的建设有极其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需求和利益的本质是什么?

  王长江整个讲话中大谈特谈人的需求和人的利益。不仅市场经济和批计划经济谈需求与利益,批阶级斗争,讲农民种地,批学雷锋,批斗私批修,讲政党建设都谈需求与利益,甚至他个人讲课喝口水也大谈需求与利益。客观讲,人的任何活动确实都同人的需求与利益有关,王长江讲人的需求与利益本身没有错误。但究竟什么是人的需求?究竟什么是利益?人们为什么有利益?利益是否有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之分?有否有正当利益与非正当利益之分?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分?人们各种活动的唯一动力就是物质利益吗?……恰恰在需求、利益这一系列基本问题上王长江都没有搞清楚。

  首先,什么是需求与利益?人为什么会有需求和利益?王长江的理解是极其肤浅和错误的。如他说:“我的个人需求怎么办?”什么个人需求呢?“不就是吃喝拉撒睡嘛!”同时,需求也是人的欲望,而且这种欲望“是无限的欲望”。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需求也就是“需要”,这也是哲学上的一个基本概念。“需要”从客观意义上讲,是讲世界万事万物的一种相互依赖性、相互联系性。一个事物的存在、发展对周围事物的依赖性就是需要。如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必须依赖阳光、水分和土壤。那么我们可以说,植物生长需要阳光、水分和土壤。人和动植物一样,需要呼吸空气、需要喝水、吃食物、需要休息、需要排泄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物质需要、人的需要都具有客观性。但我们这里谈的不是生物的需要,而是人的需要。人有客观意义上的需要,也有主观意义上的需要。从客观意义上,人无论作为生物意义上的人,还是社会意义上的人,都一定会产生需要,也就是一定会有对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他人的依赖关系,尽管其需要内容是不同的,甚至差别是极其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需要具有客观性,也是人的需要的抽象性。但作为具体历史的社会意义上的人是否能够意识到自己需要的具体内容,却不完全相同,其受制于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原始社会的人的需要与现代社会的人的需要绝对不同。上世纪70、80年代人们不会有手机的需要,今天几乎每个人都有手机的需要。同一时代,个人的经济条件社会地位不同,需要的内容也不同。很简单,一个穷人和富人同时肚子都饿了,都需要食物。穷人由于自己的经济条件,产生的需要就是最简单的普通食物,哪怕一个窝头都可以。而富人平时奢侈惯了,绝对不会产生穷人这样的需要,而是大鱼大肉,山珍海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需要的具体内容实际是主观的,是对历史条件和自身条件、环境的反映,实质也是对自己所处的经济关系社会地位的反映,而非纯粹的生理反映。需要具有主观性,也有具体性。社会科学研究的需要不单是包括那种纯粹客观的抽象意义上的需要,还要研究具体的主观意义的需要。完整说,需要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

  需要还具有多样性,即使最基本的物质需要也是多方面的。人作为社会意义上的人除物质需要之外,还有精神需要,如情感需要、交往需要、创造需要。当然这种需要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社会关系、社会地位的人的情感、交往和创造也不完全相同。因此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而非单一的。西方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区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交往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笔者这里不评价他的这五种层次划分究竟正确与否,但他指出人的需要内容不是单一的生理需要,而是多方面的、高低不同的需要。在这一点上无疑是正确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也指出人的需要的多方面内容,而非单纯的生理需要。有人也许说,马克思不也说过,人们首先需要吃喝穿住,然后才能从事其他活动。但注意,马克思这里说的是“首先”需要吃喝穿住,重点说明物质生产活动在人类全部活动中的最终决定作用,而非“唯一”需要,即使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原始社会,人们在生产活动中还会产生美的需要和对美的追求,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步提高,人们对高层次的需要越来越多。在阶级社会里,当被压迫阶级意识到自己最基本的物质需要得不到实现的思想根源和物质根源之后,也开始寻求精神需要和政治需要。如基督教的产生正是犹太民族多次反抗斗争失败后的精神需求。中国历代农民揭杆起义也是从经济需求发展政治需求的结果。无产阶级意识到自己受剥削压迫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及其基础上的上层建筑之后,必然产生论证自身解放的精神需求和夺取政权、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的政治需求。而王长江整个讲话中大谈特谈“需要”,恰恰是指单纯的物质方面的生理方面的需要,如他所说,“不就是吃喝拉撒睡嘛!”他甚至举例自己讲课间要喝水来说明需要的具体内容,而人的多方面需求内容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多方面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政治需求他基本不谈。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然产生这种或那种不同内容的需要。有需要必然产生欲望。但一定历史时期、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人的需要,必然受到一定社会历史环境、条件的制约,尽管其内容是多方面的,而且伴随社会社会实践活动的逐步深入,需要的内容在不断扩大。但一定阶段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的需要绝对不是无限的。人的需要不是无限的,也就决定一定历史阶段一定具体人的欲望也不可能是无限的。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一定历史历史条件的具体的某些人的欲望由于种种原因可能超出那个时代或自己环境、条件的实现的可能性。但这种欲望也绝对不可能是无限的。无限的欲望只能存在于无限发展的整个人类。王长江把现实生活中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归结为人的无限欲望和有限资源的矛盾是绝对错误的观点。(笔者还有专题谈论阶级斗争问题,这里不再展开。)

  “利益”概念大家也很熟悉。黑格尔说过,熟悉的东西并非真知的东西。但“利益”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大多数人包含相当多的理论学者和官员并没有真正搞清楚。《现代汉语词典》上说,跟“害、弊”相对,指好处,因为利是指好处,益也是好处,所以利益也是好处。《辞海》也是这样解读的。因为这个词对大家太熟悉了,一般社会科学词典都没有把它当做一个科学概念解释之。笔者认为,《词典》、《辞海》解读没有错误,但极其肤浅,实际等于没有解释。笔者认为应该给“利益”下一个科学的定义。笔者多年研究认为,利益就是人们在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中形成的相对固定的需要、需求以及实现需要的手段方法,并以此成为支配自身行为实践的主观动机和评价周围人和事物的价值标准。它包含五层含义:第一,利益就是人的具体的需要、需求以及实现自身需要的手段、方法,第二,需求、需要及其手段、方法不是天赋的,是在具体的社会实践及交往过程关系中形成的。第三,人们的实践、社会关系及需求是具体的、历史的、可变的,但在相对固定的人或人群中,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是相对固定的。第四,这种需求、需要转变为支配人自身行为和活动的动机、目的。第五,这种需求和需要还转化为评价周围人和事物的好坏、善恶的立足点和价值标准。有利于自己需要实现的他人或条件,就是“好”,不利于自己需要实现的他人和就是“不好”。由于现实的人是划分为个人与群体的,而群体又有阶级、国家、民族、单位、企业等等,所以利益又分为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而群体利益又区分为阶级利益、国家民族利益、单位部门利益、企业利益、团体利益等各种不同的群体利益。他们之间有一致的方面,也有不同的方面,甚至是根本对立的。“利益”中不仅包括需要,还包括实现这种需要的手段、方法。但这种手段、手段方法可能不危害、不影响他人利益的实现,也可能影响和危害他人利益的实现。因此,实现利益的手段和方法必然存在正当利益、手段与不正当利益、手段。如人们要赚钱,这无可非议,但有的人是想通过自己的劳动赚钱,而有的人则想通过欺骗、抢劫、偷盗等不当手段、方法赚钱。且都付诸实际行为。显然我们不能笼统地都赞扬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我们今天的社会舆论必须鼓励前者,谴责后者。同时利益还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分等等。

  马克思主义高度评价“利益”在物质生产活动和历史发展中的极其巨大作用。马克思早年就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思想’一旦‘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957年版,第103页)恩格斯说,任何阶级斗争“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250页)英法两国封建贵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三大阶级的斗争和它们的利益冲突是现代社会的动力,至少是这两个最先进国家的现代历史的动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版,第250页)

  王长江讲话中讲利益问题没有错误,但整个全文几乎讲的都是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把“利益”与“个人利益”划等号,而且对“利益”不进行正当与非正当的划分,不讲人们更高层次的精神利益、政治利益,更不讲现实生活人们利益的根本对立和冲突,不批判任何不正当的个人利益。似乎讲任何个人利益都是正当的,改革就是以任何不管白猫黑猫逮住耗子就是好猫的个人利益包括资本家的利益为根本动力。这显然是绝对错误的。

  二、“人本性自私论”为什么是错误的?

  王长江整个讲话中为突出物质利益特别是个人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甚至把个人利益提高到的人的本质、人性的高度。他在谈到毛泽东时代“斗私批修”问题时说:“你不允许人追求自己的利益,你总不能连人的需求也一块儿否定了吧,那人总是有需求的呀。你哪怕作为一个动物活着,它不也得吃喝拉撒睡,一样不能少吗?你总不能把它这等同什么斗争吧?你把它理解成一种人的本性,动物的本能,那完全正确,那理解成什么斗争,那莫名其妙,对吧!”然后他就以自己讲课为例,讲课期间口渴了要喝水,这是人的本质、本性、本能。如果把这当做不顾听众利益的个人利益而进行“斗私批修”,不是非常荒谬的吗?他举出的这个例子确实是荒谬的,但荒谬性不是毛泽东“斗私批修”思想,而是王长江对人的本性及其与个人利益关系的认识是荒谬的。

  王长江的这个观点涉及到一个极其重大的理论问题,那就是“人的本性”究竟是什么?哲学上究竟如何界定“人的本性”?可否从利益角度界定“人的本性”?如果从人的个人利益角度界定“人的本性”,那么任何“个人利益”都是人的本性吗?上一部分笔者已经谈到,人的利益区分为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通观王长江整个讲话,他实质是把个人利益看做人的本质、本性。而且这种个人利益就是凌驾于社会利益、群体利益特别是国家民族利益之上,甚至用危害、牺牲上述利益实现的个人的利益。就这就是古今中外一切赤裸裸地鼓吹的“人本性自私论”的基本内容,也是王长江“人本性自私论”的基本内容。

  鼓吹“人本性自私论”中国古代有之,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主义过程中,为替资产阶级发家致富把自私自利思想深化和系统化,并作为其全部资产阶级经济学理论的逻辑起点。亚当·斯密的那个“看不见手”的其背后的理论依据就是人本性自私论。(参加拙文《评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思想》,《中华魂》杂志2013年第3期)。所有新老自由主义都信奉和鼓吹“人本性自私论”。而中国当今鼓吹“人本性自私论”在思想理论界绝不仅仅是王长江。大家所熟悉的曾获美国博士学位的香港大学的张五常教授就竭力宣扬 “人性生而自私”、每个人的行为都“以自私为出发点”、“共产主义错估了人类本性”。再如原北京大学那个张维迎教授也说过,人的本性“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我不一定说人是自私的,但是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亚当·斯密如果不假定人以自我为中心,就不会写出《道德情操论》,也不会写出《国富论》。”2004年中国长安出版社出版一本号称“国民素质研究专家”的解思忠先生著的《中国国民素质危机》一书在谈到公与私关系问题时说:“几十年的实践,已宣告了‘大公无私’神话的破产。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大公无私’,而是‘大私有公’—只有每个社会成员都为了自己的利益竭其所能,才会最大限度地增加公共积累,反过来又惠及每个社会成员;反之,大家都一味地依赖集体和国家,只能是永远捧着个讨饭的碗。”笔者退休之前给本科生和研究生上课时,经常搞问卷调查,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你认为‘人本性是自私的’这个观点对吗?为什么?”几乎每一次调查,主张这种观点正确的几乎都占50%左右或者以上。官场上相当多的官员,尤其是那些腐败官员也几乎都确信这一观点,并且自觉不自觉地指导自己的行为。王长江党校讲课讲这一观点确实道出了官场包括知识分子队伍和整个社会生活中相当多的人的内心自白。因此,必须对这一错误观点进行深入批判,阐发马克思主义的人的本质、本性观点。

  什么是人的本质、人的本性,或者说人性究竟是什么?这一概念本身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把人的所有的属性包括自然属性都看做人的本性、本质、人性甚至把自然属性看做根本的属性。再一种理解就是把人特有的属性看做人的本质、本性、人性,实际是把人区别于它最临近的事物即动物的特有的内在规定性揭示人的本质、本性。前者是把人与动物的共性内容说明人的本质,这种思维方法是用低级运动形式说明高级运动形式,没有真正揭示人特有的本质属性,是错误的。只有后者的理解是正确的。

  那么人的本质属性,或者说真正的人性内容究竟是什么呢?唯物史观是对社会历史本质的回答,也就包括对人的本质的回答。马克思早在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就回答了这一问题,他针对费尔巴哈指出从单个人角度解读人的本质的错误观点,指出:“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57页)这段话包括三层内容:一是说,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质、本性。马克思、恩格斯多次论述道,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属性就是人特有的生存和活动方式。这种方式就是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就是实践活动。劳动和实践活动把人与动物根本区别开来。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劳动发展了人本身。二就是人的社会性。因为人不是孤立劳动,而是在群体中劳动,在劳动实践中结成经济、政治、道德等多种关系。人在多种社会关系中劳动实践。三是人的本质、本性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因为人的劳动实践是变化发展的,人的社会关系也必然发展变化。具体人的本质属性必须把人放在具体历史的社会关系中才能加以说明。如资本家和工人的本性,不能因为他们都是人,人的本性就是他们的本性。这等于没有回答。唯物史观强调人的社会性,就是把资本家和工人放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加以认识。这就是一个占有生产资料,由此占有工人的劳动也就是剥削他人,这就是资本家的本质、本性。而工人一无所有,依靠出卖劳动力受资本家剥削维持自身生存,并必然产生对资本家的反抗行为。这就是无产阶级的本质、本性。人的本质、本性的具体历史性在阶级社会里主要就表现为阶级性。在阶级社会里,离开人的阶级性奢谈人的本性、人性概念都是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最大欺骗。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本性、人性的最基本的答案。

  那么王长江等人鼓吹“人本性自私论”究竟错在何处呢?

  第一,这种观点实质是从动物的属性推论出人的本性。凡是讲人本性自私论的人都从人生存的最基本需要吃喝穿住谈起,从人与动物的共性说明人的本质。亚当·斯密和费尔巴哈的自私论观点,都是从人的自然生理属性说明人的本质、本性。中国古代“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典型表现了这种思维方式。而王长江也鼓吹“人本性自私论”其思维方式完全等同于历史上鼓吹这种观点的人。认真看看他的整个讲话,多次讲到人的“吃喝拉撒睡”。唯物史观并不否定人的“吃喝拉撒睡”的自然行为。马克思也讲到过,但马克思紧接着说,人的这些自然行为的实现必须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劳动实践”来实现,而不是如动物那样直接从自然界中获取。同时,由于人的劳动实践及其社会关系是变化发展的,所有人的各种需要不是直接从人的自然属性中形成,而是从劳动实践和社会关系中形成。

  第二,这种观点是从伦理、道德、价值观角度界定人的本质、本性。按照唯物史观理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么界定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和显著特征只能从人特有的物质的生存方式、从人的社会存在来界定,而人的伦理道德是观念形态的东西,是由人们的生存方式和社会存在所决定的。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那段经典论述恰恰就是从人的生存方式和社会存在来界定和说明的。而“人本性自私论”观点实际是从人的自然属性而直接导出人的道德观念,又从道德观念角度最终界定人的本质、本性。这显然是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不是道德决定人的生存方式,而是人的生存方式决定人的道德观念。

  第三,这种观点不符合客观事实。“人本性自私论”的“人”不是特称判断,而是全称判断,就是说,古今中外所有国家、民族、所有时代、历史阶段的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这显然不符合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事实。一是原始社会中没有私有制,也就根本不存在私有观念,更不存在“人本性自私论”。二是阶级社会中只有部分人即剥削阶级的本质是自私的,劳动阶级的本质不是自私的。即使农民存在私有观念,但也绝不能说,农民的本质是自私的。剥削阶级的个别成员在国家民族利益受到侵害时,为其抗争甚至牺牲自己生命也不能说他们的本质是自私的。如中国古代的屈原、岳飞、文天祥、林则徐等。三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涌现出无数为无产阶级解放、为新中国建立,为中华民族振兴、为共产主义事业流血牺牲的革命先烈、革命前辈能说他们的本质是“自私”吗?四是马克思恩格斯论证无产阶级的本质是为绝大多数人,是大公无私,毛泽东阐述共产党人的“为人民服务”思想。这怎么能够说“人本性自私”呢?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能认为所有的人的本质是自私的,但也不能认为所有的人的本质不是自私的,只能说,阶级社会中部分人的本质是自私的。

  第四,“人本性自私论”有其认识论根源。任何错误都有认识论根源,“人本性自私论”的认识论根源一是阶级社会中把剥削阶级的自私本质夸大为所有人的本质。二是把现实生活中人们不同程度地存在的私有观念夸大为人的本质。三是把现实生活中人们追求的正当的个人利益也当做自私观念。以此事实论证“人本性自私论”。王长江整个讲话中实际是把人们正当的个人利益、部分人存在是自私观念都当做“人的本质自私论”的事实依据。他多次提到的个人利益有许多是正当的个人利益。这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并不矛盾。如他举到的自己讲课期间喝水。现实生活中有谁把这种行为看做“私有观念”而“斗私批修”呢?实际上只有你王长江把这种个人利益当做所谓“私有观念”,当做人的本性。以此论证“斗私批修”就是斗人的本质、本性,推论“斗私批修”的荒谬性。显然其荒谬性不是“斗私批修”,而是你把正当的个人利益与人本性等同起来的荒谬观点。四是把现实生活中官员腐败的事例证明“人本性自私论”。应该说,绝大多数官员入党、从政时,其世界观、人生观或多或少存在私有观念,但绝不能说名其本质是自私的。但在今天社会环境中私有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及剥削阶级观念的进一步影响,使他们头脑中的私有观念逐渐占主导、统治地位。因此导致人变质。这只能是说明部分人的本质是自私的,而不能论证所有人的本质是自私的。

  第五,“人本性自私论”有其阶级根源。所谓阶级根源,就是从阶级斗争的实践中探寻其错误根源。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私有观念是私有制产生之后的产物,私有观念的传播有助于巩固私有制。但这种私有观念可以直接通过赤裸裸地鼓吹剥削压迫合理论,如宗教神学中的原罪说,也可以竭力掩盖本阶级的自私自利的本性。某些剥削阶级的知识分子,为了掩盖剥削阶级自私自利的阶级的本质,并为这种自私自利的本质寻找理论上的所谓“合理”的依据,于是就在同劳动阶级的斗争实践中,把它打扮为所有人的本性、人类的本性,以此为本阶级的利己主义本质辩护。同时把被剥削阶级追求和维护其自身的正当利益也看做“利己主义”表现。由此说明他们与被剥削阶级的关系似乎是平等、自由的关系,从观念上淡化、模糊、抵消劳动者阶级反抗斗争的意志和行为。王长江在中央党校大肆鼓吹“人本性自私论”实质上为中国暴富起来的暴发户既得利益集团、为党内官僚资本集团的根本利益服务的,是掩盖当代中国已经蜕变为资本利益集团和党内资产阶级剥削、压迫、敲骨吸髓大多数劳动者根本利益的目的,是为根本改变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目的服务的,是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里改旗易帜的重要表现之一。

  附录:

  《中华魂》杂志2009年第10期

  改革开放与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

  评中央党校某教授的“物质利益”观

  郝贵生

  我們知道,改革开放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就是把劳动者的贡献与其物质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因为在改革开放以前,确实存在着片面强调思想作用,不同程度地忽视人们的物质利益的倾向。所谓“干好干坏一个样”就是这种现象的生动写照。马克思确实讲过,人们的活动都同人们的利益有关。那种不讲物质利益单纯依靠思想工作,完全依靠人的“大公无私”的奉献的“左”的倾向确实是不能搞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改革开放初期把人们的劳动贡献与物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的有关改革政策和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这种成绩是不能予以否认的。但是,一种倾向往往掩盖着另一种倾向。在各行各业工作中,在强调人们物质利益的同时,还要不要思想政治工作?能否对改革开放前的思想政治工作全盘否定?究竟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笔者认为,理论界对上述问题的认识是模糊的、混乱的,因而导致改革实践中只强调物质利益,而且只是个人的物质利益的倾向严重存在。

  例如中共中央党校某著名教授2008年1月8日在《广州日报》发表的谈话中讲到:一是认为计划经济下完全是依靠精神动力。“计划经济下,国家总是在不停地找动力,找精神动力”。二是认为改革就是“还人以利益”。“改革开放的强劲动力是前所未有的,因为。它的动力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还人以利益—承认人对利益的追求是人的本性,‘既不姓社,也不姓资’,只是人的本性而已。利用人的本性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有了最原始的动力。”三是认为个人利益实现的手段就是“交换原则”。“个人利益如何实现?—通过交换。工人用工业品换粮食,农民用粮食换工业品;多余的,换成人民币揣在手里。所以,不管我们主观上愿不愿意,只要我们把人对利益的追求作为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我们就自然要发展到市场经济。”四是认为“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是禁止还是鼓励追求个人利益。“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是禁止个人追求利益;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是鼓励人们去追求合法利益。”

  上述观点决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而是马克思主义观点的背离,是对马克思主义物质利益原则的歪曲,也是对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理论的歪曲。

  第一,社会主义实现“计划经济”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社会主义篇第二章详细阐发了这一理论。他说:“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版,第632页)“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也将为有计划的组织所代替。”(同上,第633页)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体制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从来没有否定人们的物质利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所详细阐发的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就是把劳动者的贡献与物质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马克思说,在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那个社会中,“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种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 (同上,第304页)“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正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同上,第304页)把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看作禁止追求个人利益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歪曲。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原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在典型的生产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现的。而原苏联的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国家中实现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的“序言”中强调,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248页)应当客观承认,原苏联的社会主义和中国改革前的社会主义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基本国情,片面从马克思主义的书本出发,也不同程度地忽视了人们的物质利益。所以这正是我们需要改革的理由。但是认为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完全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极其简单地把发展动力完全归结为“精神动力”是不符合事实的,是错误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确立,使广大劳动者翻身解放,彻底摆脱了旧社会受剥削、受压迫的事实,实现按劳分配原则,就是最大的物质利益原则。没有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根本保证,就不可能有广大劳动者物质利益的真正实现。

  第三,社会主义改革其中一个重要指导思想确实是进一步强调物质利益问题,但它只是改革的指导思想之一,而不是唯一的根本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从来强调的都是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的统一。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就是思想政治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仍然需要思想政治工作,仍然需要从社会主义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意识教育我们的国民和启发他们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这是共产党人进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法宝。文革以前涌现出来的孟泰、王崇伦、王进喜、陈永贵、王国藩、时传祥等一大批劳动模范正是他们的强烈的社会主人翁意识和对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感造就的结果,也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的模范、先进人物如青岛港工人許振超、天津港工人孔祥瑞,南街村集团党委书记人称班长的王宏斌,以及去年年初各种报刊刊载、电视播发的铁路工人教授窦铁成等新时期的劳动者的楷模也是他们高尚的情操和境界的体现,是精神鼓励和物质利益统一的结果,而决不是“个人物质利益”刺激的产物。离开了我们党的传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鼓励,把调动人们积极性的唯一或主要方式归结为单纯的个人物质利益,就绝对不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绝没有改变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鼓励的传统。

  第四,马克思主义物质利益原则与思想政治工作是统一的。马克思主义的利益原则一是既包括物质利益原则,也包括精神利益原则。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既产生对物质目标的追求,也产生对精神目标的追求。努力实现人们的精神目标也是激发人们社会主义积极性的强大动力。二是既包括个人利益原则,也包括集体主义原则。人不仅是个体的人,也是社会的人、群体的人,社会关系中的人。现实生活中人们除了追求个人的利益之外,还追求团体的利益、集体的利益、阶级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有时是与集体利益、大团体利益是一致的,也有时是不一致的。生活中相当多的人就为了集体利益、民族利益、大团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利益原则,是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统一的原则。大家所熟悉的南街村人的口号“这个世界是傻子的世界,由傻子来创造,由傻子来支撑,最后是属于傻子的。”“傻子种瓜,种出傻瓜,唯有傻瓜,救得中华。”不正是两种利益原则统一的具体表现吗?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讲的共产党的无产阶级利益原则、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所讲的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思想、胡锦涛同志阐发的“以人为本”思想包含着为人民服务思想等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利益原则的基本内容,同时它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利益原则。如果按照这位教授的观点,上述思想岂不是与“还个人物质利益”的改革思想背道而驰吗?三是利益原则既包括作为目标的利益原则,也包括作为手段的利益原则,也就是说,实现利益目标的手段主要是劳动和对社会的贡献,是依靠正当的劳动手段和合法的途径所获得的利益。古人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道”也是一种利益原则。连古人都这样讲,难道马克思主义的利益原则把实现利益目标的手段的评价排除在马克思主义的利益原则之外吗?这位教授的所谓“利益原则”一是单纯归结为个人利益原则而排斥集体主义利益原则,二是单纯归结为物质利益原则而排斥精神利益原则,三是不讲劳动手段的物质利益原则,把主要依靠劳动等正当、合法手段与不正当、非法手段实现个人利益混为一谈,抹杀二者之间的原则区别,甚至把后者也当作正当原则。其结果就是直接或变相地替社会生活中的一切依靠非法和非正当手段如暴力、权力、地位、欺骗、色情等所获得的个人利益做理论上的辩护。

  第五,人的本性包含利益内容,但不能归结为只是利益内容。马克思主义的人的本质理论和人性内容首先是人的劳动、实践活动,以及在劳动实践中结成的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人类的劳动实践是发展变化的,人所处的社会关系也是具体历史的,在阶级社会中主要表现为阶级性。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认为,在阶级社会中不能离开阶级性谈利益原则。阶级性本身就包含着不同阶级有不同的利益原则,利益原则绝对有“姓社与姓资”的对立。无产阶级的利益原则与资产阶级的利益原则是根本对立的。无产阶级的利益原则的核心是集体主义原则,它包含个人利益,但不能归结为个人利益。资产阶级的利益原则是排除集体主义的个人利益,是以自私自利为核心。这位教授的所谓“人的本性”的“利益原则”是混淆两种根本对立的利益原则,实际上是把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论照搬过来,变相贩卖资产阶级自私自利的利益原则。以这种资产阶级的自私本性理论冒充马克思主义的人性理论,是彻头彻尾的背叛和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如果按照这位教授的观点,共产党人的“大公无私”的品格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岂不就是背离“人性”吗?

  第六,马克思主义利益原则中的个人利益实现的方式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通过商品交换的原则来实现,但同时也依靠社会主义企业内部的按劳分配的原则来实现。那种把公有制企业中的按劳分配原则排除在物质利益实现方式的观点是错误的。当一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运用“交换”原则实现个人利益是正当的,但是把这种商品“交换”的市场原则无限夸大到处理一切活动和一切人事关系特别是思想关系和政治生活、教育活动中时,这种人就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健全人格的人,而是如西方学者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人”,是一个片面性的畸形发展的人。那种崇拜和依靠权钱交换、权学交换、钱学交换而获取不正当金钱、权力、名利地位的社会生活中的大量的腐败官员和腐败学者就是这种单向度的、极端片面的、畸形人格的人。

  这位教授所讲的这种所谓改革的“利益原则”其实并不单纯是他个人的观点,而是当前社会生活中的一股严重的社会思潮,也是我们理论界相当多的人鼓吹的观点,是对我们党的改革开放实践的极大歪曲。实践证明是极其错误的,其社会危害性已经严重表现出来。去年九月轰动国内外的三鹿奶粉事件,其背后深层次的思想根源就是错误的个人主义利益原则。他们把追求个人的、小团体的物质利益摆在整个社会利益、民族利益、消费者利益、特别是农民利益之上,用损害他人和消费者的利益来实现自身的利益。三鹿奶粉事件决不是孤立的事件,也决不是奶粉行业的事件,决不是食品系统的事件。全国几乎各个行业不同程度的都存在类似问题,假冒伪劣产品比比皆是。同时,矿难事件、黑砖窑、黑煤窑、火车撞车等交通事故、腐败现象等深层次的思想根源都是扭曲了的物质利益原则,都是这位教授所鼓吹的这种所谓“人的本性”的利益原则。这种利益原则也严重侵蚀到特别是广大知识分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中。当前相当多的知识分子正是在这种所谓“利益原则”的支配下,完全忘记了知识分子追求真理、追求光明、追求先进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感,不择手段、弄虚作假,单纯追求个人的名利地位,把自己降低为一个普通的小市民、商人和政客。特别是教育界,近些年来,大量的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教授和博导们像批发商品似地成批生产,而真正有真才实学的究竟有多少呢?许多大学还有大学的味道吗?实际上大学已经变成了一些人追名逐利的名利场,玩弄权术的官场。还有相当多的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和筹码。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原天津市政法委书记政协主席宋平顺和检察长李宝金等我们党近些年来揭露出来的一系列腐败案件不正是王长江教授所鼓吹的“个人利益原则”及其“交换”的必然产物吗?各级党委和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还存在,但实际上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思想政治工作相当多数部门和单位已经名存实亡。包括大学特别是有的拥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马克思主义学院,也没有思想政治工作,几乎完全靠各种烦琐的物质奖励制度刺激教师们的教学科研积极性。

  不同的物质利益原则实质上是代表了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人生观,是两种对立的做人模式。这位教授所鼓吹的这种利益原则实质是贩卖剥削阶级的利己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其所谓的“物质利益原则”已经导致官员的人格扭曲了,知识分子的人格扭曲了,一些号称马克思主义专业的所谓教授、博导的人格扭曲了。在这些人的身上,丝毫看不出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人的任何味道来。同时这种观念与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遗留下来的奴性文化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当前中国腐朽文化的突出表现。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文化都是化人的文化,是塑造和倡导做人标准的文化。这种文化所塑造的当代的某些中国人的几大特征:一是拜倒在权力和金钱、名利面前的奴性意识;二是嘴上一套,思想和行动上又是一套的虚伪性;三是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的窝里斗意识;四是浮躁、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急功近利意识等等。这几种特征在国人的各个阶层中都有突出的表现,包括干部队伍和知识分子中。而正是这种人的基本素质的落后状况已经成为制约、影响和阻碍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发展的瓶颈和桎梏。目前各级领导者和理论界对这种人的发展现状的严重性缺乏清醒的认识。而且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我们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是一个最不重视人的自身发展和自身改造的民族。这种人的发展的客观现状是我们今天重视强调人的自我改造和人的发展的最重要的现实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抓人的发展和改造,也是我们党的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党中央提出和阐发的科学发展观思想在的核心思想“以人为本”包括人的发展是本。从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包括从非科学的、离开人的发展的片面的发展观念中解放出来,真正确立人的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发展观念。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科学发展观思想已经提出五年多的时间了,可是在相当多的部门包括学校特别是大学和党校并没有真正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思想落实到实处,仍然停留在经济的发展、数字的发展、政绩的发展,没有转到人的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发展观方面来,导致现实生活中相当多的人包括一些有职有权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工作态度、思维方法等方面的大量问题。因此,完整、准确、全面、科学地阐述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阐述包括个人利益在内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和共产党人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质就是抓人的发展,就是塑造社会主义时代的新人,贯彻“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这也是当前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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