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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民主与宪政不可能调和

2016-11-03 09:58:47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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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不正确的随笔

  “民主与宪政不可能调和”

  ——民主也好,宪政也好,其实都是人类社会内部矛盾的解决方式。

  民主,按照大多数人默认的观点,是多数决。

  宪政,其实是宪法决。

  多数决和宪法决,本身就是两个概念。

  人类历史上的宪法,从来没有来自全民公决的。英国的宪法体系也好,美国的宪法也好,都不是公决出来的。

  根据这样的宪法搞宪法决,能代表多数决吗?

  进一步考虑,法律需要人来实施。宪法决,即使是逐条公决出来的宪法,最终也需要法官来实施。包括议会根据宪法制定法律,法官实施法律。遇到重大问题,还需要最高法院(宪法法院、全国人大)释法。

政治不正确的随笔

  所谓的宪法决,其实还是人决。

  所以,宪法决与多数决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

  宪政与民主,其实是两回事。

  “从逻辑上讲根本不存在民主,以此为根本得到的任何结论都有瑕疵”

  ——多数决,需要一个稳定的权威存在。

  权威,是多数决的基础。

  没有权威存在,除非在家庭内部,否则,大家决不会心平气和地坐下来,靠举手投票的方式决定有争议的事项。

政治不正确的随笔

  这时,大家会是武力决,或者说陷入每个人与每个人之间的战争,直到某一个势力征服所有人,或者某几个势力势均力敌,精疲力竭。

  抛开一个势力征服所有人不说,几个势力势均力敌谈判,并不意味着民主,而是为了获得喘息之机,暂时休战。几方势力一旦获得喘息,马上再次开战。

政治不正确的随笔

  这种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多数决,只能是武力决。这时,即使达成协议也是脆弱的。一旦各方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所有协议都要发生相应的改变。

  存在多数决,必然是存在某一个强有力的权威,能让大家把刀剑收起来,靠举手投票解决问题。

政治不正确的随笔

  毫无疑问,这时的多数决的结果,必然符合这个权威的意志,不能严重违拗这个权威的利益。

  所以,此时究竟是多数决,还是权威决呢?

  当然,这时更不可能存在宪法决(或者依据宪法产生的法律决)。没有统一的权威,比如当年的美国西部、民国、金三角、叙利亚,法律就是一纸空文。

  有人提出人类社会存在自然公认的法律。

  这就是自然法。

  自然法简单地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集体存在的基础。

  比如,《圣经》中的十诫,就是比较原始的自然法。

政治不正确的随笔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即使在《圣经》之中,如果不是上帝动不动发大水、降天火,十诫也难维持。

  所以,除了家庭内部,自然法其实也是依赖暴力存在。

  实际上,国际之间,就从来不施行自然法。国际上的规则,简单地说,就是“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内”。

  所以,不论是多数决,还是依宪决,其实都是在权威决的基础上产生的。各种决策的选择空间,其实都是权威决默许的空间。

  请记住:“决定历史的不是议会和票箱,而是铁和血。”

政治不正确的随笔

原标题:安生:政治不正确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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