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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为学:刘国光十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述评

2017-03-10 11:07:58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高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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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歌会网:

  本人在2015年10月整理的《刘国光十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资料)上网之后,根据读者要求和有关方面的建议,将其改成《刘国光十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述评》,增补了新的内容,共约2万字,分为三个部分:一、“反思改革”的历史由来;二、“反思改革”的主要成果;三、“反思改革”的正确立场。本文已由程恩富、顾海良任主编的《海派经济学》2016年第4期公开发表。现将该文转发给贵网站,望能予以发表为感!

  此致

  敬礼

  九旬老朽  高为学

  2017年3月4日

  

刘国光十论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述评

  高为学

  内容提要:作为对中国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刘国光教授,能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改革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思”,是难能可贵的大好事。刘国光同志通过十年“反思”,取得了极其丰硕的成果,最突出的是关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的十论,其中关于“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同样死路一条”的论断,是“十论”的挂帅之论。刘国光之所以能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指导下“反思改革”,取得丰硕成果,从根本上说,就在于坚持了正确的立场,即无产阶级立场。

  关键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反思改革  无产阶级立场

  中图分类号:F121.2

  对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发声”和“亮剑”,作为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领军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现为特邀顾问的刘国光学部委员在这方面是典范。2015年,他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为书名,汇集了从2011年下半年至2014年公开发表的有关文章,是“居安思危·世界社会主义小丛书”中的一册,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15年1月出版。同时,刘国光教授又在《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4期发表了《关于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些问题》一文。此书此文,集中反映了他近十年来反思改革的主要理论成果,既有理论创新和政策建言,又敢于对谬论“亮剑”,读来非常“解渴”,颇受教益。

  一、“反思改革”的历史由来

  从2005年3月刘国光的《中国经济学杰出贡献奖答词》(以下简称《答词》)发表以来,特别是2005年7月关于《对经济学教学和研究中一些问题的看法》的长篇谈话发表之后,在中国出现了“反思”改革的热潮。

  刘国光在《答词》中说:“颁发中国经济学奖是经济学界的一件大事。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就我们这一代经济学人经过的一些事情,谈一点自己的感受。”他讲了三点重要“感受”:其一,关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问题。他不同意那种认为“市场占了上风,计划不再时兴”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历史的必由之路。但市场经济的缺陷很多、很多,也不能迷信。完全让‘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不能保证社会公正协调地发展。在坚持市场取向的同时,必须有政府有效的调控干预加以纠正,有必要的计划协调予以指导,就是说要有‘看得见的手’的补充。”这就表明,他认为市场和计划必须结合,不可偏废。其二,关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问题。他认为市场取向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是不容割裂的有机统一体。这些年来,我们强调市场经济,是不是相对多了一点?强调社会主义,是不是相对少了一点?……在中国这样一个法制不完善的环境下建立的市场经济,如果不强调社会主义,如果忽视共同富裕的方向,那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必然是人们所称的权贵市场经济、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其三,关于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问题。他认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观点和方法的前提下,“西方‘主流’经济学对市场经济运行机理的分析有许多可以借鉴的东西,但是部分传播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人士,力求使它在中国也居于‘主流’地位,取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种情况需要关注”。这就表明,刘国光教授强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反对盲目崇拜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错误倾向。

  接着,刘国光发表了《对经济学教学和研究中一些问题的看法》的谈话,引起了领导的重视,并作出批示:“很多观点,值得高度重视。”这篇谈话中“值得高度重视”的观点主要是:第一,他认为“一段时间以来,在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中,西方经济学的影响上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被削弱和被边缘化,这种状况已经很明显了……西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经济研究工作和经济决策工作中都有渗透”,“如果西方经济学真的在中国成为主流、主导的地位,取代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那长远的后果可想而知。不管你愿不愿意,最终要导致改变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取消共产党的领导,或使她变色”。第二,他认为“领导权很关键。现在有的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高校的校长、院长,系、研究室、研究所的主任,校长助理等,还有主要部委的研究机构的领导,到底是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我相信他们中大多数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有的领导权被篡夺了……我觉得应该检查一下,现在到底掌握在什么人手中”。第三,他在谈到意识形态领域两个倾向问题时,援引了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奎元同志的观点认为,“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们在思想领域始终把克服‘左’的教条主义当作主要任务,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在思想理论领域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来自‘左’的干扰已经日渐式微,当前突出的倾向性问题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声音和倾向正在复苏,并且在顽强地发展蔓延。奎元同志提出的问题很值得我们重视和关注。反‘左’反右并不是长期不变的,‘左’和右发展下去都能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所以应该有‘左’反‘左’,有右反右。目前主要的倾向是什么,要不要提出反右防‘左’的问题,这个问题我觉得是很重大的问题,中央应当考虑,特别是在经济学领域”。这里讲的关于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党的领导权和意识形态领域主要错误倾向问题,都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当然是“值得高度重视”的观点。这个“谈话”,对于沉睡的或者说是混乱的意识形态领域,起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广大理论工作者和人民群众认为,作为对中国改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的刘国光教授,能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改革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思”,是难能可贵的大好事,一切正直的有良心的中国人,都对此十分赞同!但是,自称“当了八年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可以作为改革的见证人”的高尚全先生,从2005年10月3日在《经济观察报》上发表文章开始,连续不断地带头批判刘国光的观点,认为这是一种 “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思潮”。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高级顾问晓亮研究员,在2006年1月19日《社会科学报》上发表的《坚持市场化改革不动摇》中,更加直接地说:“从近两年报刊文章看,批评市场化改革的言论明显多了起来:有人以各种理由批判改革、否定改革,认为我国的改革出现了很多问题……甚至还有的经济学家大讲这些年来市场经济讲多了,社会主义讲少了,并写了新万言书,提出了九个问题,等等。”当时,为了批驳“主流”经济学家对刘国光教授的质疑,有学者撰写了《究竟是谁反对社会主义改革》一文,责问这位“改革高官”及其追随者,你们凭什么讲刘国光教授反对改革?难道讲改革,就只能讲“市场经济”、“效率优先”,而不能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就只能讲“市场取向”,而不能讲“计划协调”;就只能让西方经济学居于“主流”地位,而不能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指导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所讲的“改革”,绝不是社会主义改革,而只能是资本主义改革。我们的改革是为了改好社会主义,而不是改掉社会主义。对于那种为了改掉社会主义的所谓 “改革”,即资本主义改革,该不该反呢?该反!反对资本主义改革,就是为了坚持社会主义改革。由此可见,不是刘国光教授反对社会主义改革,而是诬陷刘国光反对改革的那位“改革高官”反对社会主义改革,要搞资本主义改革。这就是这场争论的实质之所在。

  刘国光鲜明地批驳了“反思改革就是反改革”的荒谬论调。2005年12月12日,《经济观察报》发表该报记者对刘国光的专访,题为《反思改革不等于反改革》 。他对记者说:“人民群众和学术界对改革有不同的看法,对改革进程中某些不合理的、消极的东西提出批评意见,是很自然的,我们不要把不同的看法说成是反改革。对改革进行反思是为了纠正改革进程中消极的东西,发扬积极的东西,将改革向正确的方向推进。不能把反思改革说成是反改革,你把那么多群众和代表他们的学者,说成是反改革的人,硬往反改革的方面推,后果将是什么?”2006年3月11日,他在《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读胡锦涛同志3月7日讲话有感》中,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做了深刻的剖析:“一些人士讲现在出现了‘一股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浪潮’,其实不过是在改革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遇到了一些问题,人们在反思改革时,对改革的某些问题、内容、步骤有不同意见,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反思改革无非是总结改革的经验教训,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对改革开放要认真总结经验,因为‘我们的全面改革是一种试验,中间一定会有曲折,甚至大大小小的错误,那不要紧,有了错就纠正’。‘对的要坚持,错的要纠正,不足的要加点劲’。邓小平同志说的话,多么充满辩证法的精神,多么符合世情事理。”这就表明,我们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要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对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也要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我们进行总结,就不能只讲成绩,不讲错误,而是要既肯定成绩,又承认并改正错误,这才算是真正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按照实事求是原则总结改革开放,就不会给“反思”改革扣上“反对改革”的帽子了。其实,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反思”就是“思考过去的事情,从中总结经验教训”。那些给“反思”乱扣帽子的人,实际上是心虚,不敢让人民群众通过“反思”来总结改革开放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而刘国光教授却理直气壮地坚持这样做了,这是最为难能可贵的。

  二、“反思改革”的主要成果

  刘国光教授通过十年反思取得了极其丰硕的成果,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一书和《关于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些问题》一文(以下简称“书”或“文”),可以说是其思想精华之所在。笔者在学习了此书和此文之后,感到其中最突出的是关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的十论,现分述于后:

  (一)关于“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同样死路一条”问题

  2012年2月6日,全国各大报纸均在头版显要位置刊登了一位时任政府领导人的“谈话”,其中说道:“二十年前,小平同志不顾八十多岁的高龄来到广东,讲了许多语重心长、发人深省、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话。他明确告诉我们,要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不改革开放只能是死路一条。这些话我以为至今仍有强大的震撼力,而且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这就激起了社会人士的广泛注意,引发了民间和网络议论纷纷。刘国光在书中针对这种情况,鲜明地指出:“当前流行的‘如果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的说法,是不够精确、不够全面的。改革有不同的方向,改革到底是按社会主义方向还是按资本主义方向,这个问题还是要讲清楚。戈尔巴乔夫也曾坚持改革,他把苏联改到什么地方去了……邓小平更指出,‘有一些人打着拥护改革开放的旗帜,想把中国引导到资本主义,他是要改变我们社会的性质’。所以,不能简单地说‘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准确地说,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才是死路一条;坚持资本主义方向的改革,也是死路一条。”(刘国光,2015:10)“不要简单地重复‘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这个提法容易把改革引导到错误的方向。查一查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关于‘死路一条’的全面表述,原来并不是简单的‘不改革开放就是死路一条’,而是先讲了极其重要的前提条件,其全句是: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我们不应该口头上片面地引用邓小平讲话中的个别语句,而要全面地坚持邓小平讲话精神。在涉及改革开放的话题时,不讲或者淡化四项基本原则,不讲或者淡化、歪曲社会主义,而只讲‘不改革开放只能是死路一条’,那就是有意识地或者无意识地把改革开放引向资本主义邪路。”(刘国光,2015:10-11)

  刘国光关于“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同样死路一条”的论断,是完全正确和极其重要的,是十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的挂帅之论。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的那段话,是强调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谁要改变这条线路,谁就会被打倒。他讲的“四个不”(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实际上是指背弃党的基本路线的基本精神,那就“只能是死路一条”。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如果不是用老老实实的科学态度来理解这段话,而是别有用心,玩弄比断章取义更为“高明”的断句取义的“戏法”,把“四个不”砍去了“三个不”,光抽出一个“不改革开放”,就拼凑出“不改革开放只能是死路一条”这一歪曲的结论,从而以“改革开放”取代基本线路的全部内容,排斥了作为基本线路的政治灵魂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那就把真理变成了谬误,必将“在根本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

  (二)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

  刘国光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政治经济学教材编写组编写的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第三次送审稿提意见时,着重就“不同于其他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问题,发表了许多精辟的意见。他指出:“在书稿第374页说,‘社会主义本质是指社会主义制度不同于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等社会制度的最根本的特征’,这个定义就生产关系来说,是正确的,但不能完整地解释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邓小平那次讲的社会主义本质包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力方面的特征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生产关系方面的特征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生产关系方面的社会主义特征确实是不同于资本主义等社会制度的特征。而生产力方面的特征则不能这么说,因为其他社会制度在成立初期也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刘国光,2015:22)“邓小平这次谈话之所以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包括在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中,是针对当时中国生产力发展还极其落后……如果设想社会主义革命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就不会有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任务的说法,而只能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刘国光,2015:23)“邓小平讲社会主义‘本质’的地方并不多,他大量讲的是社会主义的‘性质’、‘原则’、‘两个最根本的原则’、‘最重要的原则’、‘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概括起来,一个是公有制为主体,一个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他反复地讲这两点,而这两点同1992年‘南方谈话’所谈社会主义本质的生产关系方面,又是完全一致的。”(刘国光,2015:23)

  因此,他建议:“政治经济学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应根据前述邓小平在众多场合所讲的精神,恢复其不同于其他社会制度的最根本特征,即生产关系方面的含义,而淡化他仅仅在一处(‘南方谈话’)顺便提及的生产力方面的含义。”(刘国光,2015:25-26)“在明确了社会主义本质就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的特征即‘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之后,就可以进一步解决本质论与初级阶段实践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本质是适用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包括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社会主义的主导因素包括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还必须容许资本主义因素,如私有制和按资分配存在。因为有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本积累规律发生作用,所以必然有剥削和两极分化趋势的出现。社会主义就其本质来说是不容许这些东西存在的,但在初级阶段一时还做不到,为了发展生产力,只能兼容一些资本主义因素。社会主义就其本质来说,又是不能让剥削和两极分化过分发展的。所以要对资本主义因素加以适当的调节和限制。如果我们细心考察我国的根本大法就会发现,《宪法》已经对这个事情有了规定和对策。就是对基本经济制度规定了公有制为主体,对分配制度规定了按劳分配为主。这些规定就是为控制私有经济和按资分配的资本主义因素的过度发展,使其不致超过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的地位,并演变为私有化、两极分化和社会变质。问题在于是不是认真按照《宪法》规定的原则去做。只有认真、坚决、彻底贯彻实行《宪法》的这两条规定,我们才能够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保证社会主义本质的逐步真正实现。不然的话,就会发生前述邓小平假设的前景后果,那是我们必须防止出现的。”(刘国光,2015:26-27)在这里,刘国光讲得何等深刻透彻啊!

  (三)关于“基本经济制度”问题

  刘国光在书中,首先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及其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区别和联系。他指出:“正式提出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概念的是 1997年的十五大报告。报告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刘国光,2015:53-54)“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以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要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两个概念区别开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前者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只有公有制是其基础;而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但公有制必须占主体地位……可以设想,初级阶段结束,非公有制经济不会立即被公有制所取代。进入中级阶段,将是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所占比重不断提高,而非公有制经济则逐渐减退,所占比重减少的过程。到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趋于成熟,剥削制度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经济将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刘国光,2015:55-56)“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实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和现实依据。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有一个时限的问题,不可能是无限期的。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这是在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遵循的重要的时间界限……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一百年的初级阶段期限是有可能缩短的。提出这一点就是为了提醒当代的共产党领导人,不仅要埋头赶路,而且要抬头望远,时刻不要忘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远景目标。在初级阶段的不同发展时期,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的政策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化,防止我国走向偏离社会主义的道路。” (刘国光,2015:56-57)

  接着,刘国光又进一步分析了如何坚持“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问题。他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公有制为主体也是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基本经济制度,首先要巩固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前提和基础。”(刘国光,2015:57-58)“我们应该把私有经济的性质与作用分开来讲。只要是私人占有生产资料,雇用和剥削劳动者,它的性质就不是社会主义的。至于它的作用,要放到具体历史条件下考察。当它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适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时,它还起积极作用,以至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不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因此不能说它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某些理论家则把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偷换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民营经济’(即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或者‘应当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以取代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这明显地越过了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界线。”(刘国光,2015:62-63)

  (四)关于“重视发展集体经济”问题

  刘国光在书中针对这个问题,明确指出:“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于小平同志‘两个飞跃’思想尤其是对‘第二个飞跃’重视不够,研究宣传不广,落实也不力。我们必须要看到,小平同志关于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思想是站在历史的高度观察农村改革与农业发展得出的结论,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符合我国农业发展规律的。因此笔者认为,我们要坚持‘两个飞跃’的思想,抓住时机适时实现‘第二个飞跃’。现在已经到了实现‘第二个飞跃’的时候了。” (刘国光,2015:89-90)“对于传统集体经济模式,需要历史地、辩证地看。这种模式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在历史上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应该看到,这种集体经济模式,经过改革后,已经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了,不少农村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刘国光,2015:90)

  他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化,强调指出:“一些舆论认为,土地不私有化,农民就没有真正的财产,也无法实现抵押金融化,农民收入和一般老百姓收入就难以增长更多,普通人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很少甚至没有,使中国经济难以朝消费驱动型发展。所以主张在目前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让土地真正的私有化,把20世纪50年代从农民手里集体化来的土地还给他们。这种主张是站不住脚的,也是有害的。中国和外国的历史一再证明土地私有化并不能让农民富起来,只能引起土地兼并和贫富分化。如果土地私有化,就彻底否定了农村集体经济,也与改革开放的初衷是相悖的。”(刘国光,2015:90-91)

  他还针对目前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其一,“面对贬损集体经济的这些错误观点,理论界要敢于站在马克思主义的角度为集体经济正名,理直气壮地宣传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反对集体经济被妖魔化”(刘国光,2015:91)。其二,“建议有关部门起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文件,核心是如何实现小平同志的第二次飞跃思想。全国成立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中组部、农业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等单位组成。建议国家统计局、农业部调查全国坚持集体经济发展道路的村庄的具体情况”(刘国光,2015:92-93)。

  (五)关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问题

  刘国光在书中,首先分析了实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之后出现的问题:“在笔者的印象中,过去从来没有明确宣布过或者实行过‘国富优先’的政策,倒是明确宣布过并实行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这一部分人主要是私人经营者和有机遇、有能力、有办法、有手段积累财富的人群……当初宣布实行这一政策的时候,就曾提出‘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口号。但是多年来实践证明,‘让一部分人先富’的目标虽然在很短的历史时期中迅速完成,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却迟迟不能够自动实现。在市场化、私有化的大浪淘沙下,这也不大可能实现。相反地,随着市场化、私有化的发展,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两极分化趋势‘自然出现’。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从改革开放前的0.25,到1992年突破了0.4的国际警戒线;世界银行估计,2009年已达0.47。如果加上漏计的高收入、灰色收入、隐性收入,估计现在已大大超过0.5,远远超出资本主义的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报告显示,美国是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中国则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中国财富的集中度甚至远远超过了美国,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刘国光,2015:96-98)

  接着,他又分析了“先富易、共富难”的根本原因:“为什么社会主义的中国会发生一部人先富起来很容易,实现社会公平、克服两极分化反而非常困难……党内一部分有影响的同志淡忘了上述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ABC,所以在改革开放后实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时候,对于私人资本经济往往偏于片面支持刺激鼓励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积极方面,而不注意节制和限制其剥削和导致两极分化后果的消极方面,即与社会主义本质不相容的东西。先富带后富和共同富裕长期难以实现,贫富差距的扩大和两极分化趋势的形成,根本原因就在这里。”(刘国光,2015:99-100)这里讲的“淡忘了上述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ABC”,刘国光是指:“小生产时刻不断产生资本主义的规律”;“资本积累必然引起两极分化的规律”;“资产阶级的两面性,特别是其嗜利逐利的本性”。这就一语破的,击中要害。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他又进一步论述了怎样才能“缩小贫富差距,扭转两极分化趋势”问题。他说:“应当指出,缩小贫富差距,扭转两极分化趋势,不能单纯靠国家财政调节手段。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甚多,如城乡差距、地区不平衡、行业垄断、腐败、公共产品供应不均、再分配调节滞后等。必须一一应对。但这不是最主要的。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决定分配制,财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差距最大的影响因素。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和两极分化趋势的形成,除了前述原因外,所有制结构上和财产关系中的‘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财富积累迅速集中于少数私人,才是最根本的。”(刘国光,2015:106-107)“只要保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贫富差距就不会恶性发展到两极分化的程度,就可以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以内,最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否则,两极分化、社会分裂是不可避免的。”(刘国光,2015:109)“为了彰显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的决心,还是要落实和执行邓小平关于共同富裕和不搞两极分化的重要指示,尤其是不要回避邓小平一再提出的‘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的告诫。要支持在共同富裕方面推行和获得群众拥护的地方成功探索,使之得到发扬推广……要从所有制结构和财产关系的调整上,回归到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上来,才能根本解决问题。”(刘国光,2015:116-117)

  (六)关于“十八大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

  刘国光认为,要回答十八大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必须首先明确“我们的改革目标”。他在书中说:“我们的改革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要建立有国家宏观调控和计划导向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体制;要建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为了方便少数人攫取巨额财富的市场经济体制……但最近,有一种错误的观点对我们的改革目标进行了歪曲。如果对此种错误的观点不进行警惕和批判,就可能对我国下一步的改革走向产生不利的影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会产生极大的危害。”(刘国光,2015:118-119)

  此外,还“必须对当今中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判断”。对此,他作了如下的详细论述:“下一步我们的经济改革的方向是什么?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对当今的中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判断。今天的中国和三十多年前改革初期的中国有着明显的不同,国家的经济形势、社会矛盾、面临的国际环境都已发生巨大变化。依照十八大精神,2000年中国已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完善十多年,下一步改革的任务就是继续完善它,也就是说,我们既不能回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也不能把它变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市场化程度已不比有些西方国家低,不足之处需要完善,过头之处需要裁减,不宜简单地宣传‘进一步市场化’,否则,可能会带来由于过度市场化而引发种种灾难的后果;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国有经济的战线已大幅度收缩,如果继续对所剩不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私有股份化改革或改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将更难以维持;我国除广播、出版等极少数行业没有对外资大规模开放外,绝大多数行业已开放,如果继续盲目扩大开放领域或没有限制地开放,则可能给我国带来经济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问题;我国的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均的状况已相当严重,基尼系数大大超出国际警戒线,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收入两极分化不断扩大的趋势,则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最终实现不了共同富裕的理想。”(刘国光,2015:124-125)

  最后,他对十八大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作了简明扼要的概述:“十八大后,我认为经济改革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工作:一是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公有经济的主体作用;二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和计划导向能力;三是着力改善民生问题,逐步解决财富和收入两极分化问题。”(刘国光,2015:125-126)

  (七)关于“经济领域的阶级斗争”问题

  在《关于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些问题》一文中,刘国光首先从现实斗争出发,对“阶级斗争”问题进行了这样的论述:“《红旗文稿》2014年第18期发表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一文引起巨大关注,并遭到右翼‘公知’的围攻。该文所讲的内容,都是在宪法和党的文件中明确阐明的,讲一讲‘阶级斗争’,谈一谈‘人民民主专政’,这本是很正常的,却遭到如此多的人恶毒攻击,这恰恰说明‘阶级斗争’是存在的……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演变,中国的阶级结构是否起了变化?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是否又已重现?这个问题应该实事求是地判断。即使认为阶级斗争现在不再是国内主要矛盾,但在我国‘文化大革命’后,阶级斗争事实上此起彼伏,长期存在,包括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有时还非常激烈突出。如20世纪80年代几次学潮动荡、‘六四’风波、21世纪初的西山会议、‘〇八宪章’等事件;西方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潮,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渗透和蔓延,无一不是各派政治力量的较量,或者是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的反映。”

  接着,他又具体地分析了经济领域的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不仅在上层建筑领域存在,而且在经济基础领域也有表现。目前,不仅在私有企业存在着劳动和资本之间的矛盾,劳资纠纷此起彼伏;而且在某些异化了的国有企业中,也可以看到,随着工人阶级重新被雇用化,高管阶层与普通员工之间也存在矛盾。经济领域存在的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激烈斗争,主要表现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知上的对立。”在这一方面,“针锋相对的纷争,当然有理论是非问题,需要辨别清楚。但是,在更大程度上这是当今中国社会不同利益集团或势力的对决。反对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主张私有化、自由化和两极分化的声音,虽然有雄厚的财富和权力的实力背景,但毕竟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而主张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家宏观调控为指导和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声音,则代表了工农大众和知识分子群体的期望。所以,这场争论明显具有阶级分歧的性质。中国经济改革的前景,不取决于争论双方一时的胜负,最终将取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

  (八)关于“正确认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问题

  刘国光在书和文中,都论述过这个问题。他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全部作用。’可见,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是有限制的。根据这个精神,《决定》在提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了政府和国家的计划作用,就是说政府和国家计划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性作用’。这样,市场与政府、市场与计划在资源配置中的‘双重调节作用’的思想就凸现出来了。”

  他还进一步分析了市场和政府的分工问题。他说:“在资源配置中,市场和政府应如何分工?依我看,按照资源配置的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划分市场与政府或计划的功能,大体上是可以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应该限制在微观层次,即多种资源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的配置,应由供求、竞争、价值规律来决定。而政府职能如行政审批等的缩减,也主要在微观领域。至于宏观层次上的资源配置,以及微观经济活动中对宏观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源配置问题,如供需总量平衡、部门地区比例、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政府都要加强计划调控和管理,不能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盲目操纵,自发‘决定’。”

  后来,他在《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5年第11期发表的《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是资源配置问题》一文中,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能只受一个市场价值规律的支配,而必须在市场价值规律起作用的同时,受‘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支配。所以,《决定》所说的‘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单就市场经济来说,是绝对正确的;下面接着说‘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也是对的,但是说得不够完整。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遵守的不仅是市场价值规律,这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唯一的规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要首先遵守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计划和市场、政府和市场、自觉的调节和自发的调节、‘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都要在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理论根据。”

  (九)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时征求意见,刘国光在书中,“对原稿中第八点提到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表述,提了意见:当然可以这样鼓励,反过来也可以鼓励公有制经济参与非公有制改革,公有制经济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原稿的表述使人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似乎只能是私有控股,到底哪个控股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还要加上一个意思,如果国有控股转变为私有控股,那么混合所有企业整体的性质也就起了变化”(刘国光,2015:145-146)。

  他在文中,还进一步指出:“这次的‘混合所有制’形式上类似于‘公私合营’,实质上完全不同。它是倒过来,以私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的改革,但这是不是意味着也倒过来,把国有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私有经济,成为向资本主义过渡的一种暂时的所有制形式呢?我觉得不应当是这样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向高级阶段过渡,而向高级阶段过渡当然不能是向私有经济过渡,而且这个过渡时间很长,所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不应当是一种短暂的向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过渡的形式……无论如何都要守住公有制为主的底线和国有资本控股的底线。”“国企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原则,防止财富和收入分配通过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向少数人手中集中,强化两极分化的倾向。”“不能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国有经济越来越萎缩,非公有经济越来越扩张;也不能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国有资本越来越小,国有资产最后都‘混’没有了。持这种‘把混合所有制看成国退民进,公退私进,国有企业私有化形式’主张的人,的确大有人在。如发改委某副主任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讲,政府大力提倡混合所有制经济,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可以用卖掉国有企业的资金还债,这与三中全会的精神风马牛不相及。”“在目前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占比已经大大缩减的情况下(已经缩减到20%),如果继续对所剩不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股减持,那么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将更加难以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摇摇欲坠,就会变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搞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简单地进行国有股减持,而是要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不是把国有企业一卖了之,而是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是只允许私有资本参股甚至控股国有企业,而是同样允许国有资本参股甚至控股私人企业;不是削弱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而是要加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十)关于“防止‘经右政左’导致社会分裂”问题

  刘国光在书和文中分析这个问题时,首先指出“经右政左”“是一对矛盾的概念”。他说:“现在,海内外对中国政治经济形势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叫‘经右政左’,即在经济上更加趋于自由化、市场化,放开更多管制领域;同时,在政治上更加趋于权威化,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收紧对意识形态的控制。似乎我国在经济领域偏右,而在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偏‘左’。姑且不论‘经右政左’说法是否准确,从理论上讲,这是一对矛盾的概念。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政治、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如果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方向一致,就可以巩固经济基础;如果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偏离,那么就会使经济基础发生变异,原来的上层建筑也会有坍塌之虞。”

  他从理论上揭示了“经右政左”的“矛盾”之后,进一步分析其政治上的严重危害性。他指出:“有人分析,‘经右政左’的局面难以长久持续,可能会导致社会分裂。社会主义经济如果长期受到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侵蚀,使自由化、私有化倾向不断上升,计划化、公有经济为主体的倾向不断弱化,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最终就要变质,变成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不相容的东西。而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壮大,其思想如西方宪政民主的影响也在扩大,迟早他们会提出分权甚至掌权的要求,那时即使在政治思想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做多大的努力,恐怕终究难以为继。这是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防微杜渐,不仅在经济基础领域,而且在上层建筑领域都要反对和平演变的侵蚀。”“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严峻,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甚嚣尘上,比如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西方宪政民主等思潮很有市场。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状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上层建筑领域和经济基础领域的上述种种问题,都与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存在有关。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淡化置之,走向阶级斗争熄灭论……如果我们淡化阶级观念,走向阶级斗争熄灭伦,使‘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蜕变为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东西,就必然重蹈苏联亡党灭国的覆辙。”

  在刘国光“反思改革”所得出的“十论”中,其核心思想就是要坚持“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的性质,以达到“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的目的。进行这种社会主义改革,就必须坚持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毛泽东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基本适应的,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但又存在不相适应的方面,因此又需要改革。他说:“我们国家要有很多诚心为人民服务、诚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立志改革的人。我们共产党员都应该是这样的人……我们还需要有一批党外的志士仁人,他们能够按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方向,同我们一起来为改革和建设我们的社会而无所畏惧地奋斗。”毛泽东同志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就把改革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联系起来,并且强调这种改革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方向”,这是何等伟大正确的理论啊!今天,我们必须以这种伟大正确的理论,指导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明确改革的必要性,掌握改革的正确方向。

  三、“反思改革”的正确立场

  人们都知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即“无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只有站稳无产阶级立场,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刘国光之所以能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指导下“反思改革”,取得丰硕的理论成果,从根本上说,就在于坚持了正确立场,即无产阶级立场。他在《答词》中针对那种认为“研究经济学要有立场、观点、方法的说法,好像又不大时兴了”的错误观点,强调“我总以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立场,劳动人民的立场,大多数人民利益的立场,关注弱势群体的立场,是正直的经济学人应有的良心,是不能丢弃的”。他的立场何等鲜明啊!他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劳动人民的立场”,作为“正直的经济学人应有的良心”,否则就是没有“良心”,这又是何等生动和深刻啊!按照《辞海》的解释,“良心”就是“存在于内心的是非、善恶之认识”。刘国光教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劳动人民的立场”,是有良心的经济学人,因而能正确认识并分清是非、善恶。反之,如果离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劳动人民的立场”,也就是失去了“应有的良心”,必然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甚至是非颠倒、善恶颠倒。

  现在确实有些“经济学人”,由于站错了立场,就成为那种是非颠倒、善恶颠倒的没有“良心”的人。当时任全国工商联主席的黄孟复,在《财经》2010年第10期刊登的专访文章中说:“根据全国工商联统计,现在国有和国有控股占国民经济的比重30%-33%,外资和外资控股占12%-13%,其他55%左右是民营经济所创造的。不仅如此,而且民营经济占比还以每年1-2个百分点的速度在增加。”这就表明,在五年之前,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不仅已占2/3,而且还在迅速增加,从而使公有制丧失了主体地位,动摇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这位官员不但不承认这是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问题,相反地玩弄“偷梁换柱”之计,鼓吹“不是说国有和集体才是公有,公有的概念应该扩展,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等都是公有制的不同而有效的实现形式”。他在这里,混淆了公有制和私有制在性质上的区别,力图用资本主义私有制冒充社会主义公有制。

  以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表明,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立场是头等重要的大事。马克思主义讲的“立场”,是指“阶级立场”,即无产阶级的立场。但是,现在主流媒体往往别出心裁,用“政治立场”来取代“阶级立场”,用“人民大众立场”来取代“无产阶级立场”,从而抽掉“立场”的无产阶级性。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谈到“立场问题”时,明确指出:“我们是站在无产阶级的和人民大众的立场”;并进一步强调:我们要为人民大众(指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这四种人)服务,“就必须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而不能站在小资产阶级的立场上”。这就表明,我们共产党人必须站稳无产阶级的立场,才能真正地为人民大众服务,而不能反过来。2014年2月,习近平在《二月讲话》中明确指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首先就是阶级立场,进行阶级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也是共产党人必须坚持的原则。只有这样,我们在改革中,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使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地自我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国光,2005,对经济学教学和研究中一些问题的看法,《高校理论战线》,第9期。

  [2]刘国光,2015,《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问题》,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刘国光,2015,关于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些问题,《马克思主义研究》,第4期。

  中国新闻网,《温家宝广东重温小平讲话 强调具有深远历史意义》,2012.02.05。http://www.chinanews.com/gn/2012/02-05/3645413.shtml。

  毛泽东,1999,《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75页。

  苏琦,2010,以富民为主线重启改革——专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财经》,第10期。

  转引自刘世军,2014,中国政治学研究新时代的到来,《文汇报》,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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