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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中国社会主义革命“早产了”?

2017-07-31 10:52:55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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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按:

  我与孟捷教授关于“生产力一元论”的对话发表后,引起了一些争议,尤其是引发了这样的争议:“中国社会主义革命是不是早产儿”?鉴于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下面,我把拙文《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经济依据探微》(载《哲学研究》1990年第2期)挂出来,供有兴趣的同志参考。

  当下的左翼似乎面临一个两难:若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来解读中国革命,就会粘上为资本主义复辟洗地的嫌疑。但是,若否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一般性,又必然会陷入历史唯心主义的泥潭。怎么办?很多左翼的选择是:宁愿站在历史唯心主义立场来反对历史唯物主义,也要与资本主义复辟撇清关系!

  于是,在这些人眼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经验是“特殊的”,其内在逻辑只能用“主观意志”来解释,而不能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说明。换言之,在中国革命的案例中,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必须”无效。

  这不,有人隐晦地指责我与孟捷关于“生产力一元论”的对话,是“动不动就要回到马克思和列宁”,还扣上了“这是更为重要的西方中心论残余”的帽子。窃以为,这样情绪化的指责过于主观,这样尺度的帽子有点蛮横。

  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的确是“特殊的”,然而在我看来,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特殊经验是对马克思主义一般规律的补充发展,二者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因此,“讲好中国故事”、“总结自己的经验”当然很重要。但是,如果有人拿着中国故事的特殊性,就自以为从此可以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一般性,就可以令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从此无效,还自以为这是在“与时俱进”,是“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甚至是“超越了马克思主义”,就未免十分地滑稽了。

  恕我直言,对于那些自以为比马克思高明,且把马克思主义贬得一文不值的“高人”,不论他是“庙堂的”还是“民间的”,是“独立的”还是“御用的”,我历来十分鄙视,更不看好他们。道理很简单:把局部真理与整体真理截然对立起来,以地域性经验来否定世界历史的一般规律,格局和心胸如此狭隘,又能有什么出息呢?

  刘金华同志说得好:“中国农民两千多年的斗争,都不能推翻封建主义,只能改朝换代,打倒旧王朝,建立新王朝,这是必然的,根据就在于农民不是新生产力的代表。中国革命是无产阶级的共产党领导下取得胜利,不是根据‘老子辩证法’,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毛主席要我们‘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也就告诉我们,其中原因,要从马列主义中寻找。”

  正文:

  一、问题的提出

  “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性质”是人类社会制度演进的基本法则,人类历史进程不断验证了这一法则的正确性。然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并不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在生产力落后的国家成为现实,这对于我们科学地理解上述法则,无疑提出了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究竟有无客观的经济依据,对这一问题,人们的看法至今尚有许多混乱。

  关于这一问题,迄今为止大致有两种认识。一种认识认为, 象中国这样的落后国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违背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所以,今天应补上资本主义这一课。此种观点称之为“早产论”或“补课论”。另一种认识认为,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乃历史必然,没有违背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演进发展的基本原理。此种观点可称为“必然论”。

  就前一个时期来看,似乎“补课论”在事实上是暂时占了上风。之所以如此,除了当时众所周知的原因外,乃是由于持“必然论”的同志要么回避对旧中国生产力性质的分析,而只强调外部条件的作用;要么对旧中国生产力性质的分析缺乏充分的说服力。我认为,“必然论”的结论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历史进程并不单纯取决于经济因素。许多持“必然论”的同志强调外部环境条件的作用,有其合理的一面,对间题的切入面也很丰富。但是,过份强调其它因素的作用,回避甚至不敢正视经济因素这一实质问题,一恐怕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不能不是迄今持“必然论”的同志在论证方法上的一大缺憾。

  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变化的依据,这是一个十分浅显却又相当深刻的真理。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出现决不是幻想家头脑中的凭空臆造,也不仅仅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的结果,而是必然有其经济上的客观依据。离开这一依据,我们就很难说明社会主义在中国出现的深层原因。因此,探寻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其核心就是要考察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中国赖以建立的社会生产力究竟是何种性质。

  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始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结束之后。虽然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为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准备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但就实际的生产力水平而言,当时实施这一转变所依据的物质条件仍然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烂摊子。因此,考察这一转变的经济依据,无非就是考察1949年以前旧中国生产力的性质。

  补充说明一点:本文对旧中国生产力的分析,着眼点主要在于其一般性质的概括上。这样的概括难免有抽象之嫌。但我以为,从此种角度观察旧中国的生产力,对于以往那种偏爱数据罗列的“白描”方法,或许不无补充意义。

  二、旧中国生产力的二元性质

  1840年是中国厉史上有着划时代意义的一个分界线。在这之前的中国封建社会以其停滞封闭而闻名于世。当西方列强的大炮和商品无情地冲击古老中国的城墙时,“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解体过程”。伴随着血与火的深重灾难,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开始发生了深刻变化。

  (一)自然经济的解体

  通常认为,鸦片战争后中国封闭的自然经济解体过程十分缓慢。至于“缓慢”的衡量标准究竟是什么,不得而知。直观地看,中国自然经济的解体缓慢,也许是相对近代世界(主要是西欧)经济变化之迅猛而言的。然而事实上,西欧近代自然经济的解体过程前后也经历了数百年时间。若以日本的变化作为衡量标准,仍然值得商榷。因为以中国的国土之人,人口之众,这样的比较儿近苛求。那种认为中国封建自然经济解体十分缓慢的看法,多少反映了国人的某种急躁情绪(这种情绪至今仍在制约着我们)。

  自然经济的解体过程在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840一1894年间,在部分地区出现了自然经济解体的趋向。据估算,在这54年间,几种主要农产品商品量增长率如下:粮食59.2%,棉花32%,土丝105%,茶叶79%。尤为重要的是,自然经济的核心——耕织结合开始松动:全国粮食商品率由10%增长为16%;土布生产中机纱的比重达到23.4%(参见赵德馨主编:《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教程》第3章)。

  1895一1927年间,自然经济的解体在中国日益加深。1919年全国粮食商品率增长为22%左右;棉花商品率增至42%。此时机布虽然未完全代替土布,但机纱在织布中己是大头。1913年全国棉布消费量中,机布占34.7%,而土布中机纱比重已达73%,此后也一直稳定在70%以上(参见同上书,第10章)。在此期间,农村自然经济虽然还说不上完全解体,但农民生活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已越来越深。据统计,1921一1925年,中国北方4省8个县的调查材料表明,农产品中农民出售部分平均为43.5%,农民生活资料中市场购买部分平均为26.7%;中国南方4省6个县的调查材料表明,农产品中农民出售部分平均为62.8%,农民生活资料中市场购买部分平均为41.9%(参见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拜》,第328页表59)。

  1927年至全国解放前夕,伴随着农村经济的残破和农民贫困的加剧,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式微已是大势所趋。1936年全国粮食商品率已近30%;棉花商品率增至51%。随着农民无地化趋势的加剧,大量农村人口破产流亡(其中有相当部分进入城市)。据统计,1916年农业劳动力约1.49多亿人,1931年减少为1.43多亿,1936年更减少为1.41多亿人;而按波动中的粮食总产量计算,农业劳动生产率却有所提高:1916年指数为100,1931年为122,1936年为130(参见《中国进代国民经济文教程》第14章)。此种情形虽不能等同于近代西方的经济“起飞”,但也表明,发生在中国的这一变化相当猛烈,未见得就“十分缓慢”。

  (二)近代工业的兴起

  对于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而言,民族资本主义工业是近代工业中最有意义的部分。自1840年鸦片战争后一直到1949年,中国民族工业从无到有几起几落的兴衰发展史,已是众所周知,恕不赘言。总而言之,在三大敌人的挤压下,近代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虽然步履维艰,但其变化仍不可低估。据统计,中国近代工业总产值的比重,1920年为5%,1936年为10.8%,1949年增至23.2%。就工业来看,1936年工业总产值中已有53.6%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加上工场手工业产值一并计算)(参见同上书,第15章)。

  中国近代民族工业起步晚,其发展必然受殖民主义列强抑制,故难以在旧中国社会经济的条件下出头。然而就23.2%的比重来看,近代工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国民经济中一个极有影响的先进成分当是不容怀缺的。即使是在西方工业化高峰后的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仍有一些西方国家的工业产值未超过农业。如美国在1869一1879年间,工业净产值仅占工农业净产值总额的43.4%(参见樊亢、宋则行主编:《外国经济史》〔近代现代〕第2册,第39页);意大利在1911一1915年,其工业产值还不到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25%(参见卡.奇拉波:《欧洲经济史》第3卷,第276页)。

  (三)产业工人的出现

  近代中国的产业工人发韧于外国在华企业。这表明中国工人阶级的资历先于中国资产阶级。1927年,中国产业工人约为200万人,到解放前夕发展为400万人左右。这个数字固然很低,但并非微不足道。在19世纪中期西欧工业化的高峰时期,西欧诸国工厂工人的人数平均也仅占总人口的3%左右,瑞士2%,英国5%,法国3%,普鲁士2%(参见同上书,第342页)。因此,过份低估旧中国产业工人力量和作用的观点,看来值得商榷。由于中国工人阶级自身的特点(与农民天然的联系,分布集中,身受三重压榨),使其颇具斗争和团结精神。一旦接受革命思想,极易成为一个富有政治觉悟的领导阶级。

  综上所言,中国虽然没有经历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但自1840年以来,社会经济的深刻变化已经打破了封建自然经济的一统天下。可以肯定,旧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在总体上已不再具有完全的封建性质,具有资本主义因素的生产力(其中包括相当部分的社会化大生产的近代工业),已使整个社会生产力具有了新的性质。诚然,这些先进的生产力成分在量上还不能与传统的落后生产力同日而语,但就质上来看,前者己在中国社会经济中发挥着愈益深远的作用和影响,并成为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导向。因此,我们已不能再把旧中国的生产力视为一种单一性质的生产力。

  结论:旧中国的生产力是一种具有二元性质的生产力,即:传统的以手工劳动为特色的落后生产力与近代的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先进生产力同时并存。关于旧中国二元性质的生产力有两点需要说明。

  其一,这种生产力中所含的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不同于中国明清时期的资本主义萌芽。后者只是一种胚芽,它尚未从孕育它的封建社会母体中脱离出来,并且还未来得及扯断与母体相联的脐带,就已被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扼杀。而旧中国二元生产力中的资本主义因素不是萌芽,它与中国封建社会虽亦有诸多联系,却并无母子关系。它一经产生,便以一种相对独立的形态展现出来。因此,尽管明清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已经发生了资本主义萌芽,但不能就此把这种萌芽的作用过于夸大,或抬高到与旧中国二元性质生产力中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相提并论的地位。

  其二,旧中国的社会经济成分十分复杂,并非只有封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两个部分,其中尚包含有某些残存的奴隶社会经济因素。但不能就此也把这些前封建时期的经济因素视为决定旧中国社会生产力性质的一个部分。因为上述三种经济因素的地位、作用并不一样。奴隶制经济因素在近代中国,是日趋消亡、已无生命力的残余,它已不再能代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性质;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在近代中国,相对于封建经济而言,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它与现存的封建经济成分一起,决定着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性质。

  最后附带指出,说旧中国生产力具有二元性质,与说旧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并不抵捂。前者是从生产力的角度来观察旧中国,后者是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观察旧中国。

  三、旧中国生产力的二重功能

  从理论上看,一种具有二元性质的生产力,必然具有能同时包容两种不同生产关系的二重功能。其中,旧的生产力因素要求维持原有的生产关系;新的生产力因素要求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新旧两种因素的矛盾和冲突是显而易见的,但二者力量的消长在某一时点也会出现某种相对的平衡。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而言,生产力的这种二元性质及其二重功能既是特殊的,又是普遍的。之所以特殊,就在于它具有暂时的过渡性;之所以普遍,就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性总是要通过这种生生不息的过渡来完成。旧中国二元生产力的二重功能,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理解。

  (一)发展中的关节点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种性质的生产力向另一种性质的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由量到质的逐步演进过程。当这一过程处于两种不同质的生产力交叉过渡阶段时,社会生产力在总体上便会呈现出二元性质,并由此导致其对生产关系的二重功能。因此,二元性质的生产力无疑是社会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关节点。从发展的观点来看,二元性质的生产力愈是向前发展,其中所含的旧的性质会愈来愈少,新的性质会愈来愈多。与此相应,它能容纳旧的生产关系的可能性也就愈来愈小,能容纳新的生产关系的可能性就愈来愈大。当它发展到新的性质完全取代但的性质而居绝对统治地位时,生产力所具有的二元性质及其二重功能也就被一种单一的性质及其功能所取代。

  (二)例证

  人类社会形态的更替过渡,往往不乏二元性质生产力的二重功能的具体表现。17一19世纪,是欧洲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急剧转变的时期。一方面是新兴资产阶级力量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是封建势力日趋衰落。从发展的观点来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正在逐步得到确立;从暂时的观点来看,封建势力仍在继续挣扎,一段时期内还有一定活力。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历经反复曲折(1660年复辟又恢复了封建统治),直到1668年“光荣革命”之后,才使革命成果巩固下来。法国大革命在推翻了封建声制王朝统治之后,也曾出现过封建复辟的反动(1815年拿破仑兵败滑铁卢后波旁王室复辟)。

  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当然十分复杂,但究其经济因素,恐怕不能完全排除英法当时的生产力在某种意义上,仍有被旧的生产关系暂时容纳的可能性:1688年的英国仍有75%的劳动人口从事农业;法国一直到1856年也还有54%的劳动人口从事农业(参见《欧洲经济史》第3卷,第375页)。

  (三)旧中国生产力的二重功能

  旧中国社会生产力的二元性质,决定了它对于生产力具有如下二重功能:以手工劳动为特色的传统生产力要求与旧的封建生产关系相适应;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近代工业生产力要求建立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旧中国生产力的二重功能,使当时的中国具有三种可能的发展前途:维持巩固原有的封建生产关系;发展和确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必须指出,前两种发展前途是以中国进一步沦为殖民地经济或殖民地社会形态为代价的(证之于香港、澳门以及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即可清楚)。

  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旧中国生产力落后,未经历资本主义独立发展阶段,在逻辑上似乎“天然”更接近资本主义,故对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条件颇存疑虑。这种看法值得商榷。从生产力性质来看,资本主义创建的物质基础与社会主义创建的物质基础并无本质区别,二者都以社会化大生产为核心内容。中国虽未经历独立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但毕竞已经发生发展出了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先进近代工业。这部分先进的生产力既然能包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什么又不能包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呢?

  如果说这部分先进的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尚有欠缺的话,也只是数量上的而非性质上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清楚地表明了这种不足(过去我们忽视了这种量的不足而人为拔高“公有”程度,其教训是深刻的);我国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正是要弥补这一不足(这与“补资本主义之课”是两回事)。看到这一不足,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而决不是要从根本上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建立的物质基础。

  四、余 论

  就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条件而言,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较之中国这样的落后国家,显然要雄厚得多。为什么中国能捷足先登地步入社会主义社会?

  马克思列宁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早已指出,一定的物质条件只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经济依据,要使革命成为现实,还必须同时具备其它相关的环境条件。恩格斯晚年指出:“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9页)

  一定的物质条件是决定社会主义必然出现的经济依据,但它却并不是各国社会主义革命先后顺序的依据。中国之所以能先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除了必要的经济依据外,这与当时中国所处的时代密切相关。诚如毛泽东同志概括的那样:“走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社会之路吗?诚然,这是欧美资产阶级走过的老路,但无如国际国内的环境,都不容许中国这样做。”(《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40页)关于这个问题,已有不少人证之,且不属本文范圃,不赘述。

  在本文结束之前,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第一,我国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起点低,商品生产发展也不充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要真正确立自己的不败地位,还必须使自己的社会生产力水平逐步赶上和超过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我们今天强调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正是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按历史发展的常规顺序来讲,发达国家理应先于落后国家进入社会主义,但种种原因也会使历史常规出现某些变异。列宁说:“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列宁选集》第4卷,第690页)特殊的变异现象并不会改变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历史的客观趋势终究要通过无数常规的或变异的现象表现出来。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客观发展趋势,乃历史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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