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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芳华》的“嫁接术”

2018-02-27 17:25:21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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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华》确实了成立元旦档期的大赢家。不仅赢得了票房与“口碑”,前两天,还在第68届柏林电影节期间举办的第2届“亚洲璀璨之星”上,斩获三项大奖,其中导演冯小刚获评委会特别奖,编剧严歌苓获最佳编剧奖。

  虽说西方通过“荣誉授予权”来完全左右中国国内文艺创作的价值取向——如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那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这一类评奖,还是不妨作为西方文化精英口味的风向标来看待。

  显然,《芳华》是他们所喜欢的,严歌苓、冯小刚也都是他们所喜欢的,无疑,他们也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加持,使严、冯等人在中国的影坛更加“璀璨”。

  这就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芳华》。

  《芳华》的时间脉络从文革后期开始,一直延伸到新世纪,贯穿的主题是“好人没好报”。男主角刘峰,质朴善良,乐于助人;女主角何小萍,嫉恶如仇,性格刚烈。但无论在“改革前”还是“改革后”,他们的命运都令人扼腕长叹。

  在改革前,刘峰的不幸是被人利用。他自己认为是在学雷锋,别人看来却是傻子,他始终没有得到何小萍之外的其他文工团战友发自内心的尊重,人们一方面利用他的道德行为占便宜,另一方面却在背后嘲笑他。

  何小萍的遭遇则是被排挤、倾轧、她是文工团里的怪物和异类,甚至在本该怜香惜玉的男兵那里都得不到一点点照顾与同情。

  在改革后的岁月里,刘峰和何小萍都因为受到倾轧和排挤而被迫上了前线,结果双双受到重创。刘峰失去了右臂,成为身体上的残疾人;何小萍变成了精神病,成为精神上的残疾人。

  在九十年代,“南巡讲话”之后开始的中国社会急剧分化过程中,刘峰与何小萍又双双沦落到了社会底层,或靠当小贩为生,或靠救济为生,饱受白眼和欺侮,而他们那些出身高干家庭的文工团战友,则要么成为海外富婆,要么成为地产富豪,和他们已经不再是同一个阶级了。

  这就是冯小刚、严歌苓通过《芳华》为观众讲述的新中国个人命运史。难怪有评论认为这是“鼓动军人跳船”的作品——是啊!为了保卫祖国浴血奋战、出生入死又如何?还不是被排斥、被碾压?

  应该承认,在一定程度上,刘峰、何小萍战后的命运有一定的真实性——尽管如果认真追究细节的话,也经不起推敲:比如刘峰在战时就是副连职干部,立有战功并且重伤致残,像他这样的英雄,按照惯例退役移交地方时还会提升一级,国家对他们有相应的待遇和保障,沦落到靠卖盗版书为生就太扯了,至少没有普遍性。

  正是因为刘峰、何小萍战后的命运具有一定真实性,所以《芳华》也就获得了一些观众,包括一些参战老兵的认同。但这些观众没有意识到的是,冯小刚、严歌苓递过来的是一杯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喝的时候感觉不到什么,甚至口感还不错,但喝完了之后,肚子里却会生结石,天长日久,免不了要肚子疼的。

  那么,《芳华》中的三聚氰胺究竟是什么呢?

  那就是冯小刚、严歌苓用一种故意把水搅浑的手法,把刘峰、何小萍后期命运的不幸,写成了前期命运的自然延伸——似乎历史没有发生转折,只有顺延。似乎刘峰、何小萍的不幸,正是新中国前三十年秉持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和建立的“体制”造成的,而不是八十年代之后,这一价值观被解构乃至抛弃、“体制”在不断地被“壮士断腕”、“杀开一条血路”之后日渐扭曲变形造成的。

  比如,新中国前三十年,是一个特别强调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年代,类似刘峰这样一心为公,先人后己的“活雷锋”,总会得到组织更多的关心,有更多的机会入党、提干、被推荐上大学等,“好人”通常是有“好报”的。像刘峰在《芳华》中遭遇的那样一直被无视、被排挤,如果不是不可能,也是比较少见,并不具有典型性。

  “好人没有好报”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八十年代之后开始“观念更新”,报纸公开提倡不做“好人”做“能人”,“能挣会花”,人们竞相去做善抓老鼠的“黑猫”才出现的。但《芳华》对这种至关重要的转折却没有任何表现。

  再比如,许多参战老兵后来的生活困境,是九十年代“国企改制”、“减员增效”政策被大规模强制推行的结果。这也是一个重大转折,但同样在在影片中没有任何交代。

  时代的足迹被轻轻的抹去了,刘峰的遭遇就似乎是一种社会主义制度的“原罪”,联系到冯小刚十年前的电影《集结号》,“谁替共产党打仗谁就没有好下场”的结论也就呼之欲出了。

  《芳华》出现的时间节点的诡异之处在于,历史发展到了今天,人们呼吁并且希望“更多社会主义”。因为要纠正新自由主义政策所造成的恶果,如贫富分化、环境污染、腐败、道德滑坡、社会凝聚力下降、原子化、冷漠化等,正需要继承并且发扬光大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但《芳华》传递的暗示,却恰恰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才是导致刘峰、何小萍不幸遭遇的全部原因。

  传统的伤痕文学,用展示历史伤痕的方式明示“社会主义不好”,冯小刚、严歌苓的过人之处则在于,把晚近三十多年中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笼统嫁接给前三十年建立的制度与文化,从而排除了引用社会主义经验解决今天社会问题的任何可能性。

  记得当年陈永贵副总理在谈到大寨经验的时候,有一句言简意赅的概括:“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就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这条经验后来被精英们指为“极左”,没有人再提了。但事实上,这条经验却被他们暗暗谨记在心,只不过内容刚好相反:“堵不住社会主义的路,就迈不开资本主义的步。”在控诉新中国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方面,文化精英们真正做到了“千万不要忘记”、“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

  在昨天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中,提出要把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这一条来得正是时候,今后应该在文艺创作,尤其是影视作品中得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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