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不论是演出舞台还是街心广场,都可以听到雄壮抒情的革命歌曲在高声传扬。可以说如今唱红歌已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但也有人对此持有不屑的态度,甚或还要或明或暗地加以贬斥反对。
在一个街道“精品社团竟演”活动现场,一位评委在给“红歌歌唱团”点评时说:你们‘不能为唱红歌而唱红歌’,那样有什么意义呢?你们首先应该是要高兴。”说的倒是挺含蓄,但言谈话语中总感觉夹杂着异音,是在表面肯定中暗含着嘲弄和揶揄,言外之意就是你们唱什么红歌啊,高兴高兴就得了。
竟演代表说得很明确,唱红歌是要宣传红色文化,弘扬革命传统。难道这不应肯定和支持吗?难道真的有纯娱乐的不带任何思想意识的文艺作品吗?古人说“文以载道”,只要是文艺作品,不管它是那种形式都会或坦白直露或隐约含蓄地承载一定的思想意识,可以说都是有为而作,都是一定思想意识的抒发和表达,都是一种情绪的流露。传唱红歌首先是一种价值取向,是一种感情寄托,是对红歌所承载的思想意识和精神的认同肯定,而认同肯定就意味着喜爱,就是情趣所在,精神所向。而当演唱者沉醉在这种音乐氛围中的时候,那自然就是“足以极视听之娱”的幸福体验,精神享受,这又怎能说是“为唱红歌而红歌”呢?
如按那名评委的意思,要么不唱红歌,要么纯粹就是唱,不附带任何思想意识和精神情绪,否则就无愉悦快乐所言。这种言论不能说没有一点儿诡异。
红歌不仅仅只是歌曲,还是一段段由歌曲谱写的历史,是中国革命实践的真实写照,红歌的歌词充满正能量,音乐旋律优美动听、铿锵有力,能振奋人的精神,给人以积极向上的力量。唱红歌是对革命传统的缅怀,对红色革命文化的认识,是精神层面的一种洗礼。因此,不管是鄙夷还是嘲笑,不管是公开反对还是隐喻贬斥,都无法阻挡这红色的声浪,因为红歌早已经融入了我们的文化传承之中,是不可磨灭的,也是无法磨灭的红色基因涌动。
【文/邓新顺,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