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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状况下人的形象——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研究

2022-10-25 17:33:02  来源: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究   作者:刘宇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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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治解放:“普遍解放”的幻象

  布鲁诺·鲍威尔认为犹太人问题的症结在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对立,在于不同信仰的信徒们之间的对立。在基督教统治下,只有两种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于是就有了人与人的对立。

  这种对立的解决不是简单的一方融入另一方的问题。布鲁诺·鲍威尔批判了当时流行的看法。在布鲁诺·鲍威尔看来,宗教的对立显然不是一方融入另一方就能解决的,问题的解决只能是彻底废除宗教。人不再是作为信徒存在,人都成为政治国家中的自由的公民。人不再受宗教的束缚,宗教不再成为划分人的身份的尺度。在政治解放后的政治国家中,人是作为公民而存在,人和人之间不再有对立。因此宗教的废除实质上就是政治解放。政治解放后,人的形象不再是受到神秘权威的束缚,人不再是匍匐在宗教面前,人是理性得以张扬的人;人不再是受封建专制和领主、帝王等权威统治的人,人是公民;人与人的关系不再是等级关系,而是平等的公民关系。这样,不仅犹太人成为公民,基督徒也成为公民,犹太人问题就不再作为问题而存在,因为每个人都享有政治国家的政治权利。在鲍威尔看来,政治解放,就是人的普遍解放,每个人自由平等地享有参与和管理政治事务的权利。

  马克思不同意鲍威尔的看法,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只是“普遍解放”的幻象,真正的解放还远没有达成。马克思从三个方面驳斥了鲍威尔所主张的政治解放就是普遍的解放。

  第一,马克思比较了德国、法国和北美犹太人问题的不同表现,指出政治解放只是国家从宗教束缚中解放出来,也就是废除宗教作为国教的地位,国家获得了独立的形式,但是个人却还在受宗教的束缚,政治解放并没有像鲍威尔所说的那样完全废除宗教。“政治解放的限度一开始就表现在:即使人还没有真正摆脱某种限制,国家也可以摆脱这种限制,即使人还不是自由人,国家也可以成为自由国家。”“甚至在绝大多数人还信奉宗教的情况下,国家是可以从宗教中解放出来的。”人以国家为中介,从政治上废除宗教,这种政治解放是有局限性的解放,因为人成为公民的同时,并没有废除信徒的身份。政治解放后人仍然受到宗教的制约,因此,政治解放也只能是有局限性的解放,是抽象的、有限的解放,而不是真正的普遍的解放。

  第二,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宗教在国家层面不再享有特权了,但是宗教还在人的私人领域中,在市民社会中继续存在,宗教是市民社会的精神。“宗教从国家向市民社会的转移,这不是政治解放的一个阶段,这是它的完成;因此,政治解放并没有消除人的实际的宗教笃诚,也不力求消除这种宗教笃诚。”于是,人的世界被分裂为两个领域市民社会的领域和政治国家的领域,人也被分裂为两重性的存在:信徒和公民。政治解放并没有彻底使人从信徒的身份转变为公民的身份,信仰作为私人的事情仍然存在。而只要宗教信仰继续存在,政治解放就不是人的普遍解放。

  第三,马克思通过对政治革命完成后“人权观”的批判,进一步揭示政治解放是有局限的解放。鲍威尔认为只要人作为信徒存在,人就不能获得普遍的人权,因为宗教信仰会导致人与其他人的分裂,而人权恰恰就是人同他人结合起来的人的本质,因此,只要人还作为信徒存在,不论是基督徒还是犹太教徒,它都不可能得到人权。只有废除宗教,人不再是作为信徒存在,人才能获得人权。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后,人们享有信仰自由和选举权等政治人权,人权并不以消灭宗教为前提,相反政治解放后的人权与信仰权并行不悖,而马克思所理解的宗教是“颠倒的世界意识”,因此,政治解放后的人权是有缺陷的。具体说来,政治解放后的人权是市民社会的权利,是自私自利的权利,它使人与人相互分离,而不是使人与人相结合。“所谓的人权,不同于公民权的人权,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就是说,无非是利己的人的权利、同其他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的权利。”从自由、财产权、平等和安全等具体的人权,马克思得出,资产阶级政治解放后的人权是有局限性的人权,是建立在“需要和私人利益”基础上的自私自利的权利,人与人是相互分离的,人权维护的是利己主义的个人。政治解放后的人权是有局限性的,所以政治解放也是有局限性的。

  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及其关系

  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只是普遍解放的幻象,鲍威尔之所以误解政治解放就是犹太人和基督徒的真正解放,在于鲍威尔弄错了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作为烟雾弹,政治解放只是有局限性的解放,是有限的解放。这根源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以及在此基础上,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而不是相反。鲍威尔所主张的解决犹太人问题的政治解放只是在国家层面上废除了宗教,然而并没有触动宗教的世俗基础——市民社会,因此政治解放只是抽象的解放。

  政治革命直接地促成了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它对人的生存处境产生了两个后果:第一,人的世界分裂了,人的世界不再是一元化的共同体生活,人的世界分裂为政治国家的生活和市民社会的生活。“在政治国家真正形成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中的生活,在这个共同体中,人把自己看做社会存在物;后一种是市民社会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把他人看做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并成为异己力量的玩物。”在这分裂的世界中,人受到“异己力量”的束缚。任何人都只是作为工具存在,人不再像康德所说的那样是目的,因此,人的生活不再是本己的生活,人的命运被非理性的工具性的因素影响而成为偶然的。第二,在分裂的世界中,人被分裂为抽象的个性和抽象的普遍。市民社会中的人是自私自利的人,是“一切人对一切人战争”状态下的人,是人把他人当做手段,是人们之间互为手段的人。因此,市民社会中的个性并不是真正自由的个性,而是与他人分离和疏远基础上的抽象的单子式的个人,人人都是原子式的个人,人人都是利己主义的个人。而人生活在政治国家中,貌似人获得了不同于经济生活领域中的普遍性,但是这种普遍性不是真正的普遍性,它是建立在维护少数有产者利益上的普遍性,而不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这就是政治解放后的现代社会,其中人的世界分裂了,人自身的关系也分裂了。这种分裂的世界和分裂的关系显然并不是人所渴求的真正的人的解放。

  与黑格尔和鲍威尔不同,马克思认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关系,正像天国对尘世的关系一样,也是唯灵论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也处于同样的对立之中,它用以克服后者的方式也同宗教克服尘世局限性的方式相同,即它同样不得不重新承认市民社会,恢复市民社会,服从市民社会的统治。”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与宗教和人的现实世界的关系一样。就宗教和人的现实世界的关系来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明确指出:“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产生了宗教,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因为它们就是颠倒的世界。”宗教作为“颠倒的世界意识”,其基础在于异化了的世界之中。人的现实世界决定了人的意识,人的颠倒的世界决定了人的虚幻的意识,而不是相反,因此马克思认为“哲学的迫切任务”在于:“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对宗教、宗教和神学的批判本身并不能消除作为幻想存在的宗教。宗教问题的解决就是现实地批判尘世、批判法、批判政治。因为宗教的根源就在于颠倒的世界。而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也一样,政治国家作为维护私有制的虚假普遍性,其根源在于市民社会生活中私有财产的存在,在于人被分裂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马克思透过政治解放后作为公民身份存在的个人看到了背后的市民社会基础,“人在其最直接的现实中,在市民社会中,是尘世存在物。”政治国家是市民社会的派生领域,真实的个人存在于市民社会中,人首先是“尘世存在物”,公民的身份是派生性的。于是犹太人问题不再是“政治解放对宗教的关系问题”,而是“批判政治国家的世俗结构”问题,是“政治解放对人的解放的关系问题”。对于犹太人问题,“我们并不宣称:他们必须消除他们的宗教局限性,才能消除他们的世俗限制。我们宣称:他们一旦消除了世俗限制,就能消除他们的宗教局限性。我们不把世俗问题化为神学问题。我们要把神学问题化为世俗问题。相当长的时期以来,人们一直用迷信来说明历史,而我们现在是用历史来说明迷信。”

  因此,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上,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还不是真正的人的解放,政治生活还不是人的真正的类生活。自由通过国家这个中介所实现的现实化,这还只是“抽象的、有限的、局部的”解放。“摆脱了宗教的政治解放,不是彻头彻尾、没有矛盾地摆脱了宗教的解放,因为政治解放不是彻头彻尾、没有矛盾的人的解放方式。”

  三、现代性的本质:“犹太精神”

  “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人的真正解放,就是建立人的社会状态,这是个性与普遍性的有机统一体。这种“人的真正的类生活”不同于以往的窒息了个性的专制主义,也不同于原子式的个人主义,它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而普遍解放是切实地落实在政治国家的世俗基础——市民社会的批判之中的。政治解放使人摆脱了“人与人的相互依赖”,但并没有走向“自由人的联合体”,而是建立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政治解放凸显了人的独立性,但是人的独立性还受到物的统治,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犹太精神”。“犹太精神”是市民社会的精神,是现代性的本质。

  与鲍威尔不一样,马克思“不是到犹太人的宗教里去寻找犹太人的秘密,而是到现实的犹太人里去寻找他的宗教的秘密”,“犹太教的世俗基础是什么呢?实际需要,自私自利。犹太人的世俗礼拜是什么呢?做生意。他们的世俗的神是什么呢?金钱。”在犹太人的日常生活中,金钱取代神统治了人的生活,金钱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神。这就是犹太精神,也就是市民社会的精神。“实际需要、利己主义是市民社会的原则;只要市民社会完全从自身产生出政治国家,这个原则就赤裸裸地显现出来。实际需要和自私自利的神就是金钱。”犹太精神就是人与人的分裂和追逐物质利益的精神,就是金钱对人的统治,就是利己主义、自私自利的精神。犹太精神不仅仅是某个群体的精神,而是现代社会中人们信奉的普遍精神。金钱是政治解放后的市民社会中的普遍性的神。“犹太人作为市民社会的特殊成员,只是市民社会的犹太精神的特殊表现”,“市民社会从自己的内部不断产生犹太人”,“犹太人的神世俗化了,它成了世界的神”。犹太精神渗透在现代社会中,犹太精神是犹太人和基督徒等现代人共同分享的精神,是市民社会的普遍精神。

  犹太精神作为政治国家世俗基础的秘密,是现代性的本质。现代性条件下,人是信奉犹太精神的人,人受到金钱的普遍奴役。这是人的抽象的生命状态,是“抽象在统治着人”。人的全面、丰富内涵被消解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个人受到抽象的统治,异己力量总是在外边限制人,人并不是个性自由的人。而金钱、资本和物的因素却获得了独立性和个性,这是人的异化状态。“金钱是人的劳动和人的存在的同人相异化的本质;这种异己的本质统治了人,而人则向它顶礼膜拜。”在这种人的异化状态中,价值遭到了齐头式切割,金钱成为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金钱是一切事物的普遍的、独立自在的价值。因此它剥夺了整个世界——人的世界和自然界——固有的价值。”金钱具有独立的价值,而人却没有独立的价值,人的价值被湮灭在金钱的价值之中。

  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他人的异化就是犹太精神的具体表现,犹太精神“扯断人的一切类联系,代之以利己主义和自私自利的需要,使人的世界分解为原子式的相互敌对的个人的世界”。这就是市民社会的精神,就是现代性的本质。现代性并不使人获得了自由和独立,相反现代性却使人处于物的普遍奴役之中。

  马克思通过对市民社会的具体分析,揭露了市民社会中的世俗神——犹太精神。犹太精神就是追逐物质利益的精神,就是物对人的统治,在现代性状况下人的形象并不是政治革命最初口号中的“自由和平等”,人废除了“神圣形象的统治”,但是人还在遭受“非神圣形象的统治”。于是,“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犹太人问题的真正解决在于:“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获得解放。”犹太人问题不仅仅关系到犹太人自身的问题,而是现代性的普遍问题。犹太人的真正解放也就是社会的普遍解放,是人的解放。人的真正的解放是要实现个性与普遍性统一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现代性状况下人的形象是异化的人,是抽象的个性和抽象的普遍性,马克思指出了超越人的现代形象的社会道路,就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获得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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