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题目,许多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不能接受!
难道现在的工业企业,比不上那个以手工和畜力为主的基础上的生产队?难道现在工人上班的工资不比生产队时期的收入高出不知多少倍?
近几天,我看了许多关于生产队与承包户两种经营方式优劣的讨论。发现大家的讨论偏离了一个中心,那就是能不能体现农民利益要求的问题。在讨论中,我们涉及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在生产队时期,一个劳动力可以养活一个七口之家; 对此,有人说,在今天,除非你是老板,你才可能一个人养活七个人的家庭;还有的网友谈到,如今的农民仅靠种田,温饱没有问题,但要用钱,没得着落。
在这里,尽管我们不愿相信,在社会有了巨大进步的今天,普通劳动者的生存能力竞然不如四十年前的生产队!
如今的年轻人大多选择了打工。如果夫妻两人,男的按8000元工资一个月算,年收入差不多10元万左右;女的5000元工资一个月,年收入60000元左右,即一年收入在16万元左右的夫妻,抚养一个孩子,应该有余,但若如果要抚养两个孩子,只怕就感到日子紧巴巴的了,而且还不能用高档的车,不能有房贷或车贷,不可以生大病等等。当然,我们这里的例子是以发达地区为背景就近打工的农民来作比较,若是哪些跨地区、租房打工的农民工,那他们的生活支出更大,实际收入就更少了。
现实是残酷的。无论我们愿不愿意相信,事实就是如此,现在的普通劳动者的生存能力比生产队时期确确实实是下降了。从我国人口增长的数据看,强调计划生育的1964-1980年间,年均人口增长率是0.16%;而在放开了二胎的近10年的人口年均增长却只有0.03%。
这一事实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生产队模式更能体现农民的利益要求。说明了生产队模式比现在的工业企业更能满足农民生存和发展的要求。
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生产队,其生产结果的分配模式是“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在这里,社员的收入是以生产队的生产成果、作为余额形式出现的。这种生产结果分配模式决定了什么呢?决定了劳动者的收入随着生产队经营状况自然波动,当然也随着生产队经营状况的不断改善而不断提高。如果我们把每个社员一年的工分总量除以全队社员一年的工分总量,那就形成这个社员的工分比,这个社员一年的收入,就等于这个社员的工分比*生产队用于消费分配的价值总量。比如这个社员的工分比为1/20,如果生产队的消费价值总量为1000元,那他的收入就是1/20*1000=50元;如果生产队的消费价值总量是2000元,那他的收入就是1/20*2000=100元。……,以此类推。显然,生产队的分配模式把每个社员的利益与集体生产的成果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现在我们再来看工业企业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那就是C+V+M,即生产资料消耗价值量补偿+工资等人工费用支出+盈利。在这里,工资及人工费用,是作为成本支出的。我们知道,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是盈利最大化,而盈利最大化就需要不断地降低成本。因此,在工业企业中,劳动者的工资及补贴等等费用与企业的盈利是成反比例的:劳动者收益增长;企业盈利就降低;反过来,企业盈利不断增长,劳动者的收入就会越少。因此,工业企业越是发展,劳动者的收入就越是减少!无论你愿不愿意,无论你相信不相信,这就是现实!改革以来,我国的GDP翻了几翻,但我国劳动者的收入在GDP中的收入占比却是下降的。据统计,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到2005年降低到36.7%。工业企业的资产增殖模式,决定了劳动者收入水平不可能随着企业的发展而不断,甚至会随着企业的发展而不断下降。
目前来说,几乎是所有的工商企业,都是建立产权制度的企业,工人拿工资,盈利归老板(或股东)。因此,都属于资产增殖的生产方式。但是,我们看到,生产队模式,却是公有的生产资料优先补偿,生产队的生产经营成果归社员。而作为生产成果的形式不再是盈利,而是消费价值或消费品。因此,我们可以把它叫做消费价值生产方式!
由此可见,生产队模式,是最能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生产模式,是最能体现农民利益要求的生产模式!
人民公社体制和生产队模式已经过去四十多年了。在今天我们之所以还需要对生产队模式进行探讨,是因为我们需要找到能够体现农民利益要求的途径和形式,找到能够体现广大劳动者利益要求的生产模式。坚持以人民中心,其关键是要能够形成真正能够体现广大劳动者利益要求的经济体制和生产模式。这就是对生产队模式探讨的意义所在。
改革四十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采用资产增殖的发展方式,不仅会引起越来越严重的两极分化,而且会造成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一方面某些产品严重过剩而另一方面需要者无钱购买,形成了有效需求严重不足的失衡状态,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走向缓慢、后劲不足的根源所在。在日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逆转的背景下,形成国民经济顺畅的内在大循环要求间不容发,尽快建立以消费主导的经济体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