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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二轮承包到期再顺延30年不变,不能回避的五个问题!

2024-03-30 11:13:17  来源: 今日头条   作者:李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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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两会提出,要以省为单位全面推行“二轮承包到期再顺延30年不变”试点。对此,我是很惊讶的!

  我为什么惊讶呢?

  因为我没有看到以村、乡镇或以县为单位推进“二轮承包到期再顺延30年不变”试点的任何经验总结。我知道最近两三年,全国各地都有“二轮承包到期再顺延30年”的试点,但试点结果怎么样呢?没有正式的报告面世。我几乎每天都在全国各地乡村行走,到过一些“再顺延30年试点”的乡村,没见过谁搞出了什么值得推广的经验。在试点没有取得经验的情况下,就要以省为单位推进,科学吗?严谨吗?我是担心的,是忧虑的!

  “二轮承包到期再顺延30年不变”,有五个问题必须回应,否则,明为“深化改革”或“表示改革决心不变”,实为懒政!

  第一,要不要尊重农民自主权呢?30年前二轮承包时,每个村都有自己的约定,即二轮承包到期后怎么办的约定。例如:二轮承包时张家村怕麻烦,走了过场,有很多该分承包地的人没有分到承包地(当时种地要交公粮水费,一家一户几块地也不好种,有一部分人要地的心情并不迫切),但约定三轮承包时要推行一户一块地,按人头重新分地。现在到了三轮承包了,二轮承包时的约定应不应该遵守呢?如果不遵守二轮承包时的约定,尊重农民自主权不就成了空话?如果尊重农民自主权,又什么叫“再顺延30年不变”呢?

  第二,要不要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制,就是集体成员所有。承包权是集体成员权的派生权,或者说不是集体成员,就没有承包权。我们知道,集体成员权是“生有、死灭”的。30年过去了,有很多集体成员去世了,也新增了很多集体成员。三轮承包如果是二轮承包的顺延,不是集体成员的(死了的),有承包权;是集体成员的(活着的),没承包权。这是对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破坏,会不会被村民理解为土地私有化呢?成员权的不平等及所引发的治理难题怎么解决呢?谁来解决呢?

  第三,真农民“一户一块地”的诉求如何满足?只要是愿意在农村种地的承包农户——真农民,都希望“一户一块地”(把现在每户分散杂花的几亩承包地,集中到一块才便于耕种)。一户一块承包地,是广大农户对三轮承包的最大期待,如果三轮承包不能满足承包农户的这个愿望,就解放不了农业生产力,三轮承包就是懒政了。如果三轮承包只是对二轮承包的顺延,肯定是懒政嘛!

  第四,现在的土地承包制还是一种“责任制”吗?1998年二轮承包的时候,土地承包制是真正的责任制,叫有偿承包。“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是承包责任制的标准表述。现在承包地不仅不交承包费,还领补贴了。所以,“三轮承包”和“二轮承包”本质上不同,“三轮承包”是分“福利”,不是真正的承包。“二轮承包”是真有“责任”,是真的承包责任制。既然“三轮承包”是分“福利”,“二轮承包到期再顺延30年”就毫无道理。既然“三轮承包”是分福利,当然要公平优先,成员权必须平等。所以,“三轮承包”最公平的做法,应该是土地有偿承包(会种地的人专业化种地,种责任地、交承包费),承包费再平均分配给集体内65岁以上成员(老人)养老。这样一举两得,既有利于农业发展,又有利于解决农村养老难题!

  第五,土地承包是自治问题、还是他治问题?《宪法》规定,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如何生产经营是农民集体的自主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集体土地发包等是村民自治权利。集体土地是平均分配到每家每户承包(均包制)、还是能者多包(不包者分利),应该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是承包20年或是30年或是50年还是100年不变,也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最近几十年,按政府要求搞“承包30年不变(均包制)”的,或是自主决定(非均包制、非30年不变)的,二者都有。谁搞得好呢?几十年的实践检验了,自主决定的普遍好。例如:河北周家庄乡,就没有搞“均包制”,也没有搞30年不变,而是搞专业生产班组责任制。几十年下来,周家庄的农业发展水平和综合发展能力比周边的村镇高出好几个等级。实践已经检验了,全国一盘棋统一搞分户均包制、30年不变、再30年不变,是不尊重基层自主权的次优制度,如果再顺延三十年不变,就是落后的坏制度!

  以我一辈子搞农村农业工作的经验,以我在全国各地协作600多个村的发展实践感悟,我做一个初步判断:“二轮承包到期再顺延三十年”这项工作,一定会认认真真搞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时间到了,工作任务一定会完成。但到了发放新承包证的时候,至少70%以上的新承包证只能放在村干部抽屉里“待管”!

  我更悲观的判断是:土地承包再顺延三十年不变,基层治理能力将再下一个台阶!

  我相对乐观的判断是:有一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自觉,引导农民自主搞“专业生产班组有偿承包责任制”,承包费再分配给65岁以上老人养老。

  我在此呼吁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要对自己村里的土地负责,对自己的共同体负责,摒弃“土地均分”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要向周家庄乡学习,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采用“生产专班责任制”搞农业生产,村镇集体联合起来为“生产专班”搞服务。集体土地的承包收益,主要用于65岁老人养老和集体成员合作医疗;村镇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收益,主要用于镇村两级保发展、保运转、保稳定!

  对千千万万的农民而言:

  30年前最应该叫响的一个口号是:“给农民以平等国民待遇”。第一个喊出这个口号的人叫李昌平!

     当下,最应该叫响的一个口号是:组织起来!把钱组织起来、把地组织起来、把闲置房宅及集体建设用地组织起来、把需求供给及服务组织起来、把产业链组织起来……以村为基础组织起来,再以乡镇为单位联合起来!要搞以农民为主体的全要素组织化、全域组织化、全产业链组织化。只有组织起来并经营生产资料的农民,才是市场主体,才配称人民群众。一盘散沙的千千万万小农,只靠出租几分地和出卖劳动力获得的收入生存,只能是政治贫民、市场贱民、社会流民,只配称乌合之众。不组织起来,不仅永远走不上社会主义道路,而且获得的一点点承包地即使“一万年不变”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和生产资料!

 

  社会主义新农村如何建设、发展和治理,只能靠真正的共产党人组成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自决、自治。坚持正确的方向,排除干扰,撸起袖子加油干!

  想以“30年不变”、“再顺延30年不变”、“再永久都不变”为制度基础的“土地流转”,而大力培育“新型主体”搞所谓的现代农业,最终就是搞“生猪产业化”一样的私人资本农业。这样搞下去的结果就是:“生猪产业化”的今天,就是“农业产业化”的明天!如果你觉得中国的“生猪产业化”好,你就一定觉得中国的“房地产产业化”好!但是,我觉得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只能走周家庄式的生产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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