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3730.6亿斤,比上年增加73.6亿斤,增长0.5%,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
这真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无论是遭遇几十年一遇的大涝还是大旱,都能保持增长,年年大丰收,堪称“中国奇迹”。毫无疑问,对于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战略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作为粮食生产主体的农民,他们是否增产增收呢?如何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保持我国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带着这些问题,笔者来到湘潭县青山桥镇青山桥村实地调查,并与村党支部书记唐齐辉和部分村民举行了座谈。
一张账单几多辛酸
笔者走访了农民彭新明,他今年72岁,老伴71岁,两儿一女已经成家立业,老两口单独生活。他种植了4亩水稻、2亩油菜、5分地蔬菜,养殖了7分水面的鱼;老伴患糖尿病,喂点鸡鸭,料理家务,生活过得马马虎虎。
我和他算起了2022年收支明细账。
一、全年纯收入8634元。其中:
1、种水稻纯收入1250元,平均每亩313元。
4亩地,一季稻,收获5500斤稻谷,当地收购价118元/100斤,收入6490元。
种粮直补:175元× 4亩=700元。
生产成本:1485元/亩×4亩=5940元。其中每亩种子120元、犁田170元、农药150元、收割150元、化肥135元(尿素20斤、复合肥50斤)、抽水10元、人工750元(5日× 150元)。
2、种油菜纯收入1160元,平均每亩580元。
2亩地,收获油菜籽500斤,出油率0.36,产油180斤,出售价格12元/斤,收入2160元。
生产成本1000元,其中人工900元(6日×150元),化肥100元(50斤×2元)。
3、种蔬菜纯收入500元。
5分地,自给为主,部分出售。
4、养鱼亏损300元。
水面7分,收入500元,鱼苗成本800元,管理不善,制氧不及时,死了一批鱼,重的草鱼达12斤一条,心疼!
5、打零工纯收入约3000元。
6、新农保3024元。
每人每月126元×12月×2人
二、全年共计开支14750元
1、基本生活费用7440元
每月生活费约500元,手机费加电费120元。
2、随礼3310元(儿女分担)
3、生病约4000元(儿女分担)
夫妇各住院2次,每次报销后自费1000元左右。
总的收支缺口为6116元。彭新明告诉我,他的家境在当地还算好的,大致属于中上水平。但是他们两老一年从头忙到尾也只能勉强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幸儿女们的经济状况还不错,给予不少支持,否则,还得负债,如果光靠种粮,那断然是养活不了自己。
据了解,我国自2009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给60岁以上的农民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已经从55元上涨至现在的126元,增长了1.3倍。但是,湘潭市2022年社保三挡约为每人每月1500元,是“新农保”的11.9倍,城乡差距仍然巨大。同时,湘潭县近1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0元增加到了460元,是“新农保”的3.7倍。
是谁侵吞了农民的“奶酪”?
调查中,笔者发现农民们对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大抱怨比较强烈,于是我列出了一个清单:
与2021年相比,2022年尿素每袋(80斤)150元,上涨60元,涨幅67%;复合肥每袋(50斤)95元,上涨40元,涨幅73%;农药每亩150元,上涨30元,涨幅25%;种子(中等质量)每斤45元,下跌5元,跌幅10%;政府收购粮价为每100斤129元,上涨1元,涨幅0.8%。而且必须自己送到60公里外的易俗河白云粮站,需要运费、装卸费、管理费等开支,所以当地农民宁愿就地以118元低价卖给粮贩子。
笔者计算出农资价格上涨对粮食生产成本的影响:
化肥每亩增加成本96元(尿素40元×67%+复合肥95元×73%);
农药每亩增加成本30元;
种子每亩节省成本12元(120元×10%);
总成本增加:每亩114元(96+30-12)×4亩=456元,占实际成本开支的7.7%(4565940)。
因为农资价格上涨,平均每亩从农民口袋掏走114元,大约相当于无偿挑走一担稻谷。换句话说,与2021年相比,在同等收成的情况下,农民的收入不升反降,农资涨价增加的开支就是农民口袋减少的收入。
同时,从彭新明这份账单可以看出,种植油菜、蔬菜等经济作物的经济效益明显高于种水稻,这也是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
让农民“种粮赚钱”是硬道理
当前农村人口的基本状况是老人和小孩“留守”,青壮年人基本外出打工了。而老人的主要任务是带小孩,没有太多精力种地,加上无利可图,更不想种地,有些在外打工的儿女坚决不让老人种地受累,他们说:“我打一天工就够你吃半年。”
怎样才能调动种粮积极性?就是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指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鲜明地指出了粮食生产与农民收益的根本利害关系,要确保稳产增产,就必须让农民种粮赚钱,增产增收,否则都是瞎掰。
如何“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呢?最根本的是抓住两点:一方面是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另一方面是控制农资价格。必须建立粮食收购价格与农资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原则上农资价格上涨幅度不得超过粮食收购价格上涨幅度,必须确保种粮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种粮补贴必须精准补到“粮食”上
笔者注意到,12日的新闻联播消息有这样一句话:2022年先后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400亿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笔者调查发现,中央实行“粮食直补”的政策是好政策,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但是并没有达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目的,因为直补一直以来都是按照分配的耕地面积领报,种不种都一样,种多种少都一样,而且很多地方核定的耕地面积几十年保持不变,有的早已不是耕地了还在领直补,有的人出嫁了、不在了还在领直补款,而有的新生儿和嫁入的却没有享受到,耕地撂荒现象非常普遍,实际耕地面积和耕种面积均呈持续下降趋势。
如今的农民朋友们整明白了,自己种地,费时费力还赚不到几个钱,甚至把老本搭进去,还不如不种地,国家给的种粮直补款就成了“纯收入”,还可以在麻将桌上放几炮。
笔者认为,要想真正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除了提高粮食收购价、控制农资销售价,还必须改变现行的种粮直补办法,即由按固有耕地面积补贴改为按实际产粮数量补贴,具体操作可以按照实际交售国家的粮食数量计算直补金额,耕地所有者不种粮可以有偿转让耕地使用权。
改变种粮直补办法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防止不良经营者钻政策的空子,大量骗取国家种粮补贴。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粮食种植规模经营,达到一定指标可以申报项目,领报特殊政策补贴,规模越大补贴越多,于是有些老板看准“商机”,收购大量土地,却不种植水稻,或者在公路两旁象征性地种植少量水稻以应付审查验收,人为造成大量土地撂荒。一旦按照交售粮食数量给予补贴,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这类坑蒙拐骗行为。
有序引导种粮集约化经营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指明了方向。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青山桥村有一位赵小立种粮大户,他创办的立丰家庭农场今年种植水稻面积30多亩,湘莲60多亩……机械化作业水平比较高,规模效益很明显,种植水稻的成本明显低于一般农户,其中每亩人工只需1个,比彭新明减少4个,按照一个人工150元计算,仅这一项每亩就可以减少成本600元。
青山桥村党支部书记唐齐辉认为,种粮规模化经营的重点和难点是抓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地,做好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的配套服务,确保可持续发展。
【文/肖志夫,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