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业就是社会金字塔的底盘,是经济基础的基础。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我认为还有片面性。苏联解体与中国改开私化起至关作用的皆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从而反过来才夯实了其上层建筑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或者说土壤。
但无论怎样说,经济基础性质起决定作用。想想如果全国农村都是集体化单位,这无疑抓住了重点,盘活了全局,釜底抽薪,私有化一切孽缘便严重地失去了滋生的土壤。
但私有化与公有化是阶级斗争,通常是不可能和平长入的。但如今,搞了四十几年的私有化复活,却以法律形式提倡农村重走集体化路,难道真有自我革命了?出奇事了?马克思理论需要补充了?但无论怎样说,以法律的形式出现的是一线光明。
但农村重走集体化路究竟怎么走?(我的“但”太多了哈!)却是一个十分具体的问题,什么才是正宗的农村集体化?
首先,1,它组织起来的必须是以全体原住村民为主体的集体单位,而不是挂名的资本下乡农场雇工及股份制。
必须是下户各家的土地除留点自留地外全部收归集体所有。大部分地区以种粮为主,兼种别样,自种以保其粮食安全。
当今现状是金钱观至上,好田好地大都用来种植副业之经济作物,例如果树或药材等等,把副业当主业,似乎人类以吃果品为主,或吃药为主,本末倒置。是商品粮来源既安全又多得用不完吗?非也!
必须是各基层政府将本地村民组织起来重搞集体化,人人就地就业,仍实行按劳分配,兼顾老弱病残。
这样全国普遍同时开花,给私有化釜底抽薪,看私企又如何获得劳工?如果没有政府出面组织,仅一法律条文出台悬在半空,也会催生一些自发的走集体化路的,但这不成大气。
重走集体化路,面临的具体问题比五十年代初土改运动还难。
首先,1,当今城市及郊区拆迁搞城市化扩张,拆掉居民原住宅有丰厚的补偿是应该的,但把这方法用在了山区就有教条主义左倾之嫌了。几乎所有散居在山梁沟弯山腰山边的农户都被移民屯居,失去了山上原住地周围的可种地,同样将山上老屋拆去给予拆迁补偿费,断其退路,而移民村连养殖家畜的权力都被架空,连秸杆都不准用来烧火做饭,有房无地。四十几年辛苦地运作到移民屯居这一步,现在又要推倒现状重新集体化,基层政府人怎么想?至少心理感到疲惫不堪吧?山民的老屋拆了,土地荒了,还怎么回得去?群居在移民村,没土地怎么搞集体化?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集体化还是种转基因粮作物与使用锄草剂吗?如果要回归本土传统粮作物种植,因转基因粮作物已种多年,对土壤的腐蚀败坏作用不小,需歇耕五年以上,或将表皮五尺土层深埋,将五尺之下层土质翻上来使用。但这工程量之大也不是任何地方都能办得到的。而且本土传统可留种粮作物现在几乎灭绝,具我所知,当今高山上还找得到。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任何非粮作物价格都应与之平衡,应启用物价局控制市场价格,让农业有奔头,农民社员有种地的安居乐业感。姒此种种,方能使农村集体化兴旺普及起来,才算正宗的的农村集体化。
官场要改变害死人的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否则农村集体化搞不起来,将流于形式,或难产。
要想转变过来谈何容易,积重难返,必须要有坚定信念的领导人,让能者上。毛主席说得对,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大寨没有陈永贵,虎头山不会焕发新颜,林县没扬贵,红旗渠世界奇迹只是个中国梦。
一点粗浅考虑,敬请补充。
【文/草民,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