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城管局与黑社会联手操纵招投标,制造行业垄断破坏市场公平
我们是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鑫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驰龙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贾东太、张远华、樊海龙,以及三家公司名下所属130多台合法车辆的经营者。就在南阳市正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形势下,我们却遭到了方城县城管局公然以行政干预手段制造行业垄断,勾结黑社会破坏市场公平,从而给我们企业和个人造成灭顶之灾、乃至搅乱了整个方城县的建筑渣土清运市场。
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方城县城区建筑渣土的清理运输业务是由我们三家企业共同参与经营的。这是从2016年开始,就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完全达到建筑渣土运输行业“三项准入”条件和“四统一”标准之后,我们才获得的运营资格。
“三项准入”指的是对公司、清运车辆和驾驶人三方主体,都必须达到国家及当地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要求。
“四统一”指的是要为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建立管理档案,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实现实时监管。
这些年来,我们三家公司都一直按上述要求,不断加大投资,逐步完善营运条件。130多台清运车辆全部获得了方城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所核发的准运证。
在方城县人民政府扬尘管理办公室、方城县公安局、方城县交警大队、方城县交通局、方城县公路执法局、方城县运管局、方城县城建局、方城县城建局城建稽查大队、方城县市场发展中心、方城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所,以及方城县城管局、方城县城管局控尘管理办公室、方城县城管局片区执法大队等十几个政府部门的联合管理下,我们一直严格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南阳市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方城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良性竞争,有序运营,基本形成了政府、施工单位和企业三方受益,共同为城建服务的局面。
但是这种局面在2021年8月31日,被方城县城管局张贴在城区各个建筑工地门口的一纸通告给打破了。
在这张《方城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实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特许经营的通告》中,明确告知,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建物、管网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以及市政绿化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作业淤泥及其它废弃物)运输、处置、管理实行特许经营。2021年1月经政府公开招标,河南易运信达运输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
按照通告,这个河南易运信达运输有限公司成为方城县城区建筑垃圾特许经营的唯一中标企业。负责收集清理、运输、处置、综合利用、收取建筑垃圾运输费等特许经营项目——凡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建筑垃圾交由该公司运输并处置。
通告规定,如果有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河南易运信达运输有限公司之外的个人或单位处置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施工单位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也就是不经过这个易运信达公司、自己清理运输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方城县城管局在贴出这个通告的第二天,也就是从2021年9月1日起,就禁止我们三家企业130多台渣土车继续营运。
我们本来都是合法车辆,但从那一天起,只要再上路,就会被城管局锁车、扣车、罚款。
这就完全形成了易运信达这一家企业垄断经营的局面——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种垄断竟然是政府一手制造的!——这明显是方城县城管局滥用手中的行政许可权力,违法设置市场准入条件,公然制造行业垄断、破坏营商环境。
其实在此之前,2021年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就曾针对深圳建筑渣土行业出现的一起类似事件,发出过“深圳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砂石渣土运输涉嫌违法设置市场准入条件增设行政许可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运输车辆协会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国办督查室当时的通报明确指出,深圳市有关部门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发文设置砂石渣土运输行业准入条件,限制外地运输企业、小规模运输企业、个体运输司机进入本地市场从事砂石渣土运输,相关做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规定。
国办督查室针对深圳砂石渣土运输行业监管方面出现的问题,当时就强调,政府及其部门对任何行业的监管,都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而方城县城管局的所作所为,则显然与当时深圳有关部门的做法一样,已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尤其令人不敢置信的是,方城县城管局在通告中所谓的“2021年1月经政府公开招标,河南易运信达运输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更完全是彻头彻尾的一场骗局!
首先,作为方城县内一直从事这个行业的三家公司,我们在此之前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县里要对城区建筑垃圾的特许经营权进行拍卖,城管局竟然从一开始就对我们保密——如果我们知道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拍卖,作为已经经营多年的企业,我们这三家公司岂不是更有优势和条件参与竞标、怎么会自己放弃?
而且,不仅我们没听说过,甚至就连该行业当时的主管单位、方城县市场发展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所的负责人王军对此都毫不知情。据说,王所长也是在2021年8月31日看到城管局的通告后,才知道城区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权已经被城管局拍卖给易运信达这家新公司了——这不恰恰证明了,方城县城管局的所谓“政府公开招标”根本就是暗箱操作?
再查阅当时的招标文件,轻而易举地就能发现,这场所谓“公开招标”至少存在以下几项明显的违法漏洞:
一,方城县城管局是拍卖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特许经营权的“招标人”。但实际上,该管理权限,从2013年已授权给了当时的渣土行业主管单位、方城县市场发展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所。这份行政授权委托书一直生效、尚未到期,所以方城县城管局作为此次拍卖的招投标主体根本就不合法。
二,作为方城县城管局认定的唯一中标单位,河南易运信达运输有限公司更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举例说明:招标公告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有一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而实际上河南易运信达运输有限公司的注册日期是2020年3月19日,显然就是为了参加这次招标才刚刚成立的新公司,哪里能提供“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招标公告还有对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易运信达公司明明无法提供,于是公告又附上一条“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这岂不是为这家公司能够参与投标专门量身订制的条款?
三,易运信达公司为达到招标条件,公然伪造文件。
按此次招标的评分标准,“企业实力”一项占45分。其中,仅“消纳场地”就18分。
1,提供面积不少于100亩建筑垃圾二次再生资源利用消纳场地(建设用地)的证明材料(以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为准,并同时提供空地照片),此项5分,不提供不得分。
——易运信达公司针对此项要求,提供了一份与赵河镇鱼池村委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显示签订时间是“2019年3月25日”,但合同的承租方“河南易运信达运输有限公司”却明明是2020年3月19日才注册成立的,怎么能在2019年3月25日的合同上就盖上整整一年后才有的公章?如果不是穿越,显然就是伪造!
2,有面积不少于20亩的停车场(非耕地),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协议原件,此项4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易运信达公司的确提供了不少于20亩的停车场的租赁合同。但合同是2019年6月10日签的,盖的公章还是2020年3月19日之后才可能有的,显而易见还是伪造!
3,有消纳场地(非耕地,以租赁合同原件为准),面积不低于20亩(场地无权属纠纷,或者其他影响建筑垃圾消纳的不利因素),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具备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且场地距县城中心(以方城县人民政府向外辐射)不超过20公里。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易运信达公司针对此项要求,提供的场地在233省道方城县水泥厂斜对面。这里现在确实挂着硕大的招牌“方城县建筑垃圾消纳场”。但实际上,却是加工建筑用石的“方城县盛泽新型建材公司”,法人代表王忠华。与易运信达毫无关系,后者只是冒用它的场地和环评报告充数而已。
根据招标评审记录,仅上述有关“消纳场地”的三项硬性要求,易运信达公司就获得满分18分,也因此才能顺利中标——但这三项全系伪造!这还不能说明方城县城管局这场拍卖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特许经营权的“政府公开招标”根本就是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有关部门还不应该追究招标人方城县城管局和中标人易运信达公司联手造假的责任吗?
方城县城管局不惜公然造假、设计操纵招投标,把一项特许经营权“拍卖”给了刚刚成立才几个月、软硬件都不具备的私人企业。政府从中得到了什么?
根据易运信达中标之后,在2021年1月28日与方城县城管局签订的协议,它们获得了从2021年1月28日至2036年1月27日、为期15年的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特许经营权,但只需向城管局“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既然是“保证金”,自然是到期还要退还的——这跟白送有何区别?
政府从这场“拍卖”中并没有得到实际上的一分钱。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就只为把这块公共利益白送出去!谁会相信这场利益输送的背后没有猫腻?
背后交易有多大我们暂且不知,市场垄断却因此而形成。
方城县城管局也从此成为易运信达公司垄断本地渣土市场的“穿制服的打手”,天天上路查车锁车,替这家私营企业打击竞争对手——我们不能经营了,方城县的渣土清运收费从每立方平均15元左右,直接飙升到30元左右,价格上涨一倍。方城潘河家园工地是房管局的安置房项目,属于县里的民生工程,渣土清运价格只能低不能高,原来签订的渣土清运协议是每立方14元,易运信达从城管局拿到特许经营权后,直接把清运车辆赶出工地,废除原协议,每立方坐地起价为28元。哪里还管你什么“民生工程”!
——据估算,仅他们垄断形成的市场总额,每年超过1500万。
民生工程得不到保障,政府的利益也被流失。原来由方城县市场发展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所代为监管并收取渣土管理费。城管局把这个权力收走后,只是帮助易运信达公司打击“非法渣土车辆”,这个费用以“费改税”的名义实质上废除。政府不收了,易运信达公司却代政府向社会车辆收起了管理费!——只要你每立方给我交四块二毛钱,我就允许你以易运信达的名义拉渣土。否则你工地自己的车也不行,照样通知城管局去扣你车!原来政府、施工单位和企业三方受益、良性竞争的局面再也没有了。
这就是方城县城管局拍卖这个特许经营权的整个过程和造成的后果。其始作俑者,乃时任城管局长马杰。
但在2021年1月28日,马杰已经因为受贿被南阳市纪委监委留置、城管局连法人代表都没有的情况下,竟然都未能影响它派出一个办公室主任来“代表”身陷囹圄的法人代表与易运信达公司签订了授权其15年特许经营的协议——这幕后得有一双掌握多大权力的手,才能操纵这样一出跨越高墙内外的“招商引资签约大戏”?
我们三家企业130多辆渣土车司机当然不甘心就这样被砸了饭碗、断了生路,只有依法上访、向上级领导反映城管局官商勾结操纵招投标、制造行业垄断破坏市场公平的不法行为。谁知城管局执法大队长徐建强当面对我们说,这是县领导安排的,你们随便告、随便上访!果不其然,举报的问题还没人管,今年6月我们这些举报人竟先遭到了方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以“寻衅滋事”为名的刑事调查!
显而易见,这种调查无非是为了阻挠我们的举报。这就让我们更加相信,企图垄断方城县渣土市场,通过易运信达公司攫取这块巨大利益的幕后黑手,就是这个不但能操控方城县城管局、而且能影响到方城县公安局的人!
2021年9月10日,在方城县城管局会议室里,由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长徐建强、副大队长杨宏勋和中队长王子任代表局领导召集的会议上,易运信达公司股东李征义就曾给我们这三家企业130辆营运车司机下过“最后通牒”——自动解散公司、给他们交管理费干活儿,还能有碗饭吃。否则就等着车上长草吧——说这话两月后,李征义就被南阳市公安局作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黑社会犯罪集团成员抓捕到案。
一个股东被抓了,但是易运信达公司却至今仍在垄断着方城县的建筑垃圾市场。
马杰也被判了刑、方城县城管局也换了局长,但却依然在配合着易运信达的市场垄断。
何时才能打破这垄断、打掉易运信达背后那个纵横方城官商黑三界的黑社会保护伞?
我们一定举报到底!
【说明:此举报材料已发送南阳市纪委监委、河南省纪委监委、中纪委国家监委举报信箱和全国扫黑办举报平台以及各媒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