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萧县的警“衙内”借款不还,反想将贷款人以涉黑送进大牢。
2017年7月11日,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审结一个案件,(2017)皖 1322 民初 508 号显示:被告陈梅于本判决⽣效后⼗⽇内偿还原告臧⽴亭借款 30 万元及利息(从 2014年 10⽉23⽇起⾄付清款之⽇⽌,按⽉利率 2%计算),被告杨振、胡晓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随后8月份,萧县人民法院在执⾏过程中发现被执⾏⼈暂⽆财产可供执⾏。
臧立亭于2016年成立了萧县立亭农副产品供销农民专业合作者,几年之内,成为当地鼎鼎有名的合作社。
全国供销总社领导到立亭合作社视察工作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上述案件的担保人胡晓杰,不但担保败诉没有还钱,反而在5年之后,带领一批人欲强占立亭合作社在萧县庄里镇一个高标农田治理项目。
据一份臧立亭的情况反映显示:
【2022年8月25号,吴坤与胡小毛(男,40 岁左右,萧县人,手机号码18155777777)在萧县东方明珠大厦三楼臧立亭办公室,向臧立亭索要 800 万元现金(说是给领导送礼花的钱)及农田治理项目 20%的干股(当时态度强硬),臧立亭当时未同意。
9月2号,胡小毛到农田治理项目处找臧立亭没有找到,后胡小毛给臧立亭发信息(要求解决问题),臧立亭未予答复(知道是敲诈钱财)。后来吴坤、郑思安找到臧立亭,要求臧立亭对胡小毛的要求给予答复,臧立亭当场表态不能同意胡小毛的要求。
9月14号上午10点,胡小毛(带七、八个黑社会人员站在旁边示威)把车开到农田治理项目的地磅上不让过称,阻挡了40多辆货车通行,并要求项目停工。项目的工作人员先行劝说胡小毛挪车未果,只能拨打110报警。庄里派所出警后,简单处理离去(自己解决)。晚上8点左右,胡小毛依然不把车开走,生产依然无法进行,40多辆货车被堵。
为了挽回项目损失,驾驶员驾驶挖机把胡小毛的车挪到一边,胡小毛纠集七、八个帮手站在地磅上继续堵车,一直持续到晚上11 点左右才离开(车在地榜上一直停放未予开走)。另,晚上9点多的时候,胡小毛委托中间人邱振继续向臧立亭索要 800 万元和 20%的干股。此事结束,一直到9月17 日下午4点,胡小毛才将车辆开走。】
情况反映显示:胡小毛系犯罪在逃人员,具有十分巨大的社会危害性。然而,胡小毛仗着自己岳父和干爹的背景胡作非为(其岳父李某林是原萧县公安局副局长,其干爹纵某是县公安局XX大队长),公安机关未及时制止其犯罪行为,甚至对其包庇纵容,致使胡小毛嚣张跋扈,为害一方。胡小毛甚至扬言说,庄里派出所都是他的人。
未曾想到的是,2023年4月15日,臧立亭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萧县公安局羁押。
一份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文件显示: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公安局扫黑办:现将海石副厅长批示的群众举报萧县藏立亭故意毁财等黑恶犯罪线索转去,请结合前期下发的胡小毛线索会同经侦部门共同开展核查,核查情况请于线索下发之日起25日内报我办,调查进展情况请于线索下发之日起25日内报办。】
据核查,安徽省有一位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海石,安徽萧县人。
而胡小毛正是胡晓杰的绰号。
臧立亭于2024年1月被移送起诉,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
据庭审时的情况显示,胡晓杰(胡小毛)纠集多名向立亭合作社借款者联合拒绝还款并向公安机关举报立亭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臧立亭的辩护人认为:
对于胡小毛而言,增加了举报的力量,而且,其知道臧立亭的合作社在萧县是受当地政府支持的,所以,其选择了向宿州市公安局、安徽省公安厅扫黑办举报,这样,上级公安机关转办的线索,尤其是和扫黑除恶有关的线索,到县公安局就会得到高度重视。再利用其岳父和其干爹在萧县公安局的影响力,可以实现其报复臧立亭的个人目的。
对于合作社的“老赖们”而言,他们也知道,如果把合作社告成非法集资,那么,他们欠合作社的钱就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赖掉。
所以,对于他们而言,就是相互利用,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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