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3月11日是未成年工人小飞和西安真阿婆水饺长安店劳动仲裁开庭的日子。
上篇文章写道,真阿婆因为未发放加班费等违法用工情况被责令整改。据店里员工反映,真阿婆并未认真对待,被罚了1万元,但有没有交罚款,目前尚不清楚。我们以为,真阿婆水饺都被认定违法了,劳动仲裁时工人一定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没想到却被直接泼了一盆凉水。
当初资方代理人曾放出豪言,“你们去告吧”。小飞仍然相信走正当合法程序可以维护自己作为打工人的权益,然而仲裁过程却让人大跌眼镜。但无论对方如何豪横,也不管有多少艰难险阻,小飞都会坚持维权到底,也请朋友们持续关注。我们坚信,少年终将战胜资本。
我们在3月11日上午于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式与真阿婆水饺店开庭,仲裁员强调,此次不公开庭审拒绝人员旁听或录音录像。
庭审参与人员共有5位:仲裁申请人——讨薪事件当事人小飞,即我本人;仲裁被申请人——曾企图与本人私了而伪装成真阿婆老板的资方代表人,以及资方所请的律师;还有两名仲裁员。
律师为资方辩护,而劳动者只有自己。
当日我一人首先到达仲裁处时,目睹资方被申请人与仲裁员谈笑风生,如同早有联系。
入座申请人席位后等待正式开庭,仲裁员首先宣布了本次庭审的不公开性,到达仲裁处申请旁听的朋友与群众也均被拒之门外。
随之仲裁员核验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身份,在查验本人身份时,仲裁员要求本人说明身份证家庭住址,然后在本人对住址信息的说明中,他们大量挑刺,戏谑性地否认本人身份真实性。
比如我将092-1号直接称之为092 1号而未提及“-”(杠)字,或将某省级区域未称之为法定全名,他们则宣布“申请人的提交信息与身份证件上信息严重不符”(仲裁员原话)。
然而在查验被申请人身份时,对方肆意编造,自称为真阿婆水饺店中与我一同打工的员工,受老板委托前来代表处理仲裁事件。我是真正的底层打工者,我曾亲自付出劳动为公司创造价值,而在法律的面前,真正的打工者就应该受到歧视吗?难不成老板派来的代表张口就来,自称员工就能够混淆黑白吗?可是在这场仲裁中确实如此。
接着仲裁员声明了在仲裁进行中的纪律问题,尤其强调了仲裁进行中录音录像或使用电子通讯工具的后果严重性,一再警告发现录音录像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劳动仲裁过程中是否有这样的要求呢,又为什么会如此要求呢?)。在随后长达三个小时以上的庭审过程中,仲裁员不断要求我离开申请人的席位向仲裁员和资方代表人展示手机内容。
开庭后仲裁员要求本人对申请内容进行举证,紧接着本人先前与真阿婆领导的聊天记录被认为不能充分说明资方存在开除员工的行为。然而在资方毫无证据的鼓吹下,疫情期间真阿婆落井下石的开除行为被颠倒黑白,成为了本人的自愿离职。本人提交的信息被随意地认定为“经仲裁院核实,申请人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据存在部分截取行为,举证无效”(仲裁员原话)。
在仲裁员的操作下,我在庭审期间不能自由发言,然而在申请发言或得到许可后的任何言论,均被要求举证,然而最终举证皆无效。
加班情况,在大量排班表和钉钉打卡记录的举证展示面前,被无凭无据的言论轻易驳回——“排班表仅作为形式上的内容,并不能说明实际工作时长。我方公司上班打卡采取点名签到的制度,钉钉程序仅作为员工自愿操作的平台,我方不接受申请人的举证。”(资方律师原话)
且不谈劳动仲裁的正常进行中,加班情况的举证义务与责任应由资方承担,仲裁院一再命令本人提供相关证据多少反映着程序的不正当性。就公司排班表与钉钉打卡记录都无法说明任何事实的判定现象来看,这是多么荒谬与可耻!这都无法说明加班的事实,还有什么可以作为证据为劳动者证明真实?难不成每个人身上都要像执法人员一样配备一台打工记录仪,然后让这些仲裁院的法律工作人员花一生的时间去观看打工者们奴隶一般的生活吗!
我的证据是不能够起到任何效果了,可是资方的发言为什么就不需要证据了呢——“我们公司采取两班倒的制度,第1波员工从早上10点上班到下午4点下班,第2波员工从下午4点上班到晚上10点下班。我们公司不存在加班情况。”(资方原话)
上班的到底是资本家还是员工?我们每天艰苦工作10小时以上,甚至在特殊情况下每天会加班到17个小时以上,在你资方的口中把它捏造成每个员工一天只上班6个小时就能够否认现实情况吗?仲裁员也从未对资方的发言提出任何质疑,一概接受,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资方代表、律师、仲裁员!一个个大言不惭,你们的廉耻在哪里,法律的颜面在哪里?
在这种情况下,庭审尚未结束,而我已经瞠目结舌、无心配合。然而当我向仲裁员提出休庭或结束庭审的请求时,却不得不像一只提线木偶一般被囚禁在这充满讽刺的仲裁庭中——“已经开庭了,你没有权利提出这样的请求。”(仲裁员原话)
“你还有什么证据要提交?”(仲裁员原话)
“我拒绝提交证据。”(我的说法)
“我们已经提前通知你将每份证据都打印不包括原件的双份了。你的举证无力是你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不把证据准备好?”(仲裁员原话)
我有什么办法?我还能做什么?让一份本该由资方进行举证的事实责任压在我这样一个疾病缠身、负债累累、居无定所、各处流浪的人的身上,让我一个连生存都无力支撑的未成年人去花几百块钱把上百份排班表与打卡记录打印出来供你们玩弄我吗?在你们仲裁院里,一切事实的根据在于资方的言论,我将证据打印上百份上千份又有什么作用?
“你方在仲裁举证过程中如此吃力,然而又未请律师。我们便将你视为有能力处理相关法律事务。这不能作为你申请休庭的理由。”(仲裁员原话)
仲裁员们!西安市最便宜的律师起步价5000元,你们认为我未请律师仅仅是因为自身有能力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吗?这就是你们否定我任何要求的原因吗?而且我们都清楚,这是无力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问题吗?到底是什么问题!
如果没有什么证据可以有效,一切“事实”的认定都建立在资方的一面之词上,那么劳动者的证据和法律工作人员本身一样,都是天大的笑话!
之后我就没有任何心思应对这场仲裁了,资方和仲裁员们仿佛上演着一场滑稽的闹剧,而我只能配合表演,期待快些谢幕。
我被所谓的庭审纪律束缚着,然而束缚着我的一切规矩却对资方一概无效!
“仲裁庭审是严肃的。”这是你们仲裁员开庭时的原话!在庭审期间,资方代表人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仲裁员甚至与资方代表人嬉笑着私下谈话,毫不避讳。“庭审期间不得使用电子通讯工具。”这也是你们仲裁员开庭时的原话,然而在庭审期间,资方代表人甚至悠闲地玩起了手机,公开地免提呼叫他人,仲裁员却对此毫不理睬!这是怎么回事?
仲裁员在做文字记录时不断交流,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对现实的谈话内容加以一定程度的修改处理,这又是怎么回事?
在仲裁员的要求下,庭审期间本人不断被命令起身在仲裁员、资方与申请人席位间跑来跑去——“你先过来。”、“谁让你下去的?”、“你再上来。”、“先站这别走。”、“还没让你下去急什么?”、“你先下去吧。”、“你再过来。”(皆为仲裁员原话)在这样一个严肃的场合,申请人如同戏耍般被指使,资方代表人员发出阵阵笑声,这又是怎么回事?
资方曾再三警告本人,在网络上对真阿婆造成的损失将会让我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不知道当我在网络上对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的处理情况进行反映后会不会再次得到这样的警告,你们会给我冠以污蔑的罪名吗?
要我提供相关说法的证据吗?很抱歉我并没有随身佩戴着一套生活记录仪,但就像曾在真阿婆上班时活在监控下被监视一切,劳动者的加班情况应当由资方来进行举证。倘若仲裁院对本人的说法有异议,你们的庭审过程中同样也被监控设备记录着,如果要证明你们仲裁员的清廉,就请公开完整仲裁过程的庭审视频记录,群众会对真实情况作出自己的判断,真理掌握在人民群众的手中!
在这种境况下打工者们的劳动生活还能有什么切实的保障?如果我们的法律机构都是这样的情况,那何谈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如果这样的情况都可以容忍,如果这种现象不得到治理,如果相关的人员不受到惩罚,那么我不会满意,我们的人民群众、广大的底层劳动群体都不会满意!
这样亵渎司法程序公正性的事件,西安市长安区仲裁局的工作人员难道能够置身事外、肆意逍遥、嚣张跋扈吗?
真阿婆的资本家啊!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吗!本人将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持续起诉,倘若起诉不能够解决问题就上诉!直到劳动者的损失得到认可与补偿!
至于问题是否将得到合理的解决,还是说提出问题的人将会被解决,让我们走着瞧吧!人民群众都眼睁睁地看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