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永岩按语:人民日报对转基因“童试门”发声,这是一个好现象,值得肯定。但是必须指出,人民日报这篇文章只说对了一半,就是美国在中国搞的转基因黄金米实验迷雾重重,处处违规。但文章最大的缺陷是没有指出转基因黄金米及重水对人体的安全性问题。中国人民不仅有理由追责美中国科学家程序上的违规违法问题,而且完全有理由要求美国方面就转基因黄金米及重水对人体的毒性拿出有说服力的第三方实验证据,如果美国方面拿不出可信证据,人民日报对转基因黄金米及重水的肯定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是错误的,不能令人民信服的。
刘实:人民日报就应为人民说话,违反规范的科学试验必须双规
附:
人民日报:科学试验应守规范 |
作者:喻思娈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2-11-19 11:14:03 |
■“黄金大米试验”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一个重要原因,恐怕是研究者没有严格按程序办,从而深陷伦理危机和信任危机
■程序规范是科学试验必须恪守的前提,不能把“科学上的正确”或“后果绝对安全”当作程序违规的挡箭牌
前不久,湖南儿童参与“黄金大米试验”的消息引起轩然大波,至今疑云重重,未有定论。
从科研的角度看,“黄金大米试验”的动机本无问题,其后果也不像有些人说得那么可怕。黄金大米富含胡萝卜素,而胡萝卜素是合成维生素A的材料,研究黄金大米中的胡萝卜素在人体的吸收情况,对治疗农村和偏远地区儿童因缺乏维生素A导致的夜盲症等疾病有一定价值。该科学试验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一个重要原因,恐怕是研究者没有严格按程序办,从而深陷伦理危机和信任危机。
回顾“黄金大米试验”,至少在三个方面与科学规范相违。首先,它没有充分尊重受试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受试者均是6至8岁的儿童,难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虽然研究者称试验前与儿童家长签署了课题研究知情同意书,但据媒体调查,这份告知书显然过于简单,而且不够严谨,研究者没能提供全面、真实的信息。
其次,缺失严格的伦理审查。伦理审查是保护受试者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科学研究不违背伦理的必要屏障。据媒体报道,虽然“黄金大米试验”2003年通过了浙江医学科学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核,可项目批准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试验许可地也限定在浙江;2008年转移至湖南试验时早已不在期限内,而且变更了试验地点,此前的审核是否继续有效,并没有相关的法规支持。
第三,美方塔夫茨大学是否遵循了美国“一事一地一年一伦理”的伦理审核制度,国内人至今无法判定。
此外,论文的署名乱象和当事方众说纷纭的回应,也加重了公众对该试验的质疑。发表的论文中注明了作者的分工,并表示所有作者审查了原稿,可三位中方的研究者却声称,对黄金大米数据或论文发表、写作不知情。说辞如此扑朔迷离,难怪公众疑窦丛生、浮想联翩。
程序规范是科学试验必须恪守的前提,不能把“科学上的正确”或“后果绝对安全”当作程序违规的挡箭牌。在开展某项科学试验之前,严格按程序办,把试验的内容和过程、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补救的措施等告知受试者,可能会多花些时间、多费点周折,但至少不会像“黄金大米试验”这样搞得如此狼狈、难于收场,甚至“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没有认真、足够的科学试验,就难以产生惠及大众的科学成果。而一切涉及人体健康的科学试验,只有严格遵守科学伦理、认真履行相关程序,才能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黄金大米试验”风波的教训,值得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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