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在世界各国处处碰壁,在中国也已陷入流年不利的境地。2016年12月16日,媒体发布了黑龙江省人大立法禁转的消息,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的支持;12月27日,新华社报道美国杜邦顾问李家洋被国务院免去农业部副部长、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职务;1月27日,全世界瞩目的中国央视春晚,将转基因讥讽为比牛粪还臭;2月5日,新华社发布“一号文件”,转基因被彻底删除;2月7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从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方面限制了转基因污染扩散;2月10日,《新华网》等媒体报道农业部办公厅发出史上从未有过的“稳准狠”严打转基因种子的“通知”;2月14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规定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属于食品宣传欺诈,要给予重罚。
接二连三的重拳出击,拳拳剑指转基因,将疯狂多年的转基因打得头破血流,狼狈不堪。但“敌人是不会自行消灭的”。“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就是世界上一切反动派对待人民事业的逻辑。他们决不会违背这个逻辑。果然,面对国家对转基因种子及种植泛滥的“严打”,转基因滥种的支持者依旧肆无忌惮地跳出来,制造种种借口,对国家“严打”转基因种子及滥种进行疯狂的抵抗和反扑。
抵抗的理由之一是“从根本上杜绝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农民有种植的自由,没有了解种子是否是转基因的义务”。
“不可能”,这是对中国政府决心的挑战?还是对政府决心的低估?抑或是对中国的抹黑?从世界角度看,与中国比邻的俄罗斯已经完全禁绝了转基因,法国、德国等数十国家,也都禁绝了转基因,为什么中国“从根本上杜绝几乎是不可能的”?转基因利益集团太小看了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太小看了中国政府的力量了吧?
至于“农民有种植的自由”,请问:农民的“种植自由”可以超越法律吗?可以违反法律吗?可以对抗法律吗?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种植罂粟,农民可以自由地种植罂粟吗?转基因专家串通媒体,公然对抗国家依据《种子法》“严打”转基因滥种的决定,这不是煽动农民对抗国家,对抗法律又是什么?
至于农民“没有了解种子是否是转基因的义务”,谁告诉你农民没有这个义务的?只要国家有政策、规则、规定,甚至有法律,任何人就不但有义务了解,而且必须遵守,绝不允许存在法外自由。既然《种子法》有规定,有关方面就要向农民宣传,给农民提供必要信息,要求农民依法依规,农民自身也必须了解国家政策、规则,法律。尤其是遵守法律,谁也不能例外。在了解“种子是否是转基因”方面,管理者有管理者的义务,媒体有媒体的义务,农民有农民的义务。如果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都认为自己没有遵守国家政策、规则、法律的义务,为所欲为,那国家岂不乱套了?转基因及其媒体在中国猖狂到可以蔑视规则、蔑视法律,甚至超越法律、对抗法律的地步,这是有悖纲常,戕害人民,祸乱国家,是极其危险的。这个历史应该结束了。
抵抗的理由之二是“有办法获得,就会种植。”办法是什么呢?媒体报道称姜韬、胡瑞法“他们透露”:“目前不少地区的农民从阿根廷走私转基因种子,进行大面积种植”。
“有办法获得,就会种植”,这句话等同于毒品“有办法获得,就会吸食和推销”,这个逻辑没错吧?
“有办法”,请问农民有多大办法?究竟是农民“有办法”,还是转基因利益集团“有办法”?如果没有转基因研发及销售机构出于牟利目的的非法推销扩散,农民自己能“有办法”搞出转基因种子?至于“不少地区的农民从阿根廷走私转基因种子”,“不少地区”是多少?姜韬、胡瑞法们这是“抬举”农民还是嫁祸农民?跨境“走私转基因种子”,这是农民干的,还是走私贩干的?转基因滥种加走私,这难道不是明目张胆的双重违法?“不少地区”跨国走私的转基因种子“大面积种植”,这难道不是大案要案?姜韬、胡瑞法既然如此了解内情,为什么之前不举报?为什么要眼睁睁地看着“不少地区”走私的转基因种子“进行大面积种植”?你们这样做,属不属于故意隐瞒,包庇犯罪?并且你们在国家提出“严打”的风口浪尖上,还以“有办法”“走私”为理由,公开为转基因滥种辩护,这不是继续怂恿违法,怂恿走私,怂恿对抗国家又是什么?反过来说,国家有关部门难道不应该以知情人姜韬、胡瑞法为切入点,严厉追查“不少地区”转基因种子靠跨国“走私”“大面积种植”的犯罪行为吗?
抵抗的理由之三是“转基因作物用药少、用工少、产量高,农民比较喜欢。比如说,有的能少打农药,有的由于虫害少带来减产变少(变相造成增产),有的还能抗除草剂方便除草。”
这个对抗国家“严打”转基因滥种的理由,包含的问题就多了。首先用药少,这是因为转基因把农药转到作物里面去了,转基因专家说这种作物只杀虫,不杀人。但是医学专家却认为这个结论没有可靠依据,是站不住脚的。并且这种转基因作物最终会导致“超级害虫”,时间一长,反而增加了农药的使用。至于抗除草剂的转基因作物,其食用部分所残留的转基因伴侣草甘膦,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认定:对老鼠是“确定致癌”,对人类“可能致癌”。“可能”是因为无法对人类进行致癌实验。同样,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也导致了“超级杂草”。美国权威媒体《纽约时报》公开报道,大数据证实:转基因作物没有给农民增加收益,反而增加了农药的使用。
至于所谓规范种子市场“效果并不理想”,原因在哪里?原因就在于转基因对上忽悠了监管部门,对下忽悠了农民,使得转基因监管如农业部《通知》所例举的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落实,轻描淡写,没有力度。而这次针对问题,加大了“严打”力度,转基因商业利益集团又跳出来继续对抗,阻挠,妄图再次使国家对转基因滥种的“严打”流于形式。这一点从转基因专家借助《科技日报》开出的让政府“退出”,以“注册”放纵转基因滥种的“药方”,就看得更清楚了。
必须指出,《科技日报》等媒体发布和转发的《非法转基因种子为何难杜绝》文章,妄言中国“不可能”,已经涉嫌贬低中国,抹黑政府;煽动违法的“自由”、“没有义务”,已经涉嫌怂恿转基因种子跨国走私和煽动农民对抗国家,对抗法律。这已经不仅仅是宣传层面的问题,已经涉及无视法律,涉及违法,涉及对抗法律,涉及损害国家尊严,涉及到必须顺藤摸瓜,追究“不少地区”转基因跨国走私的问题。我们呼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厉追究和打击这种针对中国、针对政府的煽动犯罪和转基因跨国走私犯罪,严厉追究相关人和相关媒体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附:非法转基因种子为何难杜绝
农业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关键环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相关业内人士称,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现象很难杜绝。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姜韬说:“从根本上杜绝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农民有种植的自由,没有了解种子是否是转基因的义务,只要这种拥有优良性状的种子有办法获得,就会种植。”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现象自2000年种子法颁布后变得尤为突出。“种子法放开了种子市场,一些组织或个人就以生产经营非法种子、套牌种子的方法来谋利。”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转基因生物安全研究课题组组长胡瑞法说。他们透露,目前不少地区的农民从阿根廷走私转基因种子,进行大面积种植。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种子市场。“比如提高种子生产、经营等许可证的门槛,使政府研究部门退出商业化育种,加强品种与种子市场管理,对所有审定的品种进行基因检测等措施。”胡瑞法说。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效果并不理想。
为什么难以禁种转基因种子?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区域农业研究所研究员肖国樱分析:“转基因作物用药少、用工少、产量高,农民比较喜欢。比如说,有的能少打农药,有的由于虫害少带来减产变少(变相造成增产),有的还能抗除草剂方便除草。”
胡瑞法也同意肖国樱的分析:“转基因品种可以显著减少农民的生产投入,包括农药和劳动投入,避免病虫危害及由此所造成的产量损失,提高了农民收入。因此,这项技术一推出便受到了农民的欢迎。”
经济规律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第一代转基因作物把抗虫、抗病等农艺性状表现得很突出,所以深受农民欢迎。”姜韬说,而第二代转基因作物,比如黄金大米由于是慈善项目无法高价出售,且目前也未能与第一代农艺性状如抗虫、抗病性状等相结合,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就不高了。
如何才能规范转基因作物种子市场?“在目前国内缺乏足够的市场管理能力及以小公司为主导的种子市场条件下,难以根本杜绝。只有对现有种子产业体制进行改革,让政府部门退出商业化育种,淘汰缺乏现代化种子生产经营能力的企业,才有可能规范种子市场。”胡瑞法说。“转基因产品是非常容易追溯的,未来对转基因产品采用注册加责任制,可以大大提高产品商业化种植和更新换代速率。”姜韬说。
此次,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解释称,在我国,目前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棉花和番木瓜。农业部也明确要求,要严把市场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要针对非法转基因种子直销入户的特点,下移监管重心,深入乡村开展入户倒查。发现非法销售行为,要没收种子并追查违法主体。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