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薄熙来案济南庭审:高官异地审理已成惯例
2013年08月20日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20日电 (姚奕、李源) 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将于8月22日8时30分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这一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在接受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高官职务犯罪案件异地审理已经成为一种司法惯例。而对于薄熙来案的查办和公开审理,也表明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彰显了依法治国的精神,凸显了法治力量。
据新华社的报道,薄熙来案经依法指定管辖,7月25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任进向记者介绍,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等。其中,指定管辖是指由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某个法院管辖。任进说,异地审理,主要是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可以防止官员利用在其任职地区的权力影响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近年来,落马高官案件在异地审判的例子不少: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在天津受审,贵州省原政协主席黄瑶在四川受审,广东省原政协主席陈绍基在重庆受审,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在河南受审等。任进表示,目前,高官职务犯罪案件异地审理已经成为一种司法惯例。而这些“跨省异地”审理的案例,也被舆论认为能够有效排除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有效消除了一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
对于薄熙来案件公开审判的意义,任进指出,这表明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彰显了依法治国的精神,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说明,不管曾经职务多高、官衔多大,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任进还表示,薄熙来一案对加强党员行使权力监督也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