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0月11日下午发布微博,称该院决定受理李某某案上诉请求。
该微博称,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经对一审法院移送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进行审查,我院认为,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今天下午,我院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9月26日海淀法院一审认定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李某某一审主辩律师陈枢于前日发表长微博,表示李某某方确已提起了上诉,但陈枢本人不再代理上诉事宜。
今天上午,被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杨女士已经拿到了除李某某、王某外的其他3名被告人的赔偿款,但李家仍然没有明确表态。”
昨晚,被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通过微博透露将继续担任二审的诉讼代理人,“据悉,李某某已经提起上诉。杨女士已明确授权我继续担任其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记者随后致电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他称,“赔偿款目前已经拿到了,但是李家人至今没有表示。杨女士目前已经出院在家进行药食治疗。”
当被问及二审时,如果李家人道歉或者对杨女士进行赔偿是否会得到谅解时,田参军表示,“这要看杨女士的意见,但自从案发至今,李家人不止一次对杨女士进行人身、精神方面的侮辱,已经不是道歉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综合法制晚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
9月26日,李某某母亲梦鸽在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