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7月4日报道,昨天(7月3日)晚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长李俊夫被省纪委带走,成为涉万庆良案第一个被抓的局长。
一周前的6月27日下午3点55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就在同一天,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报道,李俊夫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当天下午,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在市国土房管局16楼礼堂召开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住房保障办李俊夫主任主持,并传达了市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市住房保障办通报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情况。
李俊夫(1964-)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彭澎7月4日午时发布消息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李俊夫疑涉万庆良案,被省纪委带走调查。
澎湃新闻从接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消息人士处获悉,7月4日上午李俊夫没有出现在国土局上班,午间内部即开始疯传其被带走协助调查,时间可能是昨晚或今晨。内部人士称,李俊夫与万庆良关系密切,被查或与其有关。
据广州本土媒体报道,去年4月1日晚,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微服私访”广州方所书店,旁听中山大学教授冯原主讲的讲座——《从广州塔的命名看城市文化》。而仅有的两位陪同人员就是市国土局局长李俊夫和市规划局局长李明。
汶川重建“功臣”
公开资料显示,李俊夫现年50岁,湖南人,但在广州已生活了30多年。
李俊夫是一名“老国土”,曾在国土房管局工作过9年,先后出任产权地籍处和建设用地处处长。2005年后,他出任广州道路扩建办公室主任,承担起城市建设过程中最棘手的征地拆迁工作。
2008年8月,他出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当年,他还从1800名报名者中脱颖而出,成为5名援川公务员之一,并担任广州市援建汶川县城前线工作组组长。当地媒体称其为汶川重建“功臣”,“足迹遍布汶川威州镇12个村寨”。广州援建工作被誉为“广州模式”,李俊夫个人亦被评为“四川省抗震救灾劳动模范”和“汶川县劳动模范”。
2010年8月,李俊夫升任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兼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半年后,他又兼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主任。
曾被举报学术剽窃
在履新市国土局局长的干部大会上,李俊夫曾特别强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队伍。
2012年12月,李俊夫在市国土房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还对国土系统出现的贪腐现象深表痛心,“我曾经在这个局工作过7年,亲眼看到一些曾经一起共事的同事因为贪污受贿离开了这个队伍,有的同志业务能力很强,政治上也很有前途,但因为廉政上出了问题,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失去了自由,毁了前程,也酿成了家庭的悲剧。现在回想起来,大家还为这些人感到惋惜。”
他分析指出,国土房管系统业务复杂,审批事项多,业务环节多,在用地指标分配、土地出让、交易登记、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产权发还、房屋销售、物业维修、土地执法等环节,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容易产生一些管理漏洞;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和个人在申请办理土地和房屋相关手续时,想尽办法钻政策的空子、钻我们管理的漏洞,最终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如果安全意识、廉政意识不强,就容易出问题、被拉下水。
在业内,李俊夫“有学者型官员”之称。他曾在中山大学获得城市规划与区域发展专业硕士,并继续攻读人文地理专业的博士,此后还在北京大学做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
不过,据新快报报道,在担任广州市道路扩建办公室主任时,李俊夫曾被同单位下属审计处处长周俭举报,称其科研成果《城市拆迁资源计划》被李俊夫“窃取”,改头换面为《征迁决策系统》并正式进入实际应用,引发了持续的争议。
李俊夫简历
李俊夫,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湖南益阳人,研究生毕业,理学博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市征用土地办公室、市土地开发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
2005年12月,出任广州道路扩建办公室主任。
2008年08月,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广州市援建汶川县城前线工作组组长。
2010年08月,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兼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
2011年02月,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