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改新方案箭在弦上 未来国家电网或仅剩“通道”功能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认为,如果此轮电改比较彻底,未来国家电网将不再是上游电企“唯一的买方”和下游用户“唯一的卖方”,而是“第三方”
■本报记者唐振伟
几乎停滞了1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终于要推出新方案了,这一消息让业界对于电改再次充满期待!
有媒体报道称,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再次组织召开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专家研讨会,研究改革思路。这是继发改委6月密集向各方征求意见后,开始新一轮征求意见。之前就有媒体报道,新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已起草完成,并递交到国务院。
据了解,新电改方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负责,最大亮点在于网售分开,提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其中,发电计划、电价、配电侧和售电侧等环节都有望放开;交易机构独立和电网规划加强;仅由国家核准输配电价;将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配电和售电领域等。据称,该方案有望于今年年内获批。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如果此轮电改比较彻底,未来国家电网将不再是上游发电企业“唯一的买方”和下游用电企业“唯一的卖方”,而将成为一个“第三方”——发挥单一的输电通道功能,仅收取“通道费”。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一轮电改加强对电网公司监管力度、剥离电网公司非主营业务、避免重复建设才是重点工作,电网公司应将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服务职能发挥到极致,其它环节则交由国营或者民营电力公司运作。
新方案被要求年内推出
早在2002年,国务院以国发[2002]五号文件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五号文),该方案为电力体制改革规划了一条中长期路线,它制定了明确的改革目标与清晰的电力系统市场化改革路径,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步改革措施,逐步构建起竞争性的电力市场。
2003年,电价改革方案也出来了。但是此后整整12年,除了厂网分开得以实施,各种电力改革的动作和口号层出不穷,包括竞价上网、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等等,但最终都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很好的推动下去。
此前,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陈哲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02年以来,电改唯一得以实施的就是厂网分离,其最大阻力可能来自于国家电网,关键在于国家电网一家垄断,一家独大,作为上游电厂的买方,和作为下游用电大户的卖方,话语权过于强大,在未来多条特高压线路相继建成后,国家电网的垄断地位会更加巩固,可能会更加强势,因此,如果电改不触碰国家电网的垄断地位,不改变其“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属性,未来的电改就仍不容乐观。
今年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能源革命必须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6月份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就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对发改委提出要求,在今年底拿出新电改方案。
据悉,新一轮电改方案的框架仍然是由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五号文”)构成的,其核心目标是建立市场化定价的电价体系,核心是从体制上实现“网售分开”,让市场化的购售电公司去经营;放开的用户可以从市场化的购售电公司购电,有能力的大用户可以直接跟发电企业购电。
新方案将利好多个市场主体
对于新一轮电改方案,有分析人士认为,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有利于区域电网公司与低成本电力企业;电改输配端投资增加与引入民间资本有利于输配电设备企业,与电网关系紧密的输配电企业还有可能参与到输配网建设中去,因此,电力行业上下游的多个市场主体将从电改新方案中获益。
王晓坤分析称,新一轮电改首先获益的是发电企业,特别是对于那些资源配置优化、生产效率高的发电企业将获得更多的上网电量。
国金证券研究也认为,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电价将最终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必然导致上网电价“同网同质同价”,水电作为最具竞争力的清洁能源,在电价市场化的过程中将明显受益。目前,我国水电上网平均电价为0.301元/千瓦时,是各能源发电电价水平最低的,较燃煤电厂平均上网电价低0.1元/千瓦时。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电力市场化推进,水电竞价上网优势明显,电价水平提升空间巨大。
任浩宁分析称,一方面,电改对电力行业而言是利好消息,市场化定价、煤电联动、输配分离等基本原则将被贯彻落实,电力行业整体运行效率必然大幅提升;但另一方面,电改对某些上市公司而言,却并没有实实在在的利好,如今被热炒的电改龙头股仅仅涉及概念炒作,这只是游资惯用的伎俩。
任浩宁认为,如果电改真的将市场化进行到底,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秩序能够确立,则民企在电力行业的影响力、竞争力必然逐渐得到体现,电力投资、电站运营、输配电等各个环节未来将有更多民企的身影出现。
此外,国金证券分析,随着未来输配分开和配售分开,发电公司、配电公司和大用户将真正介入输电网络,使电网作为电力商品的载体,进入商业化运营;同时,为了理清“输配电价”,电网公司大量的辅业资产将被剥离,电网旗下的小电网公司将处在主辅分离、输配改革的过程中,区域性小电网上市公司可能更有优势获得一些优质资产。
电改未必要拆分国家电网
任浩宁分析称,电改难以推动的原因:第一,电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国家部委职能调整、国企央企兼并重组、地方政府利益调整,利益相关者太多、太复杂、推进起来较难;第二,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从改革开放至今为GDP高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若强力改革不善可能动摇经济根基;第三,电改属于深化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具有很强的攻坚性,在各产业问题集中暴发之时才会有效推进,而如今正是最佳时机。
长江证券研究称,2002年至今的“半程改革”提升了发电行业的效率,更在我国应对2003年、2004年电荒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必须承认的是,电网垄断格局所导致的行政电价体系给电力系统带来体制性缺陷,包括发电成本向电价传导不顺畅,电厂盈利大幅波动;发电企业效率差异未真正体现;电网可能截留部分社会利益等。
长江证券认为,为了解决上述缺陷,新一轮电改势在必行。而当前用电需求增速趋缓的经济背景及新领导班子上台的政治大环境,为再次电改提供了较好的窗口期。
陈哲认为,此前电改得最大阻力可能来自于国家电网,如果把国家电网拆分为几个公司,形成相应的竞争机制;或者直接划归为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取消其企业属性,电价问题,新能源发电上网、并网难等问题或将迎刃而解。
但任浩宁认为,电改并不意味着拆分国家电网,拆分也不意味着就能提升行业效率,加强对国家电网监管力度、剥离国家电网非主营业务、避免重复建设才是重点工作,国家电网应将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服务职能发挥到极致,其它环节交由其他国有或者民营电力公司运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