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衡阳贿选案教训深刻须把好入口关】在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张德江表示,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已经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这个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以为戒,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他表示,应完善代表资格审查机制,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记者吕冰)
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经调查认定,衡阳破坏选举案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调查的共有466人。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等69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
此案中,56名存在送钱拉票行为的省人大代表,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2人,占总数的57.1%;518名收受钱物的市人大代表,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83人,占总数的73.9%;76名收受钱物的大会随团工作人员,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46人,占总数的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