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岩)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林市公安局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持把专项斗争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截至6月底,榆林市公安机关共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138条,破获9类涉恶刑事案件267起,打击处理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319人。其中,刑事拘留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288人,投案自首31人,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5个,缴获枪支4把,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25万余元。
据了解,在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榆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榆林市公安局积极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重拳发力,精准打击,采取集中收网、异地用警、异地办理等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关于号召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其间,全市共张贴《通告》2万余张。
榆林市公安局还向社会公布了破获的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其中,榆阳警方侦破李某东等9人寻衅滋事案件,该团伙非法对60余辆运煤车辆实施阻挡、打砸,强行收取“环境保护费”;神木警方破获赵某香等5人敲诈勒索案件,该团伙利用“碰瓷”手段敲诈大车司机,共作案30余起,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府谷警方破获王某等4人敲诈勒索案件,该团伙租用套牌豪车“碰瓷”敲诈大车司机,作案15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横山警方打掉了以曹某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拒不执行判决、贩卖毒品、非法制造枪支等7个罪名,涉案30余起。
原标题:榆林警方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破获涉恶刑事案件26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