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12月12日报道,针对福建省南安市一名环卫工人被打一事,南安市公安局今日在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打人者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通报介绍,12月11日16时37分,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水头镇奎峰路有一名环卫工人被一名青年男子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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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水头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赶到现场,将青年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将环卫工人送至医院进行检查。
经查,当日下午16 时许,环卫工人张某英(女, 64岁)在奎峰路旁清理垃圾桶时,看到许某煌(男,23岁,某贻拳道培训机构员工)未将垃圾丢进桶内,而是直接堆放在路边,张某英便上前劝阻,期间双方发生口角,后许某煌对张某英有殴打行为。经医院检查,张某英脸部、手臂绷中淤青,经治疗后现已出院。
通报指出,许某煌殴打张某英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且其殴打对象为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许某煌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