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建不予补偿。怕就怕,当地政府“研究决定”用数千万元财政资金为个别部门、个别干部的过错“买单”,在大家还不知情的时候,这件事就悄悄“翻篇”了。
越来越多线索显示,这些违建别墅背后仍有未查明的故事:当地多个政府部门在此有家属区,别墅的住户大都是退休干部;知情人士称,当年政府鼓励大家来建别墅,“我不来,那时候区长、区委书记让我滚蛋”;别墅项目经理曾称“地方领导是靠山”……
信阳景区内违建别墅被没收,官方:政府有过错,会出数千万元补偿。视频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最近有一则新闻没有引起应有的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河南省信阳市震雷山风景区73套违建别墅面临拆除,但蹊跷的是,当地政府研究决定出资数千万元作为拆迁补偿,理由是“政府曾鼓励支持别墅的建设而存在过错”。另据新京报报道,这些别墅多为当地干部所建,现在的住户大都是退休干部,当地多个政府部门在此有家属区。
国务院2011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信阳市平桥区政府办副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这些别墅都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和建设手续,已经被认定为违建。既然如此, 当地政府准备用数千万财政经费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何在?
从别墅买家的角度来看,当地政府公告中提供的处置方案比较“人性化”,“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别墅买家的利益。而且根据媒体公开报道的信息,当地政府当年鼓励各部门来景区搞开发、建别墅,确实有错在先,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问题在于,只见当地政府用财政资金为当年的过错买单,未见有人因此被问责,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评判此事,有几个问题绕不开:当地村民都知道风景区内不能建别墅,当地政府当年为何要“鼓励支持”?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别墅、建家属区,这个决策是如何做出的?这种反常操作背后有无猫腻?如果这些别墅真是政府部门家属区、住户大都是退休干部,用数千万元财政资金作为拆迁补偿,是否有什么“特殊考虑”?
知情者称,当年政府鼓励来盖房,不支持者会被处罚,“我不来,那时候区长、区委书记让我滚蛋”。视频来源:新京报-紧急呼叫
对这些核心问题避而不谈,只想“低调”拿财政资金“摆平”,这个算盘怕是打错了。怕就怕,当地政府“研究决定”用公帑为个别部门、个别干部的过错“买单”,在大家还不知情的时候,这件事就这样悄悄“翻篇”了。截至目前,当地政府的补偿公告没有在“官宣”,这则新闻的关注度并不高,也没有更多深度报道。
巧合的是,几天前,西安户县原国土局局长曹岳礼因曾给秦岭违建别墅“开绿灯”,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在他之前,“秦岭违建别墅事件”在陕西引发了一场反腐龙卷风,已有多名省部级官员落马,1000多人被问询。
其实,当前各地对违建别墅的排查和整治,就与“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有关——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别墅项目建设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像信阳震雷山风景区违建别墅那样的项目,属于重点调查和整治的对象。当地政府部门承认“存在过错”的态度固然不错,但认错不能代替依法依纪问责。
更何况,越来越多线索显示,这些风景区违建别墅背后仍有未查明的故事:据《北京青年报》2015年报道,该别墅项目经理曾称“地方领导是靠山”;据《每日经济新闻》近日报道,当年开发商征地时曾“谎称要建养老院”;据《新京报》最新报道,知情人表示“当年干部带头支持景区建别墅,不支持者会被处罚”……媒体提到的每一条线索,都应该深入调查。
在风景区违建大片别墅,当地政府轻描淡写认个错,仅仅开个会决定拿数千万元财政资金“低调处理”,恐怕行不通。纪检监察部门,应该有所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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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11月4日《新华每日电讯》“每日一评”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易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