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百姓安,天下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法治乡村建设的要求、任务和实施要求,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鲜血液,必将推动乡村治理更加精准、有效。
法治让乡村治理更精准。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当前,部分乡村法治意识相对薄弱、乡村腐败事件时有发生、国家执法资源下沉不够等,都是乡村治理存在的现实问题,也是法治在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遇阻的关键所在。《意见》将乡村立法、执法、司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无疑是抓住了要害和本质,为乡村治理的症结和问题开了一副精准的治疗药方。
法治让乡村治理更有效。只有在法治的轨道内推进乡村治理,建设法治乡村,才能促成乡村治理善治目标的实现。法治的成败取决于制度建设是否精细,如是否符合人民的切实需要、是否符合人性的合理需求、是否体现效益的价值追求等等。乡村治理是对村民的“琐事”做出细致的安排,让村民去政府办事更舒心便捷,有勇气对腐败现象说不、对破坏生态的行为说不……将这些诉求表达予以制度化并加以保障,就是法治和善治。《意见》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了九个方面的内容,涉及乡村制度和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无疑为乡村治理、为村民的生活工作、为乡村政治民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供了一副内涵丰富且细致全面的蓝图,体现了法治的精细化,让乡村治理更有效。
法治乡村建设重在培育法治观念。为此,眼下的乡村治理,应当尤其突出法治的宣传教育,虽然《意见》本身也做出了相对细致的规划,但如何真正将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卓有成效地落实好,真正起到乡村法治意识的培育,还需要基层自治组织的切实努力,也需要在执法、司法的实践过程中同时肩负起普法的责任。
振兴乡村战略离不开建设法治乡村。根据规划,我国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法治乡村。相信未来,一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乡村图景必会徐徐展开。(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