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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被捕,香港反对派慌了

2020-04-21 08:56:57  来源: 海外网   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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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黎智英、李柱铭在内的15名香港反对派人士,因于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三次游行中,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其中5人另涉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日前被警方拘捕。

  反对派各政团随即指责特区政府“政治打压”,称此举“严重破坏法治”,并向他们的幕后老板外国势力喊话,甚至要西方大国制裁香港。

  港媒指出,香港是蜚声国际的法治之区,任何人犯法都没有免罪金牌。警方这次集中逮捕,正是严正执法的表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文汇报》评论称,“泛暴派头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警方根据调查、搜证采取拘捕行动,是依法执法。”

  这批反对派头目在去年8月、10月,多次公然违反警方禁令,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游行,这些游行对本港法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伤害,全港市民有目共睹。

  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人不论政治立场、社会地位均须守法,犯法就要面对法律的严正制裁,无人可凌驾法律之上。“警方此次搜集足够证据果断采取拘捕行动,正是维护法治、彰显本港独立执法司法的正义行动,传递的是本港严正执法司法、法治根基稳固的正能量。”

  《香港商报》引用英国知名法官丹宁勋爵的名言,“身份地位再高的人也不能凌驾法律”,回击反对派的指控。

  《大公报》评论重点回应所谓“特区政府破坏法治”的指控。“这批反对派人士虽已被捕,但是仍须交由特区法院根据《基本法》第85条独立进行审判。他们既可聘请律师,公众亦可进行旁听,最终是否罪成,则由法官视乎证据是否充分而裁定。但无论罪名成立与否,正义最终将得以伸张。”

  《星岛日报》则批评反对派政客不负责任,“一些泛民人士被捕后,振振有词说眼见很多年轻人被捕,今次轮到自己,感到骄傲,显示其对参与非法游行不感后悔。既然他们為了操弄政治不惜违法,而且愈玩愈尽,就应该甘心付出法律代价。”

  外国势力出声干预遭批

  眼前马前卒被抓,幕后黑手自然按捺不住,立即蹦出来发声。以美国为例,其国务院及驻港领事馆均发表声明,谴责反对派人士被捕。

  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甚至借机叫特朗普政府实施《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中的制裁。

  《文汇报》评论称美国此举双标。“按美国政客的逻辑,给予这些祸港黑手凌驾法律的特权,才是维护法治和自由,至于本港市民生命是否被黑暴威胁、社会秩序是否被暴恐破坏,都无关紧要,这不是双重标准又是什么?”

  美国方面有些人还称,“北京及其在香港的代表不断采取取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行动,包括未能保障香港的透明度、法治及高度自治。”

  对此,《大公报》刊文回击称,“美方的所谓谴责,不但显露其干预香港内部事务的意图,其指控更加是戾横折曲、生安白造!”

  《大公报》文中还说,反对派有人违反法例,警方作为特区政府根据《基本法》第14条设立的维持社会治安单位,自然有权予以拘捕;律政司根据《基本法》第63条的规定负责刑事诉讼工作,亦自然有权提出起诉。整个拘捕行动都是由特区政府的执法机关负责,跟所谓的“北京及其在香港的代表”,究竟又有何关系?

  《星岛日报》则以去年环保组织在英国抗议遭遇清场为例,指责西方政客双标。“在美英等西方国家,当地警方对任何人参与非法游行集会,同样会作出拘捕和检控,例如去年十月,环保组织在伦敦举行示威抗议,警方宣布禁止所有行动,结果警员大举粗暴清场,数天内拘捕了一千五百多人。对此,美英政客从未予以谴责,也没有指为‘政治打压’。”

  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驳斥美方公然为“反中乱港”分子开脱罪责,属助纣为虐、亵渎法治,美方无视事实、歪曲《中英联合声明》,再次暴露他们与“反中乱港”分子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丑恶行径,必将遭到国际社会的共同谴责。

  发言人说,香港警方对涉嫌“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者”采取行动是依法执法,外国无权干预;英国外交部发言人罔顾事实,颠倒黑白,以“和平抗议”的幌子掩盖“非法集会”实质,企图包庇纵容“反中乱港”分子,为其开脱罪责,这是完全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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