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向社会推介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仇庄村等21个首批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优秀典型案例,为遏制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和培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提供了参考借鉴,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摒弃陈规陋俗、培育健康文明新风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实现乡风文明,需要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改变行为习惯,提升道德水平,学习科学文化,包括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人心凝聚、精神振奋。如此,乡村振兴就有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换个角度说,乡村振兴不仅要让农民“住上好房子、开上好车子、过上好日子”,还需要他们主动摒弃陈规陋习,改变落后思想观念,自觉提高文化科技法律素质,不断提升精神文化水平。前一段时间,个别农村地区在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之后,出现了“精神不振”“三观错位”等现象,盲目攀比,奢侈浪费,信念目标缺失,有获得感却无幸福感。实施乡村振兴,就是要让农民既“富口袋”又“富脑袋”,提升农村群众的精气神。此次推出的首批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优秀典型案例,对各地农村培育文明乡风、推动移风易俗,提供了操作性强、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期待各地都能积极学习借鉴。
不可否认,目前各地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乡风文明建设上也存在差距,有的地方乡风文明建设现状复杂,薄弱环节较多,移风易俗的任务更加艰巨。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相关部门要积极发现、认真总结、加强宣传乡风文明建设的优秀典型案例,为稍显落后的地方提供操作性强、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同时,更要注意从群众身边发现新的优秀典型,不断总结经验规律,更好地助推乡村振兴。(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