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的出台将使得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资本市场更加便利,是中国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又一新举措。
引流更多外资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二是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允许合格投资者自主选择汇入资金币种和时机。三是大幅简化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取消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和税务备案表等材料要求,改以完税承诺函替代。四是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允许单家合格投资者委托多家境内托管人,并实施主报告人制度。五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风险及投资风险管理要求。六是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去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包括股市和债市先后纳入多个主要国际指数。纳入指数后,国际投资者对于中国资本市场配置的意愿和积极性都在提高。这项举措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对人民币国际化、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等都将发挥积极作用。”民生银行(港股01988)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称,此次落实取消QFII和RQFII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有利于引导更多外资流入中国资本市场,包括股市和债市。
另外,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表示,考虑到当前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展企业融资渠道的关键阶段,扩大金融开放让更多的国际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建设,有利于价格发现,增强价值投资,促进资本市场规则和制度建设。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进一步对外开放过程中,仍需处理好金融开放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规定》明确,人民银行、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温彬认为,外汇管理还是要坚持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相结合的管理框架,确保资本项目开放在平稳有序的状态下,保持总体平稳态势。
李建军表示,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防控风险的要求更高。特别是跨境资金的流动容易受到全球金融市场大环境影响,不易控制。在开放过程中,要全面提升全球化视野和国际风险应对能力,密切关注全球经济发展最新趋势,充分考虑并预见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的复杂性,全面提升主动管理风险的能力,不断强化底线思维,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实时动态地监管线上与线下、国际与国内的资金流向和流量。
李建军建议,建立健全贯穿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处置的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争取实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