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多地暴发强对流天气,导致部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广泛关注。实际上,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啥开展这次普查?普查有何作用?如何开展普查?在5月18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方面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为啥普查: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国光介绍,普查的主要目标包括:
一要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全面获取全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六大类22种灾害致灾信息,以及人口、经济、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掌握历史灾害信息,查明区域综合减灾能力。
二要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提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三要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分区域、分类型的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
“这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郑国光说,此次普查中,国家层面有17个部门参与,全国所有省、市、县都参与。
有何作用:提高灾害防治能力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何具体作用,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以气象灾害风险普查为例。中国气象局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志华说:“在未来,我们不仅可以告诉大家明天的天气怎么样,还可以告诉大家这样的天气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在哪些地方致灾的风险大,推动灾害性天气预报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转变。”
王志华还表示,另一方面,通过普查形成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可以指导全社会科学设定各个区域基础设施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更有利于推进韧性城市、韧性乡村的建设,从根本上提高抵御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
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司长于海峰说,与以往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相比,本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进一步突出“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工作理念,重在关注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风险调查和评估。
如何普查: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
郑国光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分为普查前期准备、试点“大会战”、全国试点、全面展开等阶段。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普查的全国试点主体工作已经完成,普查工作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
郑国光说,今年年底要完成全国范围内的调查任务和122个试点县的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明年上半年,地方的普查任务要基本完成。明年下半年,在国家层面开展分区域、分类型综合性的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形成全国尺度和跨省尺度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一整套成果,使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区划等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做到及时动态更新,持续发挥普查成果的应用价值。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对此,应急管理部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司长陈胜表示,国务院普查办为保障普查数据质量,加强了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分级负责、执纪问责等四方面的工作。他说:“各级普查机构将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通报曝光,坚决杜绝人为干预普查工作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