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1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近日,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矿山工程外包和挂靠行为集中清理整顿的通知》,决定从7月起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矿山工程外包和挂靠行为集中清理整顿,对存在违法违规外包、挂靠情形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
山西省政府安委办明确了矿山工程外包、挂靠行为认定标准,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违规外包:
建设项目承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井工生产煤矿将井下采掘作业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井筒及井下新水平延深的井底车场、主运输、主通风、主排水、主要机电硐室开拓工程除外)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以及转包井下新水平延深开拓工程的;
煤矿在工作面安装、撤除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工程外包中,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方不履行协议、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
托管煤矿未按照《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整体托管的;托管煤矿承托方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以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具备托管能力的;
托管煤矿委托方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的;
托管煤矿承托方上级公司未按规定将托管煤矿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未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存在包而不管情形的;
托管煤矿委托方不顾生产实际设置高额利润指标,在承包合同中设置诱导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条款,转嫁经营风险,致使承包方违规组织生产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外包行为。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行为:
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煤矿建设工程的;
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山西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全省矿山企业要立即组织对本企业所属矿山工程外包和挂靠行为进行自查,存在违法违规外包、挂靠行为的要立即停产停建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逐矿认定、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依法依规查处矿山企业工程违法违规外包、挂靠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外包、挂靠情形之一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并明确监督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整改到位。全省每座矿山都要逐矿填报矿山工程外包和挂靠行为集中清理整顿认定表。凡发现市县检查不严格、整治不彻底,整治工作走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总台记者 贺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