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通报,9月11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0例,均在福建,其中莆田市19例、泉州市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福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例,均在福建,其中莆田市17例、泉州市1例。
9月12日,福建省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
一、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
二、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台球厅、歌厅、酒吧、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
三、在莆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莆田市内已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莆田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