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王立彬)随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实现对主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覆盖。
就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举行专题集体采访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室主任张永志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这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一项新职责。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综合报告同时,先后听取和审议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了四类主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覆盖。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在接受采访时说,专项报告系统总结了自然资源管理近年来的进展和成效,同时对资源约束趋紧和利用粗放并存、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还不健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反映。通过加强人大监督,一方面将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迈上新台阶,有利于进一步夯实摸清“家底”;另一方面有利于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