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报》等台媒19日报道,台法务部门日前废止台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前检察官陈玉珍等24人的律师证书,并于17日正式发函通知相关单位,报道说这是因应新修正的“律师法”规定。
台媒报道截图
据报道,台湾地区新修正的“律师法”于2020年1月15日施行,明定律师于2019年12月13日修正的条文施行前,有“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确定”,且罪名、情节损害律师信誉者,法务部门应于修正施行后2年内废止证书。法务部门17日发函各级法院、行政机关和律师公会,11月18日已废除陈水扁等24人律师证书。
报道提到,名单中较知名的包括被称为“史上最贪女检”的台湾“高检署”前检察官陈玉珍,其长年护航、包庇电玩业者,收贿2300万(新台币),被判刑12年;新竹地检署前检察官詹昭书,涉向温泉及污泥厂业者索贿,判刑10年。
陈水扁资料图(图片来源:台湾“ETtoday新闻云”)
高雄地检署前检察官井树华涉贪逃亡;高雄地检署前检察官吴杰人逼奸应召女,被判刑7年;台湾“高等法院”前法官陈荣和、蔡光治收受前“立委”何智辉贿款,各判18及20年徒刑。
报道称,为杜绝重大犯罪者(如贪渎司法官)转任律师,修正后的“律师法”规定,曾任法官、检察官而依“法官法”免除职务,不得再任用为公务员或依法官法受撤职处分者,不得发给律师证书;已转任律师者,得于2年内废止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