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280万元,还款1000万元后,至今累积成本金和利息8000多万元的惊人债务,河南新密刘长松的2亿8千万矿产遭到谜一样“合法”侵吞!
放贷者利用各种手段强行胁迫借款人写借据、借款人还借款后谎称借据在第三方抵押、全部还清本息一定归还借据,利用还过款的借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让借款人重复还款等各种手段侵吞当事人2亿8千万元资产股份。河南禹州新岭煤业有限公司投资人刘长松及其女儿刘晓丽所持有的新岭煤业有限公司股份被侵吞一空,刘长松付诸几十年的心血投资2亿8千万元的煤业资产也付之东流。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刘长松出具借条1500万元,实际得到的只有1280万元,自己通过银行转帐已还款1000万元。分7次转帐凭证提交法庭,却得不到法院的采信。法院依然判决刘长松还款2059.886万元本息。执行阶段,把刘长松所持有的技改后的总投资达2.8亿多元的新岭煤业有限公司40.52%股份被法院评估后,以2390万元的价格判令给辛海辰。刘长松的女儿为了不让其父亲多年的心血付之东流,筹资2200万元并承担对方1700万元的债务,为父亲赎回股份。在此过程中,辛海辰又以自己在法院花了500多万为由,让刘长松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再付1500万元,并为达到非法债权的确认,让刘晓丽担保,否则不予过户股权。至此,辛海辰再次以合法形式非法的手段达到了第二次拍卖股权的目的。这样的“合法”侵吞事件竟然真实发生在河南省新密市!
2008年2月,刘长松通过朋友牵线,出资8600万元资金购买了许昌禹州市神垕镇的原阳岭煤矿。后陆续投资技改等各项费用达2亿8千万元。2009年9月,经人介绍,新密人秦海洲以承包工程进入煤矿。当时,由于煤矿技改存在资金缺口,工程承包人秦海洲主动找刘长松说他认识一个叫辛海辰的很有钱,他可以让辛海辰借钱给煤矿。据刘长松回忆:当时他并不认识辛海辰,为了煤矿技改按时完成。刘长松分两次借了辛海辰1500万元,分两次出具了1500万元的借款凭据。刘长松的煤矿实际得到辛海辰资金只有1280万元,而且协议上约定的月息三分也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2009年9月原阳岭煤矿因政策原因停工停产,在煤矿停产期间辛海辰多次要求刘长松偿还本息。刘长松按照和辛海辰的口头约定,于2010年8月至2012年3月分7次向辛海辰转帐1000万元本金。转款后刘长松多次问辛海辰要借款手续和还款收据,辛海辰都以不在家在外地推辞,还说借款条在债权人杜国富处抵押,等拿借据再还给刘长松本人。万万没有料到:没过多久,辛海辰向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长松再次偿还150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更没想到的是:法院支持了辛海辰的诉讼请求,判令刘长松偿还辛海辰借款1300万元及利息456.06万元。自此,刘长松陷入巨额的欠款漩涡不能自拔。
据受害人刘长松反映:法院判决后的几年时间里,辛海辰一边明里给他打官司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一边暗里操控秦海洲和他的儿子辛亚萌等以要账为由不断地骚扰他、伤害他本人。2015年秦海洲等强行开走刘长松的一辆奥迪A6轿车,至今没有归还。还多次以不算账先转款为由强迫刘长松给他转款587万元。甚至限制他的自由、胁迫他非本人意愿地再次出具160万元的借据,最终还是以合法诉讼非法手段坐实了这莫须有160万元,还加上利息。
2019年2月国家下达不关闭煤矿的指令后,辛海辰迫不及待的到郑州中院申请执行。辛海辰又使用各种手段,不交保证金,不实际评估,拍卖刘长松持有的40.52%股权。一个月的时间里,在没有交任何保证金的情况下,法院的一纸裁定,40.52%的股权直接落到了辛海辰名下。
2020年5月,远远没有达到占有目的的辛海辰又把刘长松的女儿刘晓丽告上法庭,目的是达到二次执行煤矿股权。辛海辰故技重施,再次利用各种手段,法院判令刘晓丽与投资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也即出资3900万元回转到刘晓丽名下的河南平禹新岭煤矿40.52%的股份将再遭拍卖!
在法治的社会,新密刘长松及其女儿刘晓丽的遭遇让人感受到高利贷的可怕,这其中有没有恶意诉讼?每一次的裁决是不是都公平公正,我们不得而知。法律维护公平正义。党和政府也致力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法治中国,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法制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我们坚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刘长松及其女儿刘晓丽权益遭无情侵吞的事实能否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