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原总队长王文生被开除党籍、公职。此前,其已因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通报指出,王文生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临退放纵,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严重破坏福建消防救援队伍政治生态,严重抹黑消防救援队伍社会形象。
王文生 资料图
王文生出生于1964年9月,湖南耒阳人,早年一直在湖南消防系统工作,曾任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副师职)、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副师职)。
2015年3月,他离开湖南,调任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正师职),转隶后为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2021年9月落马。
2018年,根据中央改革部署,公安消防部队集体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隶后的消防救援队旗为红色与蓝色,制服为“火焰蓝”,被网友亲切地称为“蓝朋友”。
双开通报显示,王文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涉案款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操办女儿婚宴之机敛财,长期无偿占用下属车辆;
组织原则缺失,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
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违规干预下属单位执法工作;
临退放纵,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在恋亲济亲中弃守纪法底线,将组织赋予的消防装备采购、建审验收、监督执法等权力当做攫取巨额利益的工具,罔顾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通报认定,王文生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和队伍转制后依然故我、顶风违纪违法,严重破坏福建消防救援队伍政治生态,严重抹黑消防救援队伍社会形象,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王文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取消其高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最高检发布消息,王文生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王文生利用担任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在担任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期间,王文生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