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沭阳县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沭阳县周集片区城管中队以疫情防控为由,向周集片区部分商铺、超市收取了每户1000元—2000元保证金,增加商户经营负担。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江苏省政府核查办理。
江苏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宿迁市政府调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22年11月22日,沭阳县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负责人潘某未经塘沟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私自安排城管队员杨某向塘沟镇周集片区部分商铺、超市收取每户1000元-2000元不等的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并与商户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要求商户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五条承诺,违反承诺将没收保证金。据统计,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共与6家商户签订承诺书,收取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1.1万元。核查组认为,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层层加码,在没有相关收费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违规向商户收取所谓“疫情防控保证金”,属于乱收费行为。相关人员收取保证金未出具正式发票,且由个人保管,未上缴财政,违反了廉洁纪律。
经督促,塘沟镇周集片区城管中队日前已向相关商户退还1.1万元“疫情防控保证金”。沭阳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立案调查,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