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川路桥集团)发布公告称,今日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良春及副总经理张建明的家属处获悉,陈良春、张建明在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中,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灾害救援现场 图源:新华社
今年8月21日,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发生山洪灾害,造成4人遇难,48人失联。调查发现,蜀道集团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9月1日,四川省委决定,蜀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勇同志停职检查,配合调查。同时,成立省政府进驻蜀道集团工作组,开展相关督导工作。
四川路桥集团是蜀道投资集团的控股子企业,而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正是由四川路桥集团承建。
公开资料显示,陈良春出生于1973年9月,历任四川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公司基础分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路一分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2022年6月任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建明出生于1975年9月,历任四川路桥集团公路二分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公路二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四川路桥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
今年8月21日凌晨5时左右,金阳县受短时强降雨影响暴发山洪,位于金阳县境内芦稿林河下游的蜀道集团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民工驻地板房被冲毁,造成人员遇难和失联。
灾害发生前,防汛应急等相关部门对该标段项目进行多次预警和调度,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等均确认反馈,但并未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人员避险转移。
随着搜救和核实工作的不断深入,发现项目施工企业上报失联人数存在疑问。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项目工地内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险,4人遇难、48人失联。
调查取证已发现,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办。
8月30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凉山州金阳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副省长胡云说:“这次洪灾造成人员遇难和失联,惨痛教训刻骨铭心、令人警醒。尤其让我们非常痛心和愤怒的是,施工企业项目部接到预警后未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并在事后谎报失联人数。对此,我们将实事求是,全面彻查,对有关负责人依法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