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一家医院被举报“勾结多地中介团伙贩卖出生医学证明”,引发社会关注。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
据新华社报道,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有关负责人11月8日向记者介绍,从11月6日晚上开始,公安部门就已介入开展工作,已阶段性完成相关资料查控、人员控制等工作,目前重点是围绕举报线索逐条开展调查取证核实工作,现正紧锣密鼓进行。为提高侦查效率,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多警种的专案组,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包括涉事医院院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内的7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的办案民警表示,目前专案组正以举报线索为切入点,加快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新的线索、新的犯罪,绝不会放过,一定彻查,绝不姑息。
涉事医院妇产科已停业整顿
11月6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网名)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他经过一年多的暗访发现,襄阳健桥医院院长叶某某勾结多地中介团伙,利用社交平台公开发布办理出生证信息,物色客户,贩卖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本。据上官正义了解,这些贩卖出去的出生医学证明“真实可查”,有的是给被拐卖的孩子,有的是给代孕的孩子,有的是给弃婴。
11月7日,记者来到涉事医院——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的襄阳健桥医院。走进大厅,记者看到医院在正常运转,显眼位置挂着一面面锦旗。查看楼层指示牌,除了医院各科室外,大楼内还有一家月子中心。
图为11月7日拍摄的襄阳健桥医院一楼大厅。新华社记者 侯文坤 摄
记者采访了解到,涉事的襄阳健桥医院前身为襄阳102医院,2011年该院改制成为一家民营医院,2017年更为现名。2020年,襄阳健桥医院(东区)正式启用。医院大门口的简介显示,襄阳健桥医院(东区)是襄阳市一家以母婴护理为特色的医养结合医院,提供孕期检查、产前诊断、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分娩、坐月子、宝宝护理、早教等一体化服务。
记者8日从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目前襄阳健桥医院妇产科已停业整顿,该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权限已被停掉。同时,已安排专业团队对涉事医院相关孕产妇会诊照料,全力保障在院孕产妇健康安全。截至目前,记者在网上搜索涉事医院发现,已无法找到其官网链接。
图为11月7日拍摄的襄阳健桥医院内部环境。新华社记者 侯文坤 摄
记者在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访了解到,襄阳健桥医院一直以来医患纠纷不断,卫健部门对其处罚的频次也比较高,但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方面,并未涉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问题。
襄阳卫健委通报:工作专班进驻涉事医院
11月7日下午,襄阳市卫健委针对媒体反映的“襄阳健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贩卖婴儿”问题作出情况通报。
该通报称,11月6日晚,工作专班进驻涉事医院,连夜询问了相关人员,并封存了相关资料作进一步核查。
目前,涉事医院妇产科已停业整顿,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医院院长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接受调查。工作专班已约见举报者获取了相关材料。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湖北省襄阳市卫健委党组书记赵旭称,卫健执法人员在民警之前赶到医院,封存了涉事科室门口的监控视频,调取了多台电脑中储存的记录。随后,民警赶来,双方一同展开调查。6日晚,叶某某就被公安带走。
襄阳市多名医疗系统人士告诉记者,叶某某在该市医疗系统“口碑不好”,破坏了医疗秩序,多家医院工作人员曾联合起来向主管部门反映该院问题。
那么,“医院伪造、出售出生证明,个人购买出生证明”的行为可能受到怎样的处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医学出生证明属于国家文书,伪造、倒卖、购买出生证明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医院的工作人员在明知购买者是为了掩盖拐卖儿童或非法领养的犯罪行为,仍擅自伪造并出售医学出生证明的,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的帮助犯,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付建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填补漏洞扎牢出生证明发放登记“关口”
早在2009年,卫生部门就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化管理,签发机构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严格签发流程。2020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召开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格签发管理,保障制度落实。相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加强教育培训,时刻警钟长鸣。
“贩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可以给被拐人口洗白身份。”一位长期从事“打拐”工作的基层民警告诉记者,在侦办拐卖人口案件时,DNA对比结果、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信息构成基本的证据链条,如果被拐人口办理了合法的出生医学证明,就能进而合法办理户口;仅凭DNA对比结果很难形成充足证据,会给案件侦办带来严重挑战。
对此,有受访者表示,必须填补漏洞,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尽快扎牢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登记“关口”。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新华社、微信公众号“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