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田军被开除党籍。
今年端午小长假第一天,田军被查。“上官河”注意到,田军曾是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的下属。此外,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显示,田军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同时,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也同步立案侦查。
田军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开履历显示,田军,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湖北五峰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侦察专业毕业,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田军曾任宜昌市猇亭区公安分局局长,当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二级调研员,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2021年11月起,任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通报显示,田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报销专案工作经费;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徇私情私利,任性用权,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帮助有罪的人逃避刑事责任追究,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今年6月22日,湖北省纪委监委、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田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
既往案件发布中,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时,省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的案件并不常见。“上官河”注意到,《检察日报》曾于2020年11月发布题为《留置人员立案后如何采取强制措施》的文章指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部分职务犯罪“可以”行使侦查权,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14种犯罪,人民检察院发现的可以立案侦查,监察委发现的也可以立案侦查,形成两机构并行调查、侦查的机制,实践中还可能并案调查、侦查。如果是并行调查、侦查,一个机构已经采取措施,那么另一机构不必采取。监察委已经采取留置措施,检察机关立案后,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与监察委协商,在留置场所进行讯问。如果监察委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自侦尚未终结,可以采取相关强制措施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合并起诉。
田军曾是邓恢林的下属
“上官河”注意到,田军曾是邓恢林的下属。
2020年6月,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落马。公开履历显示,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长期在湖北任职的邓恢林,2010年10月起任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1年12月起任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正厅长级)。
2021年1月4日,邓恢林被“双开”。邓恢林被指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去年9月21日,邓恢林一审获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