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江苏省南通市发布《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通告称,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发布后,迅速引发舆论争议,通告是否存在“一刀切”的嫌疑?冥币纸钱到底算不算是封建迷信?一起来看↓
多地曾出台相关政策
记者搜索发现,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多地出台推进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相关政策。
《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指出,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摆放、焚烧冥币和纸人、纸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者从事扮巫婆、神汉等封建迷信活动。
《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亦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纸钱、纸扎等殡葬用品。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第七条也提到,禁止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可以并处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阴币、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禁售冥纸、冥币是否有法可依?
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禁售冥币冥纸,在不违反上位法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制定部门规章,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人民群众的看法,保证规则的实施能够最大限度符合群众期待。
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而何为“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该法并未解释说明。
“纸钱冥币”是否属于封建迷信用品?对此,民俗学家赵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封建迷信”涉及到如何定性,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不能随意下结论。赵书认为,售卖殡葬用品是否归结为“封建迷信”,要看性质。“比如售卖过程中有骗钱行为,那可能就涉及迷信。”此外,赵书认为,各地对殡葬用品也有不同要求,实际也要考虑当地情况。
关于是否需要禁止售卖,赵书认为要建立在一定前提之上。“从安全防火的角度来说,需要禁止。”但在推行绿色祭扫的过程中,赵书强调,习惯改变需要时间,对于传统祭祀的改变不应硬来。
民政部中国殡葬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殡葬问题研究专家王国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应当对祭祀行为进行相应的管理,但管理不意味着“一刀切”。祭扫是民间行为和文化,有历史沉淀,老百姓需要一种寄托哀思的表达仪式,不可完全杜绝烧纸钱的行为,不可忽视百姓对祭拜先祖的需求。
“我们倡导低碳祭祀,用更环保的形式祭祀。”王国华说,为环保与减少火灾隐患,应提倡低碳祭祀,并要求各地区加强管理,但并不意味着,各地都该一禁了之。
“很多风俗的改变要经过时间沉淀”
对于禁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一事,不同专家和学者亦持有不同观点。
南昌大学法学院的胡可老师对制定此类行政规章,包括设置处罚依据的合法性持忧虑态度。他认为这些规章不符合民俗,同时缺乏法理依据,是一种简单化的行政措施。
他表示,清明祭祖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文化一个重要的底蕴。
胡可认为“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这一概念的界定就存在问题,“祭祖是几千年以来传承下来的文化,并不是近几年来才有的新事物,包括烧纸钱,放鞭炮,烧香等等。这些祭品,象征着后人对祖先的哀思,代表着希望祖先保佑子孙后代这样美好的祝愿,并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能简单认为它是封建迷信的东西。”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熊威主攻民俗学方向,他表示,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这类规章肯定是推行文明祭祖、移风易俗进程的组成部分。其关键是考虑因地制宜,既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要考虑不同文化、不同人群的需求。比如,在城市里面,可能很多人会选择鲜花祭祖这样环保一些的方式,而农村里面可能会选择偏向传统的祭祀方式。
熊威认为民俗文化一直在演变,但清明节核心始终是追思祖先,形式本来就是多样化的,没必要非得统一,大家应该彼此尊重以寻求最优解。
此外,他肯定了文明祭祖将是未来的主流趋势,“不过需要承认民间社会有自身的延续性,很多风俗的改变需要经过时间的沉淀。”
讲法规
也要看传统习俗
在清明节扫墓祭祖,这是我们中国人自古以来追思缅怀祖先的方式。在人们日常观念里,焚烧冥纸只是祭扫中的一个环节,跟献上鲜花之类表达感念的行为是一样的,谈不上是封建迷信。
有关部门可以倡导人们通过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绿色环保的方式祭奠先人,但不该以“封建迷信”为由简单粗暴禁止人们焚烧冥纸,甚至处罚制造、销售冥纸的商户。
这样的管理是机械式、不切实际、缺乏人情味的,应该慎重对待。城市管理是系统工程,要讲法规,也要看传统习俗、世情世理,不能为方便管理而顾此失彼,更不可“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