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8月15日,河南洛阳环卫工人罢工,通过封堵洛阳伊滨区开拓桥的方式追讨欠发的几个月薪资。
环卫工人为了讨取可怜的薪酬,今年已经发生了多起罢工事件,欠薪3个多月,如果不是因为被逼无奈,想必洛阳的环卫工人也不会采取这样的过激行为,或许前期他们已经通过多次讨要而无结果的无奈之举吧。
环卫工人的薪酬,已经非常低了,洛阳环卫工人薪酬2100元/月,提出生活费用不知道是否还能生得起病呢?就是在省吃俭用估计一年也存不下几千块钱吧。转眼就到了开学季,好多家庭的孩子也许还正等着这微薄的薪水去缴纳高昂的学费吧!有的说不定还在为求学的路费而早起晚归呢!这拖欠的三四个月的工资,也可能就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从这点来说,过激的一些行为也就可以理解了,换做是我们本人,说不定也会这样的。
这个时候我们来讨论罢工、堵桥这事情本身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但是,对这样事情的发生,无论你是政府主管部门、是环卫企业还是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还是应该需要深思的,不是吗?深思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深思我们到底该怎么做?
从政府主管部门角度来说,首先是监管失职,以为外包出去了,就可以甩手不管了。这本质上就是一种不作为的行为。从项目招标开始,我们就应该要全面考虑后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要有应对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机制。政府暂时缺钱,你就要选择能保证正常运营能力和保障环卫工人工资能力的企业。不要回避自己的困难,亮明底牌,让企业选择和承诺最基本的要求,比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样。或者是将工资从服务费里面独立出来,首先保证环卫工人的工资,然后再考虑企业的利润。
国家严令的“三保底线”,或许在你们的眼里就是一句空话。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是采购有能力、有实力服务好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而不是利益输送者,或者韭菜切割机。
当一个项目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的有关部门是否应该以此为切入口,倒查追踪,查是否有贪腐、是否有渎职失职、是不有躺平不作为的懒政、堕政行为。
再从环卫企业来说,可能你会说,服务费没有回收回来,没有钱支付工人工资。这也许是实情,但并不是借口和理由。从法理角度来说,服务费收不回来和支付环卫工人工资没有丝毫关系。劳动法规定很明确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延和扣发员工工资,拖了几个月工人们没把你公司拆了你就应该感恩环卫工人了。
另外出现这情况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企业,企业在承接项目的时候没有全面考虑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下自身的承受能力,眼里只看到利润没有预估到风险,还有就是对自身和政府的盲目自信导致。其实在这方面,本人已经发过多篇文章阐述过这方面的隐患,但是又有多少人认真对待过呢?说白了就是自己在找死,没有人逼着你走这独木桥的。
最后,再从我们环卫工人来说,实话说,还是我们的环卫工人太善良了,大部分人都是能抗的都默默的忍受,久了也就被有些人认为好欺负了。其实不是,逼急了兔子还会咬人呢,更何况还需要养家糊口的人呢。
但是,环卫工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要是要依法依规,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比如洛阳环卫工人堵桥这样的行为,就有点过激了。或许你会说找了公司、找了政府都没有用,更有胜者还被威胁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所有环卫工人自己给自己放一个星期的假,看看是否会有效果呢。
总之,通过洛阳环卫工人罢工、堵桥这样的事情,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环卫公司,又或是环卫工人,我们都该回回头,看看自己的身后,影子是否还在,影子是否还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