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月30日,世卫组织在其官网上宣布,新冠疫情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世卫组织紧急委员会于当地时间1月27日召开第14次会议,讨论新冠疫情是否继续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0日公布的决定显示:谭德塞遵循了委员会的建议,确认新冠疫情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世卫组织在声明中称,谭德塞总干事认可紧急委员会的观点,即新冠疫情大流行正处于一个转折点。他对委员会在谨慎过渡以减轻潜在负面影响的建议表示赞赏。
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随后鉴于其扩散程度和严重性令人震惊,同年3月11日,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已经构成“全球性大流行”。
此后每隔几个月,该突发事件委员会都会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新冠大流行是否符合称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标准。
根据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国际卫生条例》,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符合三个标准:严重、突发、异常或意外;它有可能跨越国界传播;它可能需要协调一致的国际反应。
在去年12月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谭德塞曾表示,希望2023年能够宣布“新冠大流行不再是一个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