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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美化侵华日军,是谁给它的胆子?

2023-06-19 11:08:13  来源: 侠客栈公众号   作者:闻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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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5条明确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危害较轻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要予以治安处罚。而严重的,就构成犯罪了,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我们今天来看一个微博用户美化侵华日军的行为,究竟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还是构成犯罪。

  该微博账户名为了“史真香911”,有粉丝15.7万,IP显示为安徽。

  “史真香911”可真有意思,不就是“屎真香”么!能以这样的字为网络名字的,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大家特别要记着,这个账户自称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

  前天,这个账户在微博上发文美化日本军方发动的侵华战争。该账户以一张所谓的侵华日军在杭州岳飞墓前合影为由,声称日军对岳飞崇敬和尊重,扬言“在当时,日本军队奉行着武士道的信念,将勇气、忠诚和报国精神视为至高无上的美德。”

  最后这账户就得出一个结论:历史并非单一的视角和定论,其中存在着复杂的交错和多元的观点。虽然我们无法否认日本军队入侵给中国带来的苦难,但也有一些细节和情境让我们对历史多一份思考和探索。

  很显然,这个帐户就是在用一张侵华日军在杭州岳飞墓前的合影当所谓的证据,对侵华日本进行美化。

  先不说这个账号挑衅全国人民、践踏民族伤痕的事儿,就说说他如此美化侵略,究竟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

  无论违法还是犯罪,都千万不能放过它!都一定要对它亮出法律之剑。

  特别如果这个账户真的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的话,就更应当从严追究了!

  你说呢?

  对精日特别是日杂,我们不能存有任何的同情与怜悯,必须发现一个就消除一个,确保国家安全。

  刚才,之个账号已经将其美化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的帖子,删掉了!可惜,网络是有记忆的。

  公然美化侵华日军,是谁给它的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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