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舆论在炒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售房的问题。
预售制、和按建筑面积卖,都是香港黄瓜商人——李嘉诚教的吧?
实际上,关于房产面积计价,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就连公摊概念的发源地——香港,也早已取消公摊。
中国大陆的有些地产专家和大聪明说:卖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一样,羊毛出在羊身上。单价贵了,都一样。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一样,为什么不能明明白白的卖使用面积?又有大聪明说,卖使用面积就没有小区环境了,物业管理水平就下降了。
那么请问,这个世界上哪个国家因为卖使用面积导致物业管理水平下降了?
哪个国家,因为卖使用面积,社区环境不堪入目了?买140平米,得房100出头。买100平米,使用面积60多。
合理吗?
为何公摊一直遭百姓诟病呢?
公摊面积,堪称一笔 “糊涂账”。购房者根本难以明晰自身究竟分摊了多少面积。
有人认为按外墙面积计算,有人觉得电梯楼道应计入,甚至小区保安室、物业办公室、绿化带等区域都可能纳入公摊范畴。
例如,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与一套300平方米的房屋相邻,二者各自公摊比例究竟如何,没人能够精准算出。
长期以来,房产交易是按套定价销售,开发商一言堂,购房者只能被动接受。
不仅如此,物业费、取暖费以及各类税费,都依据公摊面积收取。
这合理吗?
从来都有的,便一定是对的吗?
据说,公摊面积起源于香港,最开始全世界买房子都是整栋楼一起卖,一个人买一栋楼自然没有公摊之说。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够买得起一栋楼呢?即使大富豪也不会随便买楼,所以那时卖楼做房地产是非常难的生意。
于是有个香港地产商首创了把楼房拆开销售,一层一层地卖。比如一栋楼10层卖给10个人,在律师的帮助下,注册时由购买了一栋楼的10个人共同签订了共有产权,规避了法律问题。
这方法很快被香港其他地产商学了过去,因为一层楼也非常大,很多人依然买不起,于是地产商们又把每层分成若干个单元小公寓,把一栋楼拆成一个一个房间来卖。
但是这种方法也随即出现了问题,每一层楼都有公用区域,而每一层楼房间大小户型都不相同,但是享受的公共区域却是一样的。而每个房间每种户型占用的面积都不一样,没有办法均分,很容易在各种成本上面产生纠纷和矛盾。
于是,一个香港地产商(李嘉诚)就想到一个办法,按照“公共契约”的模式,把一栋楼的产权以建筑面积的方式根据户型面积的不同平均分配到每一户,所以购房者买到的是建筑面积,而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
这就是公摊面积的起源,在1995年公摊面积又由香港引入内地,很快公摊面积在内地被发扬光大。
现在香港自己都改了。
大陆没道理不改。
却居然还有购房者反对,脑子怎么长的?是自以为比其他人聪明?很多明明对自己有利的事,为什么很多人总要站在对方的角度为对方辩解呢?
被人卖了,还要帮人数钱,还要反过来替地产商说话。
这些反对按实际使用面积售房的聪明人啊,可真聪明。
他的认知,配得上他的苦难。
得多吃点苦,如果不够,不妨继续多吃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