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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观

2014-09-14 10:55:46  来源: 刘仰博客   作者:刘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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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教师节,到曲阜参加活动,主题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多年前来过济宁,曲阜的孔子故里、邹城的孟子故里都曾参观游览过。这次虽然只在曲阜,但感觉仿佛是第一次来,有很多新感受。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在全球日益受到重视。在当今中国,随着国家领导人的重视,中国传统文化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目标中发挥作用,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已不用多重复,更加需要的是如何落实。我从三个方面说一下本人对此的认识。

 

  首先,需要加强理论研究。

  《易经》有言:“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简单说,道就是道理,器就是具体形态。两者的关系中,道属于更高的层次。因此,要让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更重要德作用,“道”的问题非常重要。要认清这个道,就必须先解决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例如西方很多著名的学者都将中国的儒学称为“儒教”,有些中国人也接受了这个观点。前几年我去河北正定的文庙参加祭孔活动,发现当地组建了“儒教研究会”。我问:中国人从来都认为“学”的地位比“教”要高,连佛教进入中国后,都愿意称自己为“佛学”,儒学为何自降身份称为“儒教”?与当地领导简单交流后,发现双方都无法在短时间里说服对方,那次我还不巧严重感冒,也就懒得再多说。今天把我当时没说的意思简单说一点。

  欧洲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后,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原则,这个原则在新兴的美国用“宪法”得以明确,成为现代文明国家的基本原则、普遍原则。西方人总是有一种倾向,即,将现代社会文明原则的首创都看成是西方人的专利。但事实上,中国是全世界第一个确立和奉行“政教分离”原则的国家。因此,为了不让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文明中抢了头功,为了避免西方的政治教科书不得不承认“政教分离”原则是向中国古人学习的成果,于是,一些西方学者就一定要把中国的儒学定义为“儒教”,由此证明中国2000多年间一直是政教合一的国家,从而论证是西方人确立了现代文明“政教分离”的普世原则,由此否定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人类、对于现代文明的贡献。

  中国把儒学视为“儒教”很晚才发生。清朝灭亡后,中国有一段时间欲行“君主立宪”,其中,“孔教入宪”是当时较有市场的观点,比较著名的是康有为,试图将儒学变成“儒教”、“孔教”或“礼教”,并设立为“国教”。这一主张在袁世凯复辟、张勋复辟过程中都出现并一定程度上体现,只是都不长命。“五四运动”的批判对象之一便是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人的这个构想,因此物极必反、矫枉过正地提出“打倒孔家店”。虽然我认为这个口号过激了,但并不等于把儒学变成“儒教”就是正确的。后来,伪满洲国建立,也将“孔教”视为“国教”。如果我们今天还提倡“儒教”,那么,我们该怎样面对与之针锋相对的陈独秀等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

  然而,否定儒学为“儒教”,并不等于否定儒学的价值,儒家思想的确有它强大的合理性,所以才会在今天也依然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只是在理论上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儒学为何不是宗教?“政教合一”的弊端究竟在那里?中国古人首先奉行的“政教分离”原则为何会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普遍原则?儒学与其他任何宗教相比较,其优越性究竟何在?当然,这只是在用中国传统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我们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之一,还有其他一些理论问题也亟需深入研究和解决。中国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刘少奇曾著有《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其中借鉴了不少儒家的观点。那么,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与毛泽东思想是怎样的关系?再进一步说,当我们要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思潮,那么,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又是怎样的关系?与中国共产党的思想理论体系又是怎样的关系?这都是必须开展的理论研究。不仅如此,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即平等、自由、民主等概念是怎样的关系,同样是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课题。我们不可能把中国传统文化当成一套自我封闭的话语体系,只在自己的地盘上自说自话、自言自语。这些理论问题不解决,用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资源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努力,很可能会流于表面。

 

  其次,要发挥中国传统文化的现实功能。

  中国传统文化并不只是儒学,由于这次是到曲阜的孔子故里,因此,这部分内容主要针对儒家思想。我完全能够理解强调儒学是“儒教”的某些中国人的背后思考。这种思考在今天已经显示出了现实针对性,体现出他们当年的深谋远虑或者说深层的担忧。当今中国有一种论调,认为中国人缺乏道德,这种论调进一步参照西方社会的现实,指出中国社会的道德滑坡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中国人没有宗教。这种论调的滑稽在于,一方面西方人说儒学是儒教,以否定中国最早实行“政教分离”;另一方面又对比西方宗教的现实说中国没有宗教,所以中国人缺乏道德。事实上,对于中国传统的很多方面,西方理论经常这样自相矛盾。这种理论在今天的中国出现,其根本目的之一是以信仰自由的名义,在中国大力推广西方宗教。公开的宗教组织、地下教会如今在中国发展迅速。有媒体曾经报道,当今中国各类基督教徒已达7000万,大有追上中共党员数量的趋势。不管这个数字的真实性究竟如何,各种外国宗教势力在当今中国的快速发展,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所以我才说,当年提出“孔教”概念的某些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确有相当准确的预见性。但在我看来,他们的预见虽然有现实意义,但他们将儒学变成“儒教”的应对方式并不正确。

  欧洲启蒙思想家当年就已经遇到过这个问题,启蒙运动提倡人性,反对神性,批判宗教。那么,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被大大降低后,道德建设应该怎么办?因为欧洲社会长期以来,道德建设的工作几乎完全由教会实施。排除教会后,人类社会是否会变成道德沦丧、物欲横流的丑陋社会?事实上,伊斯兰教批判西方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针对这个现实。但伊斯兰教以另一种宗教取代西方文化的做法,也不是出路。对此,本文不展开。其实,当年很多启蒙运动思想家对这个问题已经给出了答案:不会!理由就是中国!他们认为,中国社会没有“国教”之类的强大宗教力量,但是,中国清朝时期依然是一个民众道德素质很高的社会,关键就在于,中国的儒家思想不用宗教也有效建立了强大而成功的世俗道德体系。欧洲启蒙思想家这个正确的概念直到鸦片战争中国被西方武力打败后才被西方冷藏,变成了儒学就是“儒教”的谬论。儒学的确在中国长期建立和维护了良好的世俗道德体系而非宗教道德体系,两者的不同简单说就是,儒家世俗道德的基础是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真实关系,而宗教道德的基础是人与神的关系。儒家思想实现这个目标的主要手段就是世俗教育。因此,面对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建设问题,让儒学和儒家思想重新发挥其强大的教育功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方向。

  教育简单说分为两大类,一是道德教育,二是知识教育。西方现代教育更多注重后者而轻视前者,致使我们今天的教育也主要集中在知识教育,思想政治课之类的道德教育往往流于形式。西方社会把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机械地分开,学校传授知识,教堂宣扬道德,似乎解决了问题,实现了平衡。但在中国的教育中,没有这样的分工,中国在理论上认为,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是一体的,应该是同时进行的,例如,我们的学校中有德育课、思想政治课等。但由于严重受西方的世俗教育影响,学校中的道德教育被认为是不符合现代潮流的,因而被轻视和忽视,往往应付了事。由此造成的结果之一是,一个教师也许在传授知识方面有不错的表现,但是在师德上有严重的缺陷,或者令人不齿。当有人看到西方社会的道德教育直到今天依然经常依靠宗教,例如民众经常性地上教堂,因此,在全盘西化的错误思想指导下,他们又试图将西方的这种方式引入中国,以弥补道德教育的不足。“中国因为没有宗教,所以道德沦丧”之类的观点,由此大行其道。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没必要像西方那样把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分门别类地由不同机构实施,西方社会的这一现实源自他们历史上宗教与世俗的激烈争端。西方的教育原先几乎完全属于宗教,世俗政治与宗教争权夺势后,将知识教育从宗教中剥离,变成世俗教育的权力,由此避免布鲁诺被烧死之类的悲剧,宗教则保留了它在道德教育上的势力范围。中国历史上没有这种宗教与世俗的严重对立,因而,中国的传统教育中,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就是一体的,不是割裂的。今天,我们依然应该坚持这一传统,将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融为一体。

  将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融为一体,一方面需要在教育内容中加强道德内容、思想内容,另一方面需要对师德提出更高的要求。道德不仅仅只是一些说辞和条文,它更重要的是实践,教师的言行举止对于学生是道德内容课之外的另一种道德教育。9月10日教师节这一天,习近平主席到北京师范大学,对于教师和教育问题发表了讲话,对教育和教师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事实上,孔子早就被称为“万世师表”,被看成是中国最早、最伟大的教育家,也被看成是所有教师的祖师爷。因此,在当今中国的道德教育、道德建设中,儒家思想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这里,我们也应该正确对待历史上对于儒家的一些批判,尤其是对于儒家保守的批判。这种批判观点认为,正是儒家思想导致了中国对外来事物、外来文化、外来科学知识的拒绝。在我看来,这种批判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准确。事实上,儒家并不保守,儒家被批判的所谓保守,实际上是因为儒家更多注重于道德教育,儒家的保守主要是维护自身道德体系的保守,而非拒绝外来文化,尤其不是拒绝外来实用性科学知识的保守。从孔子提倡“六艺”来说,孔子也没有忽视知识教育,但在后来的历史变迁中,儒家教育的确有重视道德教育、轻视知识教育的倾向。因此,中国传统的教育如果说需要改革、需要与时俱进,关键在于加强知识教育,但绝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因为要像西方世俗教育那样重视知识教育,便轻视或放弃道德教育。

  就教师来说,教师的业务能力,例如教学方法、教师个人的知识储备等是一方面,教师的师德是另一个重要的方面,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等,都对教师的师德或者说个人修养提出很高的要求。从儒家发展的历史上说,唐朝的韩愈确立了“师道尊严”的传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传统之一。与“师道尊严”紧密相伴的实际上就是教师个人的修养、素质和师德,因为学生尤其是年幼的孩子,人们常用“一张白纸”来描述,教师除了要教给孩子们基础知识外,教会学生为人处世的基本道德甚至可以认为是更加重要的。退一万步说,即便某个老师在知识教育上对于学生有所不足,但还能弥补,至少不会给学生留下一个坏的道德观念或道德形象,如果教师道德沦丧,教出的学生即便学业优秀,也很可能成为祸害。这就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根本意义。因此,我认为,儒家思想可以在当今社会的道德教育领域发挥其二千多年传统的优势。

  每个社会都有不同的分工,有些职业特别需要道德或职业道德,教师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和特别的职业,此外还有医生、法官和媒体工作人员。医生与法官的道德教育这里不展开,这里更多要讲一下媒体工作人员。人们一般认为国家主权是指领土、人口等硬性指标,我认为,教育也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例如以何种语言进行教育,就是一个国家政府的权力,不能被其他国家影响。媒体工作者不能仅仅被看成是文化产业工作者,而应该看成是国家教育的一部分。它不同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不同于特殊行业的成人教育,媒体实际上针对每个人,不分男女老少、不分领域、不分对象,涉及人类生活每个角落的终身教育,因此,媒体工作者虽然不能等同于教师,但同样应该以对教师的师德要求来要求媒体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基本道德。当媒体从业人员缺乏道德,每天每时都受媒体教育的民众的道德就会受到伤害,社会道德就会被扭曲。当媒体从业人员普遍崇洋媚外,以外国文化为标杆,贬低本国传统文化,也会日益造成民众观念的分裂,从而对一个国家的主权造成威胁。因此,煤业从业人员既是教育的结果,也是教育的原因,他们对于民众道德、社会道德、国家主权的影响并不亚于常规教育。

  所以我认为,儒家传统应该对教师、医生、法官、媒体等特殊行业的道德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曲阜来说,可以在这个领域形成一个教育事业,从制定教材、培养师资等角度,为上述特殊行业的道德教育做出贡献,以满足现实的、广泛的社会需要。这样才能使儒家在当今社会中找到自己生存、生长和发展的土壤和空间,而不仅仅是流于一些空洞的概念解释。此外,官员虽然不能说是一个特殊职业,但官员的道德也非常重要,中国古代基于儒家思想而产生的科举制度,换个角度说就是对官员道德教育的高度重视。虽然时代发展使得我们今天不能照搬过去的道德标准,但儒家对于官员道德的教育方式和高度重视,在今天依然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再比如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诞生了一批富人,由于历史断代的原因,这些新产生的中国富豪对于本身的修养、素质以及子女的家庭教育几乎就是空白,导致社会上对于富豪及所谓“富二代”产生大量的负面认识和批评。而在儒家传统中,家训、家规之类,如能剔除某些过时的内容,结合现代社会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推陈出现、更新换代,应该也能产生一个巨大的现实需求。因此,传统文化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中真正地发挥作用,必须使自己找到现实中的强大需求。如何发现这种需求?如何满足这些需求?对于传统文化自身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一贯高度重视教育的儒家,在当今社会要获得发展,更需要重视现代型人才培养的问题。

 

  第三,传统文化需要与时俱进。

  中国传统文化要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作用,除了理论上的深入研究,还需要深入基层,与民众的日常生活发生密切联系。中国自古被誉为“礼仪之邦”,这个美誉的形成与儒家思想和实践有必然的关系,关键就在于,儒家将礼仪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作为长期性地日常道德教育,并深入到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礼仪是道德要求的一些外在形式,它并非像法律一样是强制性的,用法律规定“常回家看看”,这不是礼仪;将礼仪变成量化标准也违背了礼仪的本意。礼仪更多是一种习俗,是一种发自内心、不由自主的习惯,也是一种社会舆论和监督。然而,数千年来形成的传统礼仪习俗,在当今中国未必都全部合适,需要我们结合现代社会的实际,有所调整、有所创新。

  例如,出生、结婚、死亡是人生的三件大事,世界上每一种文化对此都有明确而强大的礼仪规定,在这方面,中国传统文化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就很容易被其他文化侵蚀。基督教文化中特别重视“洗礼”,就是人尚在婴儿时便接受成为教徒的宗教仪式。欧洲宗教改革后,一些人正确地指出,婴儿没有自我判断力,因此,婴儿成为教徒的“洗礼”是无效的,“洗礼”只应该在成年后,由成年人在自身理性的判断下决定是否接受,是否成为信徒。虽然这个观点完全正确,但是,这个观点在基督教世界中并没有多大的响应。其中关键在于教会对此没有积极性,因为在婴儿时期实行“洗礼”,是教会扩大信徒数量、强化自身存在的重要手段,一旦改为成年“洗礼”,教会很可能会失去大批教徒。此外,教会不愿放弃举行婚礼、葬礼的权利也是同样的道理,这都是借助必不可少的礼仪,让教会成为社会中不可或缺角色的关键手段。

  对于当今中国来说,人生大事的上述三个重要环节的礼仪,现在处于比较混乱的局面。出生礼仪各种各样,如满月、抓周等,很多失去了礼仪应有的意义。中国社会当前的婚礼是礼仪领域受外来文化最严重的一部分,基督教社会之所以在教堂举行婚礼,关键在于教会自身的存在感,当今中国的婚礼受此影响很大,西方教堂婚礼的各种细节都成为中国婚礼不可缺少的环节,虽然这并不意味着结婚的新人对西方宗教的皈依,但至少成为在膜拜西方文化的大趋势下,商业化大行其道的一个重要表现。有的把人生重要日子的重要性、庄严性等同于金钱的巨额花费,真正的社会效果却适得其反;有的婚礼极不严肃,沦为胡闹与恶作剧,等等。葬礼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墓穴变成商业化炒作的对象,丧葬费让人“死不起”,等等。传统文化在这个问题上如何与时俱进地提倡严肃、庄严、节俭的葬礼,避免商业化的严重侵蚀,这是一个需要面对的严肃问题。中国共产党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就对婚礼、葬礼等礼仪有过重大的创造,连毛泽东本人都参与了这一改革与创造。可见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再如,每年清明,祭祖扫墓的活动都轰轰烈烈,这说明中国民众对于中国传统文化自发的一种热爱和回归,这是可喜的趋势。但是,清明期间祭祖扫墓的烧钱、烧纸,很容易引起山火和火灾,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也令人头疼。那么,中国传统文化如何在上述重大礼仪领域做出变革,既延续传统的文化理念,使之深入人心,又结合现实,使之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合理、和谐的一部分,既不拘泥传统,又不违背传统的原则,这需要现代人的智慧。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礼”作为言行举止的一系列规范,同时具有社会管理、基层自治的功能,其中,以“孝道”最为典型。“孝”不仅仅只是尊敬老人、赡养老人那么简单。在中国古代社会,孝道一定程度上是最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当然,这还涉及到政府在税收等方面对全社会财富的分配和掌握等经济问题。简单说,如果社会弱势群体都由政府负责提供资助,政府就需要扩大税收等财政收入;反之,社会弱势群体由社会基层自治的方式来互助,政府就应该减少税收。孝道实际上就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的社会保障由每个家庭自主承担,从管仲时期,政府的作用就是拾遗补缺,对于家庭照顾不到或家庭残缺的鳏寡孤独者实施帮扶。与同时期的欧洲相比,中国古代政府的税收,在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很低的,一旦政府苛捐杂税严重,就会引发民众的不满。这一社会经济问题,本文不展开讨论。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个问题实际上触及到当今理论界经常提到的“大政府、小社会”,“小政府、大社会”问题,中国传统文化对于这个问题的实践,在今天,应该从理论上对其利弊进行认真的研究,从而丰富现代社会理论,为现代社会的治理提供必要的借鉴。

  孝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社会基层的管理。我曾经到江西某地考察,注意到当地延自传统的宗族纷纷改名为“老年协会”,这一方面体现出现实政治与传统宗族管理的不协调,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民间在保持传统与规避政治方面的灵活性。江西农村的“老年协会”经常性的事务之一是筹资邀请地方戏表演团体为村民演出,村民看戏都是免费的,演出的剧目大多是《杨家将》、《穆桂英挂帅》之类弘扬爱国主义的曲目,演出很受欢迎。传统方式的演出,在传统节日里一演就是一整天,就在村子中心的露天戏台演出,村民们吃饭、干家务同时进行,丝毫不受影响。换句话说,在相对富裕之后,名为“老年协会”这一宗族力量,高度关注民众的文化生活,对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为此询问当地官员,政府部门对这些“老年协会”是什么态度?有什么管理方式上的对接和联系?一位官员回答我说,这些宗族势力过去经常成为打群架的源头,政府现在对于他们基本没有介入,虽然不像过去那样加以防范和压制,但依然保持着距离。对此,我的理解是,在较为贫困的时期,宗族势力会因为争夺生存资源而引发彼此的矛盾。但在今天,在比过去相对富裕的条件下,宗族势力在民间的作用已与过去不同,政府不应该不管不问,而应该利用和引导这些民间传统自治力量,实现社会基层管理的优化。

  同样的事情,我在山东看到另一个相反的案例。山东青州有一位村支书,他的管理诀窍就是利用孝道。随着外出务工的人数增多,村里老人经常出现缺乏照顾的现象。这位村支书将有限的村集体收入几乎都用来照顾老人,提高老人在村里的地位。与此同时,当村里有什么纠纷和麻烦,这位村支书便请老人出面调解或批评,有效地解决了很多矛盾。包括征地修路这类事情,由于老年人出于公益心的介入,在这个村子都得到轻松的解决。在这个村子,我看到通过这位村支书的努力,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与宗族、尊老、孝道等传统文化有了通畅和顺利的接口。事实上,这很可能成为国家领导人所要求的“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有益的实践。

  中国传统文化在基层自治方面的实践其实有着丰富而有效的历史成果,例如始于北宋范仲淹在苏州创设的“范氏义庄”就是一个典型。范仲淹父子出资购置了土地设立“义庄”,规定了土地收入的使用范围:一律用于氏族内部弱势群体的生活资助,包括赡养老人、照顾残弱、婚嫁丧葬、求医上学等。这一方式延续了八百多年,一直到民国时期才结束。它也被称为中国古代慈善的典型范例。当今中国社会,理论上社会保障都应该由政府承担,但事实上,政府即便制定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总有照顾不到的死角。因此,基于西方观念、西方文化的“公民社会”、“民间慈善”便乘虚而入,很多地下教会能够得以快速发展,也是采取了同样的手段,他们通过帮扶底层弱势群体,获得了道义上的支持,从而传播西方文化或宗教。而事实上,这种西方文化常常在根本问题上与中国现政权产生冲突。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应该在这个领域发挥作用,这应该看成是争夺群众阵地,它也是群众路线的一部分。中国传统文化在这个领域完全可以成为政府管理的有效助力,并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

 

  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是一个庞大的课题,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本文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展开讨论,只能提纲挈领地阐述几个主要的方面。总而言之,中国传统文化要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首先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其次需要加强教育和传播,第三还需要进入民众日常生活的毛细血管,不能只是理论上的概念。当然,文字表述上的先后不能看成是操作层面先后次序,而应该同时开展,理论与实践才能互相促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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