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援:腐败是战斗力的第一杀手
今天讲“问题中国”,从现象上讲,我认为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个是人心向背,我把这个问题排在腐败之前,是因为民心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毛泽东讲,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现在的问题是,这个首要问题我们解决没解决好?我们说联系群众,但现在群众是谁?共产党今天的依靠力量是谁?现在的工农群众,很多人怨声载道。群众觉得你们是既得利益者,再怎么发展,都跟自己没关系。富的太富,穷的太穷。其实共产党办没办好事儿?办得好事多了去了。你看几乎所有的县,市政建设都很漂亮,马路高楼修得很讲究。可是老百姓为什么还这么多怨言?问题就在于我们到底依靠谁,改革发展的红利到底应该由谁来分享。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一句“耕者有其田”,就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我想,现在一句“居者有其屋”,“病者有其医”,也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再一个就是怎么对待复转军人,还包括一些参加过作战的人员。这些人,真要打江山、保江山,还得靠他们,绝对忠诚。现在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兵已经不多了,即便十三四岁参军,如今也已进入暮年了。政府拿出点钱来,从贪官污吏手上没收的钱里拿点出来,把复转军人和抗美援朝老兵等参战人员安排好点,安抚人心,能顶百万雄师。能够为共产党上战场的这些人,现在却被边缘化了,这怎么行?他们在一些红色纪念日聚会,是聚集正能量,应该支持。我常想,一旦发生颜色革命,谁来挺我们的共产党政权?这些人与我们的红色政权息息相关,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我们联系群众,首先要联系他们。当然,还应该包括爱国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之士。他们是人民群众的主体和大多数。所以,人心向背的问题、依靠对象的问题,这才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腐败。腐败是战斗力的第一杀手,腐败不除,未战先败。甲午战败,重要的原因是败在贪腐。最近徐才厚、周永康被查,腐败程度触目惊心。最可怕的是吏治腐败,一批人要官、跑官、买官成风。当年国民党败退台湾,躬身反省,最大的教训之一就是吏治腐败猛于虎,逆向淘汰,精英流失,贪腐泛滥。当务之急是要启用一批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有担当、有才华的优秀干部,把他们安排到关键岗位上。要尽快拨乱反正,恢复部队的光荣传统,向能打仗、打胜仗的目标聚焦。
第三个问题是舆论阵地失守。现在在一些网站上,你不骂共产党,不骂毛泽东,都不好意思上这个网。在网上谈共产党、谈社会主义,好像都已经边缘化、地下化了。这个问题是怎么造成的?怎么几十年的时间咱们连个舆论阵地都没了?文化战、舆论战,这是共产党打胜仗的一个法宝啊!习主席在这方面讲了很多,非常到位。舆论是意识形态的主战场,我们现在主力军在什么地方?怎么来打赢这个仗?有没有自己的网络平台、意见领袖?有些媒体和网站阳奉阴违,令不行,禁不止。现在网上还大量充斥“五反言论”——即反党、反政府、反军、反社会主义、反老一代革命家。很多人仍然在诬陷、造谣、诽谤,甚至骂人,满口污言秽语。网民提意见、监督,甚至批评政府工作中的问题,我们欢迎,但如果以“言论自由”为名企图推翻共产党政权,我们坚决不允许!
中央已经警告不能再给这些舆论提供阵地。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网络这个阵地我们绝不能拱手相让,不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占领阵地,诬蔑我们党和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对这些人听之任之,今后他们就是颜色革命、社会动荡的隐患。
第四个问题是形式主义。中央抓这个问题很有必要,当年延安整风就是从“反对党八股”开始的。现在“党八股”仍然盛行,官话、套话、大话、空话、假话不绝于耳。基层还是会议多、工作组多。一些地方官员为反官僚主义下基层,却给基层增加了新的负担;疲于接待,疲于听指示,抓工作的时间被挤占了。我认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活动应该围绕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展开。很简单,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的典型不在多,而在精,要有针对性,要有说服力,要分层次:高级领导干部学习周恩来;中层干部学习焦裕禄;基层干部学习王进喜;老百姓学习雷锋。如此,党风、民风会有一个大的改变。
第五个问题是安全环境。现在面临双重压力,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我们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这些问题是怎么造成的?我们在战略上、在安全政策上是不是有需要反思的地方?现在内忧外患,恐怖袭击是空前的,西方国家对我们直接或间接的围堵也是空前的。我们必须要有忧患意识,不能视而不见,而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以上五个问题是从现象上分析,最后还是要从体制上和政治思想路线上来找这些问题的根子。
武力:我对共产党遏制腐败是有信心
我讲两个问题。第一个,我非常同意潘维教授[4]说的,我们现在对制度的过度强调,有点走向唯心主义了。应该说改革开放以后,在生产关系调整方面,制度变革确实带来很大的红利。但是我们应该比较客观地来看这个问题,有两条我觉得是基本原理。第一条是制度没有绝对的好和坏,只有适合。就像鞋子一样,没有说你的鞋子大好,还是鞋子小好,合你的脚才是最好的。而且经济发展非常快,社会发展非常快,制度不可能是固定的。就像孩子穿鞋一样,这个时候穿37码正好,但不能永远穿37码,过几年脚长了,穿40码了。这种变动,我觉得应该讲清楚。
我是搞经济史的,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我越来越感觉到,体制有问题,确实需要改,但是更多的是发展中的问题。中国是个发展中的大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现在来看是非常严重。把这些一股脑都赖到体制上,老想从体制上解决问题,恐怕就会出毛病。
第二个问题是反腐。三中全会《决定》讲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而现在最大的一个问题是,腐败阻碍了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老百姓对这一点产生怀疑,西方也诟病我们,当然西方的情况就不用说了。但是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就中国下一步的发展来说,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恐怕是最大的难题。
腐败其实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共产党能不能有效遏制腐败,或者把腐败控制在一定程度内?我还是有信心的。这在历史上也可找到不少例子。
腐败问题除了有制度因素、发展变化的因素以外,还有政策手段的使用问题。这与政治经验和治理措施有关。我觉得,过去20年我们对这个问题估计不足,起码没有充分吸取中国历史上的经验。越是在社会承平日久的时候,越是在没有战争、经济高速发展的时候,治军越要从严。对部队来说,社会很难监督到它,那它自身最关键的检验是什么?是战争。检验部队靠打仗,打仗能看出你这个部队行不行,是不是一打就稀里哗啦了。检验企业可以看效率怎么样、生产怎么样;检验干部可以看他给群众办了多少事儿,但是部队不打仗就检验不出来。所以在和平年代,尤其在市场化快速推进的阶段,没有严格的治军措施,结果就会导致腐败,其实也害了很多干部。
从中国吏治的角度来说,现在是可以收拾局面的,但是中央得有一套办法和严厉的措施。真要惩治贪官,老百姓肯定赞成,一般也不可能因此就闹出乱子来,尤其是在现代社会。所以,一方面要健全制度,这个可能慢一点,就像吃中药,是个慢功夫。同时要采取一些比较有效的严厉手段和政策,这样惩治腐败可以比较快地见成效。
强世功:要从“反不法”转向真正的“反腐败”
讨论反腐败,我觉得要区分违法犯罪的不法问题与真正的腐败问题。亨庭顿在《变迁社会的政治秩序》中论及腐败问题时,强调要区分“不法”与“腐败”。不法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官员不是神仙,与普通人一样也会有违法犯罪问题,比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各种违法行为。导致这些问题固然有腐败因素,但在性质上首先属于“不法”,不完全等同于“腐败”。我们不能把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都看作是腐败问题,这样很容易混淆了“法律上的不法”和“政治上的腐败”这两个概念。
“腐败”是指背离事物的性质,开始走向其反面,从而导致事物腐朽死亡的力量。因此,不同的事物、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性质,其腐败的因素也不同。讨论腐败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事物的性质,必须针对事物的性质来谈。比如,企业家的性质就是创造财富,如果一个企业家缺乏创造财富的动力,整天想着如何消费财富,那就是一种腐败,意味着企业家的死亡。相反,慈善家的性质就是关注慈善事业,如果关心如何赚钱,就不是慈善家,而变成了商人。
官员腐败也要从官员的性质说起。比如,有些官员虽然收取了不法利益,但他们也为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对党和国家的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属于“不法”,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对于这些官员,在法律上惩罚与政治上肯定并不完全矛盾。
相反,有些领导干部可能很清廉,但对老百姓没有感情,对党和国家的利益漠不关心,草率决策,将属于全民的国有资产廉价转卖给一些个人,致使党和国家蒙受巨大损失。这些干部或许没有从中获取不法利益,但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已经完全背离了党的领导干部的性质,因为他们考虑的不再是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再是公共利益,而是某个集团或个人的利益。今天不少官员以改革的名义损害国家公共利益,这些“昏庸糊涂官”的所为难道不是比不法更有危害性的腐败吗?古人讲,“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同样,有些党的高级干部虽然很清廉,也有不错的官誉和口碑,但在内心中对党和国家政权没有信心,早早把子女和家人送到国外,将家庭财产转移到国外,使自己变成“裸官”。这些人往往在暗中纵容各种“和平演变”的主张,以便伺机跳到另一条船上,趁“颜色革命”的混乱之机瓜分国家财富。这些人也许没有什么不法行为,有的甚至很清廉,很有道德感召力,但对于国家政权和人民的福祉而言,祸国殃民难道不是比不法行为更可怕的腐败吗?苏联解体的原因不是由于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法律上有多少不法行为,而是由于他们整体上的政治堕落和腐败。十八大提出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实际上就是针对这种可怕的政治腐败。
亨庭顿认为,后发达国家政治秩序之所以混乱,与其说是由于官员在法律上的不法,不如说是由于他们在政治上的腐败。尤其是执政党整体的腐败,即执政党不再考虑国家整体的公共福利,而仅仅考虑某个特殊的利益集团,从而导致执政党脱离了人民群众,引发政治秩序的不稳定。
当前,不少人都说反腐面临两难困局,因为从不法的角度来反腐,可能为数相当多的干部有不法现象。这是由于中国转型期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如果区分法律上的不法和政治上的腐败,反腐败就可以走出两难境地。
首先,当前大面积不法的根源在于官员政治上的腐败,尤其是领导干部。上梁不正下梁歪。反腐败要从反不法开始,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从总体上遏制腐败导致的不法现象继续蔓延。这可以看作是病急用猛药。
然后要区分法律上的不法和政治上的腐败。对于违法犯罪问题,关键在于加强法治,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政领导干部犯法和普通公民一样处理。只有严格实行法治,“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不法。若采取“刑不上大夫”,党政领导干部违法犯罪要由上级领导批示才能追求法律责任,那就不是法治。不法问题就会长期存在,甚至会愈演愈烈。
区分了法律上的不法和和政治上的腐败之后,反腐败就不能只盯着不法,而要有政治观念,有政治大局观。反腐要与整顿党的思想作风、清理党的干部队伍这些政治任务结合起来。
从法律角度看,腐败问题可以定义为是法治问题。但是,要在中国建立法治,必须走中国道路,而不能完全照搬西方模式,尤其是美国法治的“法律帝国模式”。而不顾中国实际,完全照搬西方模式的法治建设,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