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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有之乡举办四中全会精神交流座谈会 多名学者参加

2014-11-05 08:33:33  来源: 乌有之乡网刊   作者: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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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2日,乌有之乡在京举办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交流座谈会。昆仑策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王立华大校,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综合局原局长张勤德,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青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李伟,原航天部预先研究局局长李波,原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所所长张文茂,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彭才栋等人参会并发言。会议由范景刚同志主持。

  参会同志结合当前国内外现实情况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展开了深入讨论。与会同志都非常积极地评价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精神,认为这次会议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强调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明确强调了宪法所载明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的内容,这有力地粉碎了“宪政派”多年来鼓吹“法治”、“宪政”、“司法独立”,否定党的领导、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企图。

  四中全会将开启“法治建设领域的拨乱反正”

  会议分析了四中全会对当前形势的影响。一致认为,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着重强调依宪治国、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有效打击了西化颠覆势力的嚣张气焰。

  长期以来,一些反马克思主义的法律理论工作者与教育界、媒体界的西化势力回避法律的阶级属性,大肆鼓吹资产阶级宪政学说,对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思想混乱。“宪政派”以专业权威身份做幌子,将新自由主义政策干扰改革造成的社会矛盾,说成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固有的内在矛盾,将社会不满情绪指向我们的党、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进行大肆攻击,形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他们要在中国建立美国模式的资产阶级宪政制度,彻底完全复辟资产阶级统治,为此,他们提出了“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多党制等一连串的口号。这股势力以“改革派”、“宪政派”自居,实际是“邪改派”、“资改派”、“恶法党”,本质是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国家反人民的反动颠覆势力,是为国际垄断资本和买办集团服务的。

  有与会学者指出,四中全会决定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等原则,决定还着重强调了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特别突出地强调了宪法的权威。

  有与会学者带着宪法来参会,给大家宣读了我国宪法的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大家认为,四中全会强调宪法权威,提出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都是非常有益的举措,必将有利于发挥人民主体作用,运用宪法工具,宣传四项基本原则,纠正改革实践中因受到新自由主义干扰而发生的错误,推动社会主义事业走出困境获取更大更好的发展。可以说,这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依宪治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等社会主义法治要求,及时澄清了党内外的混乱思想,是“法治建设领域的拨乱反正”。建国以来,我们的党第一次以中央全会的形式对“法治建设”的问题进行正本清源,在政治高度上来谈法治建设问题,旗帜鲜明的打击了“邪改派”、“恶法党”的嚣张气焰。这次会议为收拾“邪改派”、“恶法党”做了铺垫,为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捍卫人民民主专政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贯彻四中全会精神须要普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座谈会上有学者指出,四中全会决定是很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要在实际中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须要在全党上下、全国全社会普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掌握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宣传我国宪法内容和精神。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我们的党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法制是保障、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斗争工具。依宪治国,就是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多年以来,人民民主专政被严重削弱,新生资产阶级逐步形成,并在帝国主义势力的鼓动下企图彻底推翻我们的人民政权。在现阶段,法律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的重要方式。

  座谈会上有学者愤慨地讲到,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但是,“邪改派”、“恶法党”打着“改革”的旗号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喊着“法治”的口号违犯宪法。他们窃取工人阶级领导权,对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进行大肆攻击,并形成了一股专门从事颠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势力。多年以来,这些人混进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占据了法律界的学术山头,实际上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夺取了党和人民的立法权和话语权。他们依靠恶人立法、利用庸人立法、为部门和集团利益立法,多年以来建立了大量有利于资本利益集团和各界社会精英的法律法规。这不仅导致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国家资源大量外流、社会主义公有制被破坏、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受损等问题,更破坏了社会主义这个国家根本制度。

  有学者指出,贯彻四中全会“依宪治国”精神,必须要对这股打着“宪政”旗号反宪法的颠覆势力实施专政;必须要依据《宪法》审查其他法律法规,本着“立改废释并举”的原则,彻底清查其他各种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列宁说过,“政权在谁手里是决定一切的”。在当今形势下,我们党要重拾人民民主专政这个神器,利用法律这个“捆妖锁”,将这些妖魔鬼怪统统捉起来,关到“我们的笼子”里。正如毛主席的告诫:“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的纲领”。在党和国家面临空前危机的关头,对各种利益集团、新兴资产阶级实施无产阶级专政是正确的、必要的。通过法律的武器对资产阶级及其意识形态进行斗争,是当前国内外形势的时代要求,更是出于对党内形势的现实考虑。

  警惕法律党歪曲四中全会精神

  座谈会上有学者提醒,虽然四中全会决定非常明确地否定了法律党的阴谋和企图,但是他们这股势力还是会顽强地表现。法律党可能会将“依法治国”歪曲为依据他们这些年来制定的违反宪法精神的法律法规来治国,所以,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精神,必须首先要审查这些年来制定的法律法规的合宪法性的问题。也有学者建议,要尽快制定国有资产保护法、集体经济发展保护法等。

  座谈会上有学者提出,尽管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地提出了政法工作队伍建设的首要内容就是思想政治建设,但是由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我国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媒体宣传、公共舆论领域被严重地边缘化的问题已经十分长久了,要解决这个问题十分艰难,需要从长远加强基础培育工作,短期内要非常警惕法律党人士趁机混入我们的政法工作队伍,窃取更大更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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