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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中国人爱告密吗?

2015-05-04 09:08:37  来源: 刘仰博客   作者:刘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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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一个视频在网上流传,该视频的内容是某个饭局中,某知名人士在说一个段子。此视频一出,从政治角度发出的谴责之声四起,但辩护之声也不绝。其中最重要的辩护就是批评、指责“告密”。某大报发文说:“不告密、不揭发是一条道德底线”,还用米国某电影中的台词为这一观点护驾。我本不想对此事发表意见,但近日看到央视一套正在播出的电视连续剧《于无声处》中又有“告密”情节,似有再次引起争论的趋势,因而写此文,说说“告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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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连续剧《于无声处》以我国研制核潜艇的历史为背景,描述其中间谍与反间谍的故事。核潜艇当属国家机密,国外间谍想窃取机密,再自然不过。国内安全部门加大反间力度,严格防止泄密,也是必然。剧中的“告密”情节是,研制核潜艇工厂的三车间差点发生泄密,有人试图将金属加工残屑带出厂外,虽被及时发现、拦截,但究竟是何人所为,元凶并不清楚。助理工程师陈其乾便向安全部门实名举报某同事,认为该同事有很大嫌疑。在与安全人员交流时,陈其乾一再强调,不要暴露他是检举揭发人。陈其乾的这一行为可以看成是“告密”,但他的告密是否属实?未必,看剧情发展。如果他告发的内容不属实,我们又该如何看待他的这种行为?

  关于“告密”,网上可以搜到很多文章,其中,沙叶新的一篇文章《“告密”是什么心态》颇具代表性,文中说到:“‘告密’是为社会上多数人所不齿的行为,但在几千年里却如长了翅膀的瘟疫虐行于大地,催残和折磨着无数人的肉体和心灵。中国成了‘告密者’的天堂和乐土,‘告密’成为缠绕中华文化挥斥不去的梦魇”。“‘告密’无疑是一种严重的社会腐蚀剂,如果任其风行,人人自危……其结果必然是正人君子侧目,小人无赖扬眉,那实在是社会的悲哀,民族的悲哀,遑论什么‘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沙叶新的这篇文章,史实方面没什么大错误,但其结论却很有问题。它的结论几乎代表了当今中国的流行观点,认为“告密”是中国特色、中国传统,几千年来中国人都喜欢告密。这种观点配合着“中国人劣根性”,把几千年来的中国人都钉在热衷“告密”的耻辱柱上,与其它民族、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人因为喜欢“告密”而小人横行,难以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认为,这种观点、结论是完全错误的。它是在“西方中心论”的影响下,嚼着“中国人劣根性”的残渣,沿着“历史虚无主义”的方向,给中国传统以及中国人泼上的污水。中国人绝不是最喜欢“告密”的民族,中国历史也绝不是“告密者”大行其道的历史。从中国极其丰富的史实中摘取一些片段便得出普遍性的结论,这种先入为主、以偏概全的做法早已成为某些中国文人被“西方中心论”洗脑后的顽症。他们该吃药了。试问:全世界最著名的告密者是谁?是犹大!不是中国人。犹大的告密甚至改变了西方历史,说他告密告得惊天动地,丝毫没有夸张。那么,凭什么把热衷告密的屎盆子扣在中国人头上?中国有哪位告密者的成就能超过犹大的“丰功伟绩”?犹大才是全世界告密者的祖师爷,对不?!

  也许有人说,《霸伯》将犹大顶在耻辱柱上,就是为了提醒信徒不要告密。这个说法站不住脚。首先,如果没有犹大,是否还有耶稣?正是犹大的告密,使得耶稣被钉上了十字架,成为2000多年来无数人膜拜的对象。换句话说,如果犹大不告密,耶稣可能成不了神。因此,犹大告密对于基督教来说,功莫大也,功不可没也!其次,按照上帝万能的说法,犹大不告密,也必然有别人告密,因为这是上帝为塑造耶稣而安排的。所以,告密也是上帝允许的事。人类历史上,还有哪种文化将告密上升到如此高大、神圣的地步?在告密这个问题上,中国人面对西方,只能甘拜下风。第三,正是《霸伯》对于犹大告密的描述,才使得西方教会历史上频频提倡和鼓励告密。例如,中世纪“宗教裁判所”惩治的对象是各种异教徒,用今天的话说,都是“思想罪”。发现和惩治异教徒,基本上都靠告密。而且,这种对异教徒的告密和揭发以上帝和耶稣的名义进行,“高大上”得很!此外,欧洲历史上鼓励告发“女巫”运动延续了几百年,至少有10名妇女被当成“女巫”遭到审判和处罚,其中包括“圣女贞德”。欧洲历史上的“狩猎女巫”运动,很大程度上都靠信仰虔诚者的揭发、告密,这是一种属于上帝的荣耀。中国历史上的告密者,有过如此神圣和光荣的地位吗?第四,某大报用一部米国电影的台词作为反对告密的依据,似乎想证明米国不提倡告密。但这家大报为何不用麦卡锡做例子?麦卡锡主义在米国盛行时,到处都是告密,而且都以爱国为名义,丝毫不用内疚。虚构的电影与真实的麦卡锡主义,哪个更有说服力?

  反观中国,2000多年前《论语》便记载了孔子的话:“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意思就是不要告密。孔子发表这一言论的时间比犹大告密要早,犹大如果有幸读过《论语》,他还会告密吗?不仅如此,自从董仲舒“独尊儒术”被中国官方接受后,“父子相隐”的精神便被纳入中国法律。亲亲相隐,即罪犯亲属向官府隐匿实情,不连坐、不论罪,或减刑。审案官员若以相容隐的亲属作证,官员也要受处罚。此后,中国历朝历代法律都遵循这一原则,告发亲属而被治罪的案例,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少见。相比之下,将不主张告密用法律明确规定下来,欧洲历史上有吗?如今,某些中国人被西方中心论洗脑后,一方面批判儒家,另一方面又妄下断言说中国人爱告密,说他们是被西方洗脑后的精神分裂,是不谬也!

  当然,中国历史上的确也有官府提倡“告发”的年代,“亲亲相隐”的法律规定也有例外,例如谋反等“大逆”之罪、亲属互相伤害之罪等不在此列。后者之所以不得相隐,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人权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告密、告发问题上,中国人是全世界最早成熟的国家,即将私人领域与公众领域分开,将个人问题与国家问题分开。简言之,在私人领域不主张告密,在公众和国家层面则不然。这也是当今世界普遍奉行的原则。因此,凭什么说中国人喜欢告密?凭什么得出结论说,中国几千年来就是一个遍地告密的国家?公众领域、国家层面的“告密”行为,更合适的称呼应该是揭发、检举,历史上也叫“弹劾”。宋朝有一个制度叫“风闻言事”,即道听途说的内容也可以用来说事。这个制度从不针对百姓和民众,只针对皇帝和官员,因为皇帝和官员的言行属于公众领域,事关国家大事。因“风闻”而被弹劾的皇帝或官员,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或被证明属实,受到相关惩戒。“风闻”也许没有根据,也许只是谣言,它的程度比在事实基础上的告密、揭发、检举更严重,宋朝对此都能容忍和提倡,关键就在于它所涉及的不是私人领域,而是公共和国家大事的层面。

  由此我们再来看前文提到的两个事例便能有较为清晰的答案。那个视频首先不是在私人场合,而是外交场合,事关国家;说侮辱段子的人还是一个知名人物,事关公共领域。因此,将视频上传到网上,与告密无关,不能称为告密。电视连续剧《于无声处》中陈其乾的行为,也不能简单定义为“告密”,要做认真的区分。如果陈其乾是出于警惕,为了保护国家机密,这种行为就是正当的,甚至应该鼓励。如果他是为了自己升官、重用而借助保护国家机密的名义,以莫须有的内容打击和排斥自己的竞争对手,这种行为该当谴责。但在剧中,陈其乾是实名揭发,也许他有瞎猜疑的成分,但也显得坦荡。陈其乾的行为究竟算不算令人不齿的“告密”,因为剧还没播完,后面的情节不知道,现在不好下结论。

  当今中国,有些人痛骂“告密”,甚至将告密者斥为犹大一样叛徒、叛变,关键之一是他们形成了某种小团体。从结社自由的角度说,组成小团体无可厚非。如果小团体不从事反社会、反政府的活动,它根本不用担心所谓“告密”。只有当某些小团体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例如从事恐怖活动,它才会竭力反对和谴责“告密”。但是,恐怖活动危及到公共领域和无辜民众的安全,它绝非个人私事。因此,揭发检举此类小团体的不法行为,不应被谴责,而应鼓励甚至嘉奖。

  中国绝非史上“告密”最风行的国家,中国人也绝非是最喜欢“告密”的民族。明清时期,中国有不少秘密宗教从事反政府活动。一般都是在反政府行为发生之后,例如攻打紫禁城或地方政府衙门,这些活动才暴露。如果中国人喜欢告密,这些反政府的活动不会隐藏得如此之深。相比而言,欧洲历史上比中国更热衷、更鼓励告密。正因为如此,当宗教在西方社会的地位降低,启蒙运动时反宗教的特征明显,物极必反,西方才出现竭力反对告密的言论,但很大程度上它仅仅只是言论。麦卡锡主义使我们清楚地看到米国对于告密和鼓励告密并没有多少心理障碍。911之后的米国反恐活动中,告密的身影也随处可见。中国恰恰是历史上就告密、检举、揭发问题将公众领域、私人领域分得最清楚的国家。如果说现代中国某些时候在这个问题上搞过头了,那是因为受西方中心论影响,对中国传统抱历史虚无主义态度的结果,绝非中国本身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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